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与管理 002 制度与德性之间 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战略与管理 002 制度与德性之间 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

【作 者】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主编
【丛书名】战略与管理丛书
【页 数】 254
【出版社】 海口:海南出版社 , 2015.01
【ISBN号】978-7-5443-5822-4
【价 格】38.00
【分 类】社会科学-文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社会主义法制
【参考文献】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主编. 战略与管理 002 制度与德性之间 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 海口:海南出版社, 2015.01.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战略与管理 002 制度与德性之间 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内容提要: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印度与德性之间——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群已观念与法制中国——以思想史为视角的考察;宪法财产权、政治嵌入与正当妥协的宪政内涵与重构——以浙江省A县“村民(财务)监督委员会”为例等。

《战略与管理 002 制度与德性之间 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内容试读

制度与德性之间

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

王锋

一、问题的缘起

良治和善治是人类社会的不懈追求。而法治是人类社会追求善治和良治的智慧和经验结晶。亚里士多德说法治是良好的法律得到良好地实施。那么,在良法和良好实施之间必然存在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具有德性的人,否则即使是良好的制度也不可能获得良好实施,所谓歪嘴和尚念歪经。诚然,良法与美德之人都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不乏恶法与不良之人。但是,对德性的追寻在大千世界与芸芸众生中依然闪耀着耀眼的光芒,积蓄着温暖人心的力量。不仅在法律实施领域如此,在立法领域如果立法者不具有政治的美德,那么作为法治前提的良法也难以存在。

同时,在另一层面,个体是否具有德性在不同制度背景下的命运也不相同。一个具有德性的个体,在制度环境不利的条件下也能够更好地掌握命运:而丧失德性的个体,在制度背景下只有痛苦可叹的命

战略与管理制度与德性之间

运。在制度遥不可及时,希求制度支持的犹豫不定、满怀狐疑的个体,可能导致对制度的不信任而放弃对制度的希望。在文学作品中,制度和德性的关系体现为个体在制度中的命运,个体的命运体现为对制度的肯认、抗争和或者丧失希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制度的命运。

目前,对德性或者美德的研究主要属于伦理学的领域。美德伦理学肇始于亚里士多德,中经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承其余绪,现代则由英国哲学家安斯库姆最早倡导,至麦金泰尔集其大成。我国的美德伦理学主要见于儒家思想,对此的研究著作纷呈,如康宇著《儒家美德与当代社会》,刘余莉著《儒家伦理学》等。然而,在法理学领域罕见对制度与美德或者德性关系的研究。本文拟从文学、思想史的视角,结合的现实案例的思考分析,对制度与德性关系进行反思性研究。

二、制度、德性关系分析:一个文学的视角

以文学作品之中的人物研究分析人物德性与制度的关系,自然会引发一个问题:文学故事均是作家的虚构,以其作为分析的依据,是否有意义?细细想来,此问题不过是一个假问题。实质上,文学的世界与现实的世界并非两个完全隔绝的世界,在一定程度上经典作品所描绘的世界是更加纯粹、更加理想的真实,体现了经典作家对处于自然、社会中的人的命运的深入思考和剖析。以经典作品为依据分析制度与人的德性的关系,是具有价值和意义的。

(一)制度背景中的德性与命运

余华的小说《活着》中福贵一生经过了无数坎坷和磨难:先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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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嫖赌挥霍尽了祖产,丧失祖产后种田度日却被抓了壮丁经历枪林弹雨、九死一生,之后先后经历了自己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别,最后只有一牛与他相伴共同面对命运。但是,福贵乐观、坚韧地承受着命运给予他的一切。在中国的语境中,活着就是个体命运的展开,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过日子”和“做人”,通过磨砺个体的德性,应对命运中的艰难困苦、无奈无常和幸福欢乐。正如余华概括的那样:“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1】当然,福贵的命运也是在一定的制度和结构背景中发生的,正是这些背景构成了福贵命运展开的舞台和空间。这些制度和结构在许多情况下对福贵和其家人并不公正,然而福贵凭借其坚韧、乐观的德性在经历了种种劫难后依然活着,昭示了一个简单而深刻的道理:即面对严酷的命运,一个人仍然可以保持其德性,从而体现出对制度和结构的超越性。

(二)制度背景中丧失德性与命运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中的中心人物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本

一位是“有着高尚的性格和慈悲的心肠”的青年。他出身贫寒家庭,仅仅依靠母亲和妹妹从抚恤金和微薄薪金中节约下来少许钱维持其在彼得堡法科大学的学习生活。穷困的重压使他无奈辍学,孤身独处斗室。但是,他不甘心沉沦,决心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自身处境。在对自身困境和社会现实的反思中,提出了一种“理论”:将人分为平凡、不

[1]参见余华,《活着》,作家出版社,2010年10月第2版,第5-6页(韩文版自序)。这部小说是余华20世纪90年代的作品,曾被张艺谋改编为同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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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与管理制度与德性之间

平凡两类,平凡者属于“繁殖同类的材料”,应当俯首帖耳、任人宰割,是微不足道的“虱子”;而不平凡的人不受法律约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拉斯柯尔尼科夫决心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

拉斯柯尔尼科夫为了验证自己是否是不平凡之人,开始筹划谋杀其房东同时也是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在其犹豫不决之时,小官吏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贫困潦倒以及女儿索尼娅不得不卖身维持全家生活的悲惨处境,以及妹妹杜尼雅当家庭教师时受到的种种侮辱等等,促使拉斯柯尔尼科夫洞悉所处社会的不平等和黑暗。平凡者唯有忍受痛苦和侮辱,他不甘心成为被视为“虱子”的普通人,因而杀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伊凡诺夫娜以及其妹妹丽扎韦塔,坠入犯罪深渊。犯罪后,经历了严重的精神危机和良心不安,最后终于自首。

拉斯柯尔尼科夫身处的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结构使他跌落犯罪深渊而自我负罪。在一定意义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正是对其处身的社会制度与结构的悲剧性的抗争和反击,其中蕴含了多少沉痛和悲辛。拉斯柯尔尼科夫在不能通过个体力量改变不合理社会制度和结构的前提下,意图通过犯罪手段使自己成为不平凡的人这一私己目的。在任何社会,为了狭隘的个人目的和利益置人死地的行为,均为道德和法律所不容。正是在这一点上,拉斯柯尔尼科夫昭示其本身德性的不足,等待他的也只有痛苦可怜的命运遭际。

三、制度与德性:思想史的考察

回顾思想史,对于制度与德性的问题,法哲学罕有关注。但是,对于制度与德性的关系,中西思想家则产生了分殊。西方基于人性恶(本质上对人的德性能力持否定或者怀疑态度)的预设,主张法治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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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制度遏制人性中恶的成分;而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则主张性善论,侧重主张德治与人治,但是也并非不重视制度规则的作用。总体而言,中国传统思想比较重视人的德性的培育。

我国传统思想不乏性恶论,如韩非。但是,韩非主张天下之事,

一断于法,似有法治精神,但其实质不过是君主御民之具、驱民之术而已。但是,法家重视外在制度规则的洞见不可偏废。居中国传统社会主流地位的儒家思想主张性善论。孟子认为人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此四端充而扩之,可以为圣人。孟子的性善并非认为人性纯乎至善,而是认为人性可经修养而至至善之境,所谓人人可以为尧舜。基于此孟子认为理想的政治制度当以“有圣人之德者居天子之位”。[1】但是,孟子也并非不重视制度与规则。孟子也曾经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深刻说明了制度与人的德性两者均是仁政的重要条件。“有圣人之德者居天子之位”一直为儒家的政治理想,至宋代又有内圣外王之说。该学说为德性的政治。所谓圣为圣贤,王则为统治。宋儒的心学成圣论,决不仅是讲个体的修养,而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规定。“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现正其心。正其心而身修,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儒家的政治理想在于以贤君治天下,所谓身正而令行。可惜的是,几千年来,虽然士大夫集团期望“致君于尧舜”,然而几千年的历史,贤君几何?而同时,士大夫集团也未能发展出制衡君权、王权的制度系统,遂使专制无以制约,天下遂为一家之天下。当然,历史不能假设,但是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则不可不吸取。几千年的历史,证明了人治、德治不可行。但是,儒家致力提升人的善性,重视君子人格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战略与管理制度与德性之间

的培养则是传统文化中的精髓。

西方法治的源头可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法治[1]是理性的统治,而人治则在统治中加入了兽性的成分。自亚里士多德以后,西方法治观念即以人性恶的预设为基础。可见在西方文明的源头,法治已与人性恶的预设相互关联。在漫长的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笼罩着一切学问。基督教经典《圣经》认为人有原罪,原罪昭示了人性之恶与不完美,唯有信仰上帝,苦赎罪行,才能得到上帝的宽恕与拯救。基于此,基督教先后提出两国论、日月说、双剑说三种关于基督教权与王权关系的学说。这些学说认为王权只应当涉足世俗事务,不应当干涉精神,王权应当受到教权限制与约束。伯尔曼认为,教权与王权、教会法体系与世俗法体系的对立正是西方法治产生的原因。[2]

经过文艺复兴运动,自然法学家不再以神性代替人性解释自然法,而是将自然法视为人的理性的体现。而自然法的理论基石之一就是人性论。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与人关系为狼与狼的关系,互相猜疑、不信任,相互斗争。基于此预设,霍布斯认为人们应当订立社会契约,成立国家,有主权者颁布法律,只有通过法律方能产生正义。英国启蒙思想家阿克顿认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3]现代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是理性的个体,而此理性的个体试图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获得最大的利益。统治者一不论是世袭的统治者、民选议员或者政府官员都易受私利诱惑而行事。「4】西方法治基于人性恶的预设,虽然消极,颇有幽暗色彩,但是重视通过制度和规则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68页。

【2】【美】哈罗德·伯尔曼,贺卫方等译,《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至12页。

【3]【英】阿克顿勋爵,侯健译,《自由与权力》,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42页[4]【德】史漫飞、柯武刚,韩朝华译,《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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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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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