《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张晓凌,陈彦编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

【作 者】张晓凌,陈彦编著
【页 数】 373
【出版社】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 2020.04
【ISBN号】978-7-5130-6785-0
【分 类】技术贸易-经纪人-技术培训-教材
【参考文献】 张晓凌,陈彦编著. 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20.04.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内容提要:

本书是技术经济转移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系列教材之一。教程内容以技术商品开篇,以技术市场运行规律、技术交易运营规范等基础理论为指导,将技术经纪业务从传统的居间、代理、行纪扩展到技术转移的全过程服务。本书的重点是归集了全新的技术经纪服务业务标准和规范,为业态化的技术经纪高端服务提供了理论指导下的案例教学。

《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内容试读

第一章

技术商品

引言

商品是一定时代的产品(服务)概念,技术商品亦然。在所有社会状态下,劳动产品都是可使用的物品,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是在社会发展的一定时代,也就是生产产品所耗费的劳动表现为交换关系中的价值时代,劳动产品才普遍转化为商品。技术替代普通劳动的效率不断高涨,技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技术商品伴随于技术研发到技术产品化、技术商品化、技术产业化的技术转移全过程。从事技术经纪业务的最基本职能是技术交易服务,提升业务绩效和服务质量的基础要从认知技术交易的标的物一技术商品、熟悉技术市场,从技术成果的有偿转让开始。由于技术商品不同于

一般商品,本章从技术商品的基本概念讲起,通过技术及技术商品分类的介绍,熟悉技术经纪业务的入门知识,了解技术成果能够作为产品进人流通领域进而成为技术商品的必要条件,并依据技术成果商品化的基本服务要求为下一章的学习打下基础。

技术经纪为技术商品交易以及技术转移的全过程服务。技术商品和技术经纪服务的价值评价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而非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供求关系价值论。

1.1技术商品的特性

技术商品的内涵特性是技术经纪执业必须学习的基础知识。资金在借贷中生息增利,技术在转让中翻本增效。技术商品既是市场经济体系中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也是市场竞争中的高端消费产品。技术商品具有商品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别属性。通过认知技术的本质和功能,了解技术商品的本质特征,从而认识技术市场的运行机制。这方面的研究涉及技术的内涵、定义和技术的基本功能、技术发展的历程,这些概念也是技术市场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002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

1.1.1技术的概念及分类

技术是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与知识,也泛指生产生活中的操作技巧和技术装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先进装备设施。

技术(Technology)的英语一词源自古希腊文,由teche(工艺、技能)和logos(系统的论述、学问)演化而成。古代技术多指由经验积累而成的个人的制作工艺,由于没有系统规范,不易推而广之。18世纪工业革命后,技术的定义开始超脱个人的技巧范畴而被赋予新的含义。

技术,在古汉语中,多指“专门的技艺、技能”和实际操作的本领,如《周礼·冬官考工记》中即有“工有巧”之语,并且与“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类”一起构成制造精良器物不可或缺的四个基本条件

在现代社会中,技术一词在不同场合和不同研究领域中的含义不尽相同,但本质都是一种系统的知识和技能,是根据自然科学原理和生产经验而形成的一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包括与之相对应的生产工具、设备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等,是科学性或组织化的知识在实际经济、技术活动中的系统应用。

技术作为一种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项服务的系统知识,有诸多的内在特性,如技术知识的不可计量性与其价值的不确定性、发展的路径依赖性、可累积性、关联性、科学性与可实施性、应用的专用性、可传授与可转移性等。

1.按开发模型划分的技术类别

1992年G.Tassey提出用于科技政策研究的一个“技术开发模型”,将技术分为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和专有技术三种类别。

①基础技术。基础技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技术基础设施;二是技术标准体系,包括技术产品质量标准、环保质量标准、技术测试标准和方法,以引导技术发展的方向。

②共性技术。共性技术指某一技术与其他技术组合可导致在诸多产业领域广泛应用,能对一个产业或多个产业的技术进步产生深度影响的技术。这一类技术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与基础技术平台上具有产业属性的一类技术,是技术产品商业化前的技术基础。如发动机技术可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发电机等多个产业,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可应用于计算机、通信等信息产业,等等。这一类技术的共性体现在该技术与其他技术组合可导致多个产业的大量不同应用。

③专有技术。专有技术即应用于私人物品领域,完全为公司或企业专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

2.按功能划分的技术类别

UNDO(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将技术按其作用功能的表现结果分为“产品技术”

第一章技术商品003

“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三种。

①产品技术。产品技术即用以生产某种新产品或局部改进产品设计和性能的技术。后者如增加产品的功能、扩大产品使用范围、提高产品质量和(或)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的技术等。

②生产技术。生产技术指用于产品制造过程的技术,如一项新工艺、新流程、新的测试手段、新的加工设备和方法等。

③管理技术。管理技术指对企业整个研究、开发、生产、营销、创新等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的技术。

上述三种技术中,产品技术和生产技术依赖于自然科学知识、原理和经验,而管理技术则构筑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之上。

在技术的各种分类中,按照其知识的来源将技术分为“科学的技术”和“经验的技术”,从技术转移所关心的问题看,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泛指的技术包括科学技术与管理技术,我们把职业技术人员与专业服务人员列入科学技术要素范畴。

1.1.2技术商品的内涵

技术商品是以转让收益为目的的技术成果。技术是人类生产经验或智力劳动的产物,由于它能够带来更高的劳动(服务)效率或收益,因而在商业经济活动中成为活跃的生产要素。这种以知识为基础的智力成果凝结着复杂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其应用能够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日益增长的更多需要,具有更高的使用价值。技术作为具有价值的商品,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的竞争结果。伴随社会物质文化需求的护展及竞争的加剧,科学技术的进步明显加速。技术更高的使用价值决定了技术的交换价值,技术的供需关系决定着技术的商品地位,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之后,技术逐渐区别于普通消费商品而成为价格更为昂贵的生产力要素商品。

1.技术商品的形成条件

①科技的快速发展。技术作为买卖标的物已有很久的历史,只是在工业革命后的商品经济时代,技术才形成商品乃至形成产业的支撑基础。技术的旺盛需求是技术商

品活跃的前提,R&D(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独立化,甚至使技术商品生产与其他物质

生产部门分离而成为独立的产业部门,从而奠定了技术成为商品的自然基础。在手工业生产时代,技术是融经验、技巧、创新为一体的工匠手艺,很少有脱离劳动工匠独立存在的技术,因而也不存在脱离直接生产者的人身作为独立的商品在市场上流通的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中的分工日益发达,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技术日益复杂,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逐渐从其中分离出来,一些知识水平较高的人专门从事工

004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

艺的改进和产品水平的提高。

技术从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成为可以独立存在、独立转移的产品,

因而出现了专门从事技术R&D的机构。这些机构所研制的技术往往不是为自己利用,

而是为了一定的利益而转让。由此形成了技术转化为商品的重要前提条件。

②技术必须是实用性的技术成果,这是技术转化为商品的必要条件。不少技术成果确属创新和先进之列,但由于缺乏实用性,在使用中不能产生较高或预期的经济效

益,因而难以转化为商品。作为商品的技术之所以具有实用性,一是大部分R&D活动

的直接目的是解决生产或经营管理上的某些或某一问题;二是技术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对制成品产量、质量、成本的影响或以开发新产品为途径,保证获取技术的全部费用低于技术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使技术受让方从中获得一定的实际收益。

③技术的供求双方必须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如果缺乏这一条件,技术只能是无偿转移,就不能作为交易的对象

就技术的供方而言,它必须是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这是技术商品存

在的产权基础。只有这样,它才会时时关注市场,进行技术R&D活动,并不失时机地

通过转让技术来获取较高的利润。长期以来,我国科研体制实行的是国家科研经费的无偿划拨,这导致科研院所内无动力、外无压力,所拥有的技术往往被无偿转移。开发技术不能带来效益,因而开发技术缺乏积极性,转让技术缺乏能动性。

就技术的需求者而言,由于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而出现,它就必须经常地产生对技术的强烈需求,并千方百计地获取具有垄断优势的技术去开发或改进产品。

这也反过来刺激了技术R&D的发展。我国的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之所以不热衷于改

善经营管理,不愿按照有偿的原则获取技术,就是因为旧体制下国家是技术的所有者,而使用者多为政府管控下的公有制企业,这就使技术只能成为无偿转让的产品,而不能成为独立的商品。

因此,只有双方都是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商品生产者,它们才把技术作为商品,技术拥有者不会无偿转让,而技术需求者愿意花钱去得到所需要的技术。

④技术应有独占性。这是技术能成为交易对象的另一个重要条件,也是技术商品区别于一般物质商品的特有条件。技术的实用性是以其独占性为前提的。因为,一旦技术扩散并为其他经济组织所占有,就不可能成为交换的对象。由于技术的关键内容是信息形态的技术知识,所以信息的可传播性迫使技术发明者采取保密措施。在商品经济产生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技术转移是随着能工巧匠的人身迁移或师徒相传来实现的,这从

一个方面也说明了正是技术保密的限制使技术转移不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展开。只有在对技术的转移进行法律保护的前提下,它才可以成为真正的商品而得以交换。

同时,由于技术转让往往是技术使用权的转让,属于技术使用价值的暂时让渡。如果说放弃技术的独家拥有,意味着技术发明者丧失对技术的独占地位,那么技术受让方在获得技术使用权以后,会要求或力争技术拥有者不向第三方或更多的经济组织

第一章技术商品005

再转让技术使用权,以确保技术供受双方各具有一定的独占性。因此,交易后的技术仍具有相对独占的特点

显然,技术在一定条件下才可成为独立的商品。在这些条件共同发挥作用时技术才进人交易对象的行列。

2.技术的商品属性

技术成果具有商品属性,但又不同于普通商品。劳动产品是技术的经济属性,然而,技术为什么未进入“物美价廉”的普通商品行列而价格高企还一直是热捧的特殊商品呢?答案在于技术研发的复杂性和技术经营的垄断性。在生产实践活动中,一方面技术人员加大了智力投资,知识层次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借助计算机、人工智能等尖端技术以技术“生产”技术,技术的复杂程度非以往的难度可比:同时现代的知识产权制度给予技术持有者一定的垄断保护。技术活动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生产,相当一部分研发活动的技术成果,用于保护自家产品具有竞争优势,用于满足自家企业或关联经济组织自身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获取技术的交换或转让价值。很多可多地、多次转让的专利技术能够“待价而沽”,凭依的就是制度性的垄断保障。复杂性与垄断性,这是能带来预期收益的技术不一定要转化为商品的主要原因。

由上所述,技术商品的含义可以表述为:技术商品是用来交换的技术成果。具体地讲,它是通过在生产中应用,能够为使用者创造经济利益的具有独占性的用于交换的技术。

技术成果的商品属性是技术成果商品化的理论依据,也是建立技术市场的理论依据。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技术作为知识形态的商品,它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其使用价值是科技人员在开发技术商品所耗费的复杂劳动,它表现为人类智力劳动的凝结,如降低成本、提高产出、增进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满足消费者高质量的生活需要和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为国防建设解决技术难题,为生态文明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等。其价值表现为转让应用后的超值效用,它的价值是通过交换而实现的超额利益。因此,技术成果具备完全的商品属性

但是并不是所有科学技术成果都可以转化为商品,技术商品还有其特定的范畴:

①基础研究成果不能纳入技术商品的范畴。因为,大多数基础研究的对象是科学而不是技术,基础研究的任务是揭示自然规律的理论探索,成果预期不明确且产品化周期较长。因此,绝大多数基础研究成果在短期内不能投入生产,短期内不能形成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即使科学转化为技术的周期大大缩短,没有产品的基础研究成果就不可能成为商品

②对整个社会产生公共效益的技术成果也不应纳入商品范畴。例如,政府财政支出支持的关于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国防安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一般不

006技术经纪人培训教程

应通过技术市场进行推广应用,而应由政府代表社会来补偿科研耗费,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推广,否则,投资与收益失衡,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分配不公

③预期不明了的技术成果也不能成为商品。有的技术成果只有短期的使用价值或相反的预后结果,它不仅不能为使用者创造财富,还可能会损失买方的投资耗费,甚至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国际著名医药公司辉瑞、葛兰素史克等都因新药的不良后果被罚款数十亿美元,获奖的技术商品三聚氰胺曾作为食品添加剂公开用于提高奶粉检测浓度而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技术商品的质量,对技术商品要有严格的评估、鉴定程序。

④由正常渠道可获取的技术、可免费得到的技术,不能成为商品。例如,已过保护期的专利技术、已失去保密性的专有技术、已经广为传播的其他非专利技术等,都不能成为商品。

3.技术的商品特征

技术商品具有普通商品的基本属性,但是,技术交易与普通物质商品交易以及一般性的服务贸易有着显著的区别。

技术商品的形态特征是以知识信息的形式存在于图纸、软件、资料、工艺文件、设计方案、材料配方、管理手册之中。图纸、软件、手册等作为介质,只是技术信息的载体。一些技术信息,如新技术的研究方法与扩展途径,新设备或新工艺的操作要领、调整和维修经验,则存储在技术人员的大脑中。一些技术信息还体现在物质商品中,例如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元器件等,它们是技术信息物化的外壳,是实物形态的技术成果。

技术商品的储存、展示、评估、流通、扩散、交易等,主要以信息处理的方式实现。所以,技术交易业务主要与信息流有关,较之其他专业和产业,对于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具有更高的依赖性。

(1)技术的垄断性

技术的所有权往往由单一的所有权者所持有,技术的垄断性源自技术掌握的难度。在商品经济的法制制度下,技术所有权持有者更多的是通过法律(知识产权法等)和商业保密措施达到垄断目的。在国际市场上,一项类似技术的卖主一般不会超过五家,且类似技术的核心内容会存在较大差异。

技术垄断是一把双刃剑,垄断保护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同时又阻碍技术的扩散与应用。技术垄断可以使技术持有方处于交易的有利地位,越是高新技术,技术供方的卖方市场地位越稳固,技术卖方在交易过程中既要获取尽可能大的转让收益,又要尽量保留技术秘密。买方既想得到自己所需要的技术,又掌控不了技术洽谈的主动权,垄断的程度越高,技术买方选择的余地以及讨价还价的可能越小。这就大大增加了技术洽谈和技术成交的难度。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