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上》吕思勉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中国通史 上》

【作 者】吕思勉著
【页 数】 664
【出版社】 青岛:青岛出版社 , 2020.05
【ISBN号】978-7-5552-9047-6
【价 格】68.00
【分 类】中国历史
【参考文献】 吕思勉著. 中国通史 上. 青岛:青岛出版社,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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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上》内容提要:

《中国通史 上》内容试读

上编中国文化史

第一章婚姻

《易经》的《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这是古代哲学家所推想的社会起源。他们以为隆古的社会,亦像后世一般,以一夫一妇为基本,成立一个家庭,由此互相联结,成为更大的组织。此等推想,确乎和我们根据后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

的脾胃相合。所以几千年来,会奉为不刊之典。然而事实是

否如此,却大是一个疑问了。

自有历史以来,不过几千年,社会的情形,却已大有改

变了。设使我们把历史抹杀了,根据现在的情形,去臆测

周、秦、汉、魏、唐、宋时的状况,那给研究过历史的人听了,一定是一场大笑话,何况邃古之事,去今业已几万年几

十万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测,其结果,必

社会学》附录《近代人类学与阶级心理》第四节。商务印书

馆本)。即舍此勿论,猿猴也是人类祖先的旁支,而非其正

系。据生物学家之说,动物的聚居,有两种形式:一如猫虎等,雌雄同居,以传种之时为限;幼儿成长,即与父母分离;是为家庭动物。一如犬马等,其聚居除传种外,兼以互

相保卫为目的;历时可以甚久,为数可以甚多;是为社群动

物。人类无爪牙齿角以自卫,倘使其聚居亦以家庭为限,在

隆古之世,断乎无以自存;而且语言也必不会发达。所以

元始人类的状况,我们虽不得而知,其为社群而非家庭,则

殆无疑义。猿类的进化不如人类,以生物界的趋势论,实渐

走上衰亡之路,怕正以其群居本能,不如人类之故。而反说

人类的邃初,必与猿猴一样,实未免武断偏见了。何况人类的性质,如妒忌及性的羞耻等,均非先天所固有;(此观小

孩便可知。动物两性聚居,只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两种形式,人类独有一妻多夫,尤妒忌非先天性质之明证。)母爱亦非专施诸子女等,足以证明其非家庭动物的,还很多呢。现代的家庭,与其说是原于人的本性,倒不如说是原于生活情形。(道德不道德的观念,根于习惯;习惯原于生

活。)据社会学家所考究: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

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其后虑遭报复,往往掠夺之

后,遗留物件,以为交换。此时的掠夺,实已渐成为贸易。

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是为掠夺的变相,亦开卖买的远源。

掠夺来的女子,是和部族中固有的女子地位不同的。她是掠

夺她的人的奴隶,须负担一切劳役。此既足以鼓励男子,使之从事于掠夺,又婚姻之禁例渐多,本部族中的女子,可以匹合者渐少,亦益迫令男子从事于向外掠夺。所以家庭的起

源,是由于女子的奴役;而其需要,则是立在两性分工的经

济原因上的。与满足性欲,实无多大关系。原始人除专属于

他的女子以外,满足性欲的机会,正多着呢。游猎之民,渐

进而为畜牧,其人之好战斗,喜掠夺,亦与游猎之民同(凡畜牧之民,大抵兼事田猎),而其力且加强(因其食物充足,能合大群;营养佳良,体格强壮之故)。牧群须人照管,其重劳力愈甚,而掠夺之风亦益烈。只有农业是源于搜集的,最初本是女子之事。低级的农业,亦率由女子任其责。其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所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操于女子之手。土田室屋及农具等,率为女子所有。部族中人,固不愿女子出嫁;女子势亦无从出嫁;男子与女子结婚者,不得不入居女子族中,其地位遂成为附属品。此时女子

有组织,男子则无(或虽有之而不关重要),所以社会上有

许多公务,其权皆操于女子之手(如参与部族会议,选举酋长等。此时之女子,亦未尝不从事于后世家务一类的事务,然其性质,亦为公务,与后世之家务,迥乎不同)。实为女子的黄金时代。所谓服务婚的制度,即出现于此时。因为结

婚不能徒手,而此时的男子,甚为贫乏,除劳力之外,实无

可以为聘礼之物之故。其后农业更形重要,男子从事于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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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多,导致以男子为之主,而女子为之辅。于是经济的主

权,再人男子之手。生活程度既高,财产渐有赢余,职业日形分化。如工商等业,亦皆为男子之事。个人私产渐兴,有财富者即有权力,不乐再向女子的氏族中作苦,乃以财物偿

其部族的损失,而娶女以归。于是服务婚渐变为买卖婚,女

子的地位,又形低落了。

以上所述,都是社会学家的成说。返观我国的古事,也

无乎不同。《白虎通义·三皇篇》说,古代的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古代的婚姻,无所谓夫妇的证据。人类对于男女性交毫无限制的时代,去今已远,在书本上不易找到证据。至于辈行婚的制度,则是很明白无疑的。《礼记·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礼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这正是古代婚姻但论辈行一个绝好的遗迹。这所谓同姓,是指父系

时代本氏族里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太爷、老爷、

少爷们。异姓,郑《注》说“谓来嫁者”,就是老太太、太太、少太太们。从宗,是要依着血系的枝分派别的,如先分为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再各统率其所属的房分之类,参看下章自明。主名,郑《注》说:“主于妇与母之名耳。”谓但分别其辈行,而不复分别其枝派。质而言之,就是但分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而不再问其孰为某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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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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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