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借款合同
经济法科目的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需要背诵的法律法规很多,对考生的记忆能力非常考验。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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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
[章节]
第 4 章合同法律制度 - 单元 3 典型合同
【知识点】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
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贷款人提供贷款时,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即成立。
3、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
4、贷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支付方式,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视为无息。
5、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实际贷款金额偿还贷款并计算利息。
6、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支取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7、借款人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确定,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随贷款一并归还。支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在每一年期满时还清;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应与偿还贷款一并支付。
8、借款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确定,借款人可随时归还;贷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促借方。内返回。
9。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的,应当按照协议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10。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利息。
11.禁止高利借贷,借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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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如果你按计划继续学习,你会很容易通过考试的。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 可以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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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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