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指南》本书编写组编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浙江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指南》

【作 者】本书编写组编著
【页 数】 130
【出版社】 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1.04
【ISBN号】978-7-5341-9548-8
【价 格】20.00
【分 类】摩托车-驾驶员-浙江-资格考试-指南
【参考文献】 本书编写组编著. 浙江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指南. 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2021.04.

图书目录:

《浙江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指南》内容提要:

本书为浙江省初学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复习用书。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初学摩托车驾驶人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摩托车驾驶操作相关基础知识等内容,并安排了相应的复习训练题。全书文字浅显易懂,实用性、可操作性强。本书分为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和复习题两个部分。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节录)等法律法规,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内容。

《浙江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指南》内容试读

第一部分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

得全资器行

第一部分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节录)

阁业西衣,5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亚月阳团应5华阳攻为大规

第一章总则

世求孕用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

1

浙江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指南部类酷晴一乘

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人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圆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全安第一节首机动车、非机动车坠中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即,(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一。(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规形其人.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卧泉业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直,害人(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回合单业见业金,丽,

2

第一部分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气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不张

(四)机动车报废的。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经不人词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要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全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合发碳童,食情,全是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全是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六十二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

驾驶证。平时之日计证人用并,辛返形,的T人暗面

3

浙江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指南关琳增一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则的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

。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一

单博贤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料刊频6宝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示班,

招摩能交头对支公

第一节一般规定

的9

服人项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要羊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

第一部分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名

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欢,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一条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十国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一十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产是二十正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中家十非者骑品(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刷位册不的单道(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位世

5

浙江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指南数关胜允情一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面李染一四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亦五车(一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来面

:姓中通增项丁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交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撒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撒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见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

m6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