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位论文写作 理念规范与方法》陈焱光作|(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法学学位论文写作 理念规范与方法》

【作 者】陈焱光作
【页 数】 167
【出版社】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 2021.01
【ISBN号】978-7-307-21870-3
【价 格】39.00
【分 类】法学-论文-写作
【参考文献】 陈焱光作.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 理念规范与方法.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21.01.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 理念规范与方法》内容提要:

本书以新的视角全景式解读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应秉持的文以载道、问题意识、批判性思维、说理与参与、责任与沟通等基本理念,应遵循的六个方面的规范要求,应了解的主要方法和应掌握的五个基本研究方法,对学位论文写作中容易出现和忽视的问题进行了清单式爬梳和列举,便于论文写作过程中和完成后作者做一一对应式的自我检查与完善。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 理念规范与方法》内容试读

第一章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应秉持的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认识清楚了,行动上才会有力量。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决定高度。思想的改变,必然导致行动的改变,思想认识的提高,有利于行动的自觉性和效果的合目的性的形成,一个群体或民族思想认识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当下对于大学生学位论文的写作,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视之为一件十分伤神耗力且很难获得成就感的“苦差事”。相对于研究生而言,对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吐槽更多,老师们说学生不认真做、不认真写、干脆不要写,学生说不会写、没必要写、没时间写。硕士生困惑于怎样提出问题、选定题目、建构框架、理顺逻辑和铺陈文句,博士生纠结于如何创新和确定值得长期研究的方向。对学位论文的认识普遍停留在它是完成学业所应该经历的过程上,而这是指导老师和学生都痛苦的过程。至于为什么要写学位论文?应秉持怎样的理念来进行学位论文的知识积累和写作训练?深藏的道理未必人人都关注过,更少有学生深思,老师指导时可能提及一二,甚至无暇顾及,只是按照教学节点、专业和学科要求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直奔主题地指导学生如何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和开题报告写作。因此,在学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和未来人生及职业发展之间缺乏一座理解和贯通的桥梁,学生(特别是本科生)不解,课程学完了,考试成绩优良或及格了,工作也有眉目了,为什么还要用一万或几万字且有各种规范制约的文章作为大学学位获得的必经程序、评价标准和终结标志?更有甚者,认为读完大学或研究生就要走入社会,找工作才是第一要务,才是衡量大学学习好坏的王道,论文与此几乎没有关系。真可谓无知者无畏,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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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应秉持的理念

的情形可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作为千百万名经历过学位论文写作的过来人,作为各级各类政府工作人员和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经过若干年工作后才深切体会到学位论文的严格训练对工作和生活的重要意义。然而,系统阐释学位论文应该秉持什么样的理念和态度在学术界和高校教育中并不多见,从而造就了一大批后悔者,直接减损了他(她)们应该获得的教育功效。如果学生想以其对学位论文认识之昏昏,达到使其论文写出来使人昭昭,也只能是虚幻的良好愿景罢了。因此,学位论文要写得规范、恰当,达到高等教育的目的,就必须首先较系统地阐释其中蕴含的诸多理念,从而超越学生心目中的“作业”定位和应付态度而进入其人生幸福必备之不可或缺的历练或值得追求的理想境界。

第一节文以载道

法学是治国之学、强国之学、正义之学,是“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体现的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大道,也是引导和保障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正道。作为综合反映学生理论学习、法律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学位论文,是探寻法治价值这一大道的重要过程。通过法学论文的写作,理解、宣扬、践行和传承法律治理的大道。正如古人所说“文以载道”,通过文章反映和传承天理、国法和人情的基本道理和规律。只有坚持这种理念,法学学位论文的写作才有一种神圣感、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以公平正义之学为志业的法律人更应该担负起维护和弘扬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但如果学生连法学论文都难以写好,将很难胜任处理更为复杂的社会纠纷和国家治理问题,至少在进人高度职业化、专业化和竞争性选拔的法律类公职人员职业群体时,会面临跨过入门门槛的困境,其结果与学习法学的初衷背道而驰。

当然,古人所讲的“文以载道”的“道”在不同时期、不同人看来所指不尽相同,总体上它是一个内涵不断发展的概念和范畴,但也有核心和共通的内容,简而言之,“文以载道”就是写文章一定要表达作者的思想,反映作者对

第一节文以载道

人生、社会和自然等现象的规律性的认识。这一点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有论及。据考证,“文以载道”源于“文以明道”,由荀子提出。在荀子看来“文以明道”所指的“道”是客观事物的规律,而“文以明道”是指儒生们所作文章应该是效法圣人做客观规律的体现者,为文的目的便要明“道”。到了汉代,扬雄将道家思想和儒家伦理兼收并蓄、融贯一体,提出了遵循自然之道的观点,并认为儒家典籍等能够极好地体现自然之道。这一思想得到南朝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刘勰的进一步申述。他在《文心雕龙》中明确论述了文以明道的问题,他提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强调自然之道依靠圣人来表达在文章中,圣人通过文章来阐明自然之道。南北朝时期的《昭明文选》也贯穿了这一思想。梁朝昭明太子在《昭明文选》序中说,《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之时义,远矣哉!”“事美一时,语流千载。”只有经过记录和整理的思想才能流传久远,造福后人,传承文明。而后,至唐代,韩愈、柳宗元等文化大家均沿袭“文以明道”这一思想,但两人对“道”的理解有所不同。韩愈重在提倡“古道”,以恢复自魏晋以后中断了的儒家“道统”为使命;所谓“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而无待于外之谓德”。在他看来,博爱叫做“仁”,恰当地去实现“仁”就是“义”,沿着“仁义”之路前进便为“道”,使自己具备完美的修养,而不去依靠外界的力量就是“德”。所以韩愈的文以载道,是儒家的“道”,不是“老与佛之道”。柳宗元则比较注重治世之“道”,从社会需要出发,重在文章的经世致用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比韩愈的“道”更具现实意义。

至北宋理学鼻祖周敦顾时,“文以明道”演变为“文以载道”,他是第一个明确提出“文以载道”的人。而后数百年间,不少文化名家均对“文”和“道”有所阐述,如二程将“文”和“道”对立;朱熹把“文”看成“道”的附庸和派生物;黄宗羲、顾炎武等主张明道致用,反对形式主义。到了清代,“文”与“道”关系的论争一直存在。后来清代史学家、思想家章学诚对“文”与“道”关系的论争进行了总结,他认为“道”必须是人们现实生活的反映,而不能拘泥于古代圣贤言论,不可“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所以,对应到“文”上,他主张作文章要从实际出发,合乎时代的需要,使“文”在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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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应秉持的理念

中起作用。这样的“文”就符合“道”的要求,进而两者统一。章学诚的这种“文”“道”关系论非常契合于大学学位论文写作的精神和目的。

“文以载道”的思想影响和铸就了中华几千年的文明及其赓续模式,早在司马迁写《史记》时就有明确表达。他在《太史公自序》中,借评价孔子作《春秋》阐释了文以载道的写作理念和历史价值。他通过问答的方式对此进行解释: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日:‘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也,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孔子作《春秋》是想以文字表明其心中向往的“周道”。对此,司马迁评价说,“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在礼乐崩坏、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时代,《春秋》作为一部“世界史”(诸夏之史),对此进行笔削褒贬,所传达的是道义、是是非、是得失。就其效果而言也是值得肯定的,所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发挥了文章的济世功效。同理,司马迁写《史记》也是在表达心中向往之道,正如他在《报任安书》中所言:“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

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通过探究自然现象和人类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通晓从古到今的历朝历代的发展演变,进而寻找历代王朝兴衰成败之道理(规律),以史实记述的形式,有所取舍,有所褒贬,形成自己独特的自成一家的写史风格和史学理论学说。

人文社会科学各个门类皆有相通之处,法学与史学自不例外,传承文明,功在当代,惠泽万世。法学专业学生以法律为志业,需要不断探寻法治的精神,以法学理论指导法律实践,以法律实践丰富和完善法学理论。而法学自产生以来就是弘扬公平正义之道的学问。正如西方古罗马时期皇帝查士丁尼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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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文以载道

《法学总论》所言,“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①同样,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管仲就提出“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的著名论断。作为法学专业的学习者以及所有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者,作为守法者的每个公民,一言一行必须合乎法的精神,追求法律的正义目标,享受法律带来的安全、秩序等福祉。法学学生的学位论文是试图运用法的理论,结合法律的实践和社会功能,发现、分析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良法的价值追求,提出并分析至少在学理上可行的对策。所以,法学论文的写作,甚至一切法律文书的写作都是在阐释、践行弘扬和完善“法之道”。其人不文,其行不远。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的训练与其说是对法学和法律知识本身的运用,毋宁说是对法律正义问题的系统思考,既可以是宏大的体系性的思考,也可以是微观的对具体案件和行为公平性的探寻。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法律乃天下之公器,探寻法律问题,即是对天下公义的思考。所以,法学学位论文所秉持的价值观、论文的立意,如探讨正义的法律和非正义的法律,实际上都是在追寻法律的目的、践行法律的应然之道,正如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所言,“不公正的法律并非没有目的,法律在根本无视其正义的情况下就以它的效力实现了一种目的,即法律安全目的”。②而法律共同体的从业者所孜孜追求的法治国家,是一个实现多重目的、整合多重理念的集合,因为,“法治国家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它意味着保持相对于秩序的自由,相对于理智的生活,相对于规律的偶然,相对于成规的丰富,总而言之,就是相对于仅具有目的性和只对此目的才有充分价值的东西所具有的目的与价值”。③

①[罗马尼亚]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一法学阶梯》,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5页。

②[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47页。

③[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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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学学位论文写作应秉持的理念

第二节问题意识

从一定意义上讲,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面临问题又不断解决问题的历史。从作为个体的人的发展和生活、生命历程看,同样是不断面临问题又解决问题的过程。“面临问题”在所有人之间都是无差别的,不存在一生都不会面临问题的人,俗语所言“每个家庭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诚然,每个个体面临的具体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最终结果可能千差万别。由于人类意识的能动性、思维的发展性和经验的累积性,人们为了更好地生活,从单纯地被动面临问题,走向有意识地提出问题,进而分析和解决问题。如社会中具备问题意识的人越来越多,无论是个人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发展都会获得更加高速和高质量的进步,当对某些问题有共识时,就有利于迅速形成共同理念、共同规则,作出方向和目标一致的行动,从而提升人类整体的生存质量和促进改造世界、改造自身、各美其美、成人之美、美美与共、共享福利的进程。历史和现实经验证明,要培养大多数人的问题意识的最好方式是通过系统的教育,将人类积累的经验用较短时间、普遍性地传递开来,缩短后代人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方法论上所花费的成本,避免所有提问和解答都需要重新在生命个体身上重复一遍。发展现代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绝大多数后代人通过间接经验的形式掌握这些思维和能力,在其毕业后的生活历程中快速运用和发展,而培养这种“问题意识”的能力的最好路径是模拟一个与教育程度相当的问题,按照一定的思维方式和材料构成,推演解决方案的训练过程,最后这种训练凝练成学位论文这种载体和表现形式,它兼顾着对一定学习程度的学习过程终结的质量衡量指标和能力水平测试装置的角色。

从大学的学习过程和目标看,获得知识只是完成了存储人类经验和新知的过程,只有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时,知识才转化成能力。人们常常调侃的一些大学生“有知识没文化”也是这个道理。文化者,以文化人,即是让所学的知识转化成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技能。写论文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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