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证实务》刘永芝,张春娇主编;孙艳萍副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外贸单证实务》

【作 者】刘永芝,张春娇主编;孙艳萍副主编
【丛书名】普通高等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
【页 数】 274
【出版社】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 2021.06
【ISBN号】978-7-113-27882-3
【价 格】45.00
【分 类】进出口贸易-原始凭证-高等学校-教材
【参考文献】 刘永芝,张春娇主编;孙艳萍副主编. 外贸单证实务.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21.06.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外贸单证实务》内容提要:

本书详细阐述了外贸业务中常用的外贸单证的种类、内容、缮制方法,主要涉及履行合同的运输、保险、报关和报检各环节的单证制作知识与实务,以进出口业务过程为主线,单证为纽带,主要介绍外贸业务中的往来函电、拟定合同、单证,以及这些单证的作用、内容和缮制等方面的基本专业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职业能力为本位,把教学过程与具体工作的项目充分地融为一体,突出讲解外贸单证实务中的具体操作和具体流程,注重能力培养。

《外贸单证实务》内容试读

第一章导论

【本章导读】

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贸易单证是密不可分的。

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买卖双方身处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交易磋商、合同的履行、货物和货款的交接过程中,交易双方没必要、也不可能始终面对面沟通,但是,卖方又必须通过某种方式证明自己履行了交货义务,因此,目前绝大多数外贸业务采用“象征性交货”方式进行交易。所谓“象征性交货”,实质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即单据代表货物,卖方以提交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单据作为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凭证;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规定,则买方和银行有权拒付货款。

另一方面,从贸易合同的签订到合同履行完毕,整个贸易流程要经过备货、报关、装运、保险、收汇和提货等几十个步骤,要分别和工厂、海关、运输部门、保险公司、银行和政府部门发生业务往来,每个环节都需要相应单证的缮制、处理和交接,以满足各部门和单位的需要,以及配合国家的相关外贸管理政策。

所以,国际贸易单证是国际贸易的核心。单证业务贯穿买卖双方履行贸易的始终。单证是买卖双方凭以交接货物、收付货款的依据,可保证进出口贸易顺利进行。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国际贸易流程和国际贸易单证流程,掌握国际贸易单证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理解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意义和发展趋势。

【关键概念】

单证(Documents)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

2|外贸单证实务

第一节外贸单证概述

一、单证的概念和作用

单证(Documents),基本含义为“官方文件”,此外还有“证明”“证据”的意思。国际贸易单证,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和证书等,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报关和结汇等。从广义上讲,指文件和凭证:从狭义上讲,指单据和信用证。

由于国际贸易大多采用凭单交货、凭单付款的方式,因此,单据是国际贸易的核心,在出口业务中做好制单工作,对安全及时收汇意义重大。具体而言,单证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点。

1.单证是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结算方式可以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等,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出口商要想收回货款,都必须向付款人提供所要求的结汇单据。由于大多数交易都采用“象征性交货”的方式,因此,出口商签发、提交的单据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能否安全、顺利收汇。

《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五条中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

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这就是说,当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单据时,必须审核单据,确定单据内容与信用证表面相符,否则,银行可以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URC522》(《托收统一规则》)中指出:托收是指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

和/或商业单据,以便于取得付款和/或承兑。为此,银行必须确定它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书中所列内容表面相符,若发现单据有任何缺陷,都必须通知指示方,不得延误。

2.单证是合同履行的必要手段和凭证

目前大多数的国际贸易主要表现为单据的买卖。在卖方履行备货、报验、报关、装运的各个环节,都有与之相对应的单据的缮制或取得,一是满足运输、银行、保险、商检、海关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出口贸易的管理等多方面的要求,二是以此证明卖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和履行合同。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出口商不仅有交付货物的义务,同时也有移交单据的义务,因此出口商递交有关单据,是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个方面。卖方交单意味着交付了货物,而买方付款则是以得到物权凭证为前提,以单证为核心。所以,单证和货款对流的原则是国际贸易中商品买卖的一般原则。

3.单证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

进出口企业经营与单证管理关系很大。在国际贸易中,企业一方面要在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工作,另一方面,要和海关、商检、银行、保险、运输、外汇管理局和税务局等多个部门打交道,需要与这些机构相互协调配合,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可能影响到相应单证的及时

第一章导论3

出具,从而影响到结汇。因此单证工作既是为贸易全过程服务,也是为争取迅速安全收汇而进行的细致而又烦琐的工作。外贸企业经营管理得好坏与单证工作组织管理的优劣有很大的关系。管理得好,就能保障经营成果,加快结算速度,也能得到利息上的外汇收益:管理得差,导致延迟交单,必然有暗耗、利息等损失,甚至可能会导致无法收汇,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单证就是外汇。外贸企业对单证工作的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制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单证制作得标准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顺利收回货款。因此,单证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单证工作的管理能体现企业经营管理的质量。

4.单证是融资的手段

由于单证是外贸结算的基本工具,特别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证中往往都有凭以提货的物权凭证。物权凭证即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其特性是可以通过背书转让单据的权利。这样,如果进出口双方资金紧张,就可以通过背书的方法转让单据,提前获得融资。

二、外贸单证的分类

关于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不同的国际贸易惯例有不同的规则,同时,外贸界也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下面介绍几种比较典型的分类方式。

1.《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分类

(1)金融单据:具有货币属性,汇票、支票、本票或其他用于取得付款资金的类似凭证。

(2)商业单据:除了金融单据以外的所有单据,包括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

①基本单据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单据,如商业发票、海运提单和保险单等。

②附属单据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根据不同业务需要或规定,要求出口方特别提供的单据。一般因进口国家或地区、产品特性和运输方式的不同而异。

进口国官方要求的单据: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和原产地证明等。

买方要求的单据:装箱单、重量单、品质证书、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和船龄证明等。

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分类

(1)运输单据:海运提单、非转让海运单、租船合约提单、多式联运单据、空运单据、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快递和邮包收据和运输代理人的运输单据等。

(2)保险单据:保险单、保险凭证、承保证明和预保单等。

(3)商业发票。

(4)其他单据:包括装箱单、重量单和各种证明书。

3.UN/EDIFACT的分类

EDI国际通用标准将国际贸易单证分为九大类:生产单证、订购单证、销售单证、银行单

证、保险单证、货运代理服务单证、运输单证、出口单证、进口和转口单证。

4|外贸单证实务

4.按单证的作用分类

按照单证的作用分类,外贸单证分类如表1-1所示。

表1-1外贸单证的分类

单据分类

主要单据

商业单据

商业发票、形式发票、包装单据

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海运单、多式联运单据、航空运单、铁路运单

保险单据

保险单、预约保险单、保险凭证

金融单据

汇票、本票、支票

官方单据

出口许可证、商检证书、原产地证明书、海关发票、领事发票

附属单据

受益人证明、寄单证明、装运通知、寄样证明、船公司证明

5.按单据在结汇时的需要分类

按单据是否属于结汇时需要,分为结汇单证和非结汇单证。结汇单证是指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各种票据、单据和证明的统称。非结汇单证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办理出口手续时所使用的各种单据、证书和文件,表1一2列出结汇单据与非结汇单据的关系。

表1-2结汇单据与非结汇单据

序号

非结汇单证

结汇单证

涉及的机构

1

出口许可证

商务厅

2

商业发票、装箱单

外贸企业自行缮制

托运委托书、托运单

海运提单

运输(物流)公司

4

报检单

检验检疫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

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6

报关单

海关

7

货物运输投保单

保险单、保险凭证

保险公司

8

汇票

银行

9

出口收汇核销单

外汇管理局

三、与外贸单证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

1.《UCP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版),英文全称是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由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起草,并在国际商会2006年10月巴黎年会通过,新版本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惯例是信用证领域最权威、影响最广泛的国际商业惯例,包括了39个条款。它对信

第一章导论|5

用证方式下各当事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主要信用证单据填写、提交的要求以及一些有关单据的特殊规定等都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对于统一、规范信用证支付的操作,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ISBP681》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全称为《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ISBP)。

ISBP是国际商会在信用证领域编纂的国际惯例,ISBP不仅是各国银行、进出口公司信

用证业务单据处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必备工具,也是法院、仲裁机构和律师在处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时的重要依据,它的生效在各国的金融界、企业界、法律界产生重大影响。

为配合《UCP600》的实施,国际商会在2007年颁布施行针对新颁布实施的《UCP600》条

文,有针对性地对于《ISBP645》的相关条文也作了相应的更新,更新为《ISBP681》,这个出版

物已经成为《UCP600》的必要伴侣,用以审核单据和信用证的相符性,它就像一部通俗化了

的《UCP600》。因此,《ISBP681》不失为信用证单据业务中不可或缺的国际惯例。

3.《URC522》

《托收统一规则》英文全称是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简称为URC。国际商会为统一托收业务的做法,减少托收业务各有关当事人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曾于1958年草拟《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1978年对该规则进行了修订,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ICC Publication No.322),1995年再次修订,称为《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

版物(简称《URC522》),1996年1月1日实施。《托收统一规则》自公布实施以来,被各国

银行所采用,已成为托收业务的国际惯例。

《托收统一规则》共7部分26条,包括总则及定义、托收的形式和结构,提示方式,义务与责任,付款,利息、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其他规定。根据《托收统一规则》规定托收意指银行根据所收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目的在于取得付款和/或承兑,凭付款和/或承兑交单,或按其他条款及条件交单。上述定义中所涉及的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用于付款或款项的类似凭证;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物权单据或其他类似单据,或除金融单据之外的任何其他单据。

4.《Incoterms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英文全称是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缩写Incoterms,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于1936年制定的,随后,为适应国际贸易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20年进行过多次修订和补充。

《20l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2010,缩写ncoterms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本书主要对此版本进行介绍。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6|外贸单证实务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两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者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

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

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

C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

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Incoterms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具体如表1-3所示。

表1-3 Incoterms2010的11种贸易术语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类(Any Mode of Transport)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指定终端交货

DAP

Delivered At Place

指定目的地交货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仅适用于水运类(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保费

第一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第二类: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第二节外贸单证操作流程

外贸单证是国际贸易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交易一般都采取凭单交货、凭单付款的形式。由于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很难实现国内贸易常用的货物与货款的同时对流形式。尽管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交易的是商品,但是在交货和结算过程中,基本上都是以单证为依据的。单证业务贯穿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如图1-1所示。外贸单证的流转过程也就是买卖双方履约的过程,因此进出口双方在此过程中必须注意加强合作,把各项工作做到精确细致,尽量避免工作脱节、单证不一致的情况。

···试读结束···

阅读剩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