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六章:租赁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为了帮助考生朋友们了解考试重点,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第十六章的考试大纲内容,请仔细阅读。第十六章租赁【基本要求】(一)掌握租赁的定义和识别(二)掌握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三)掌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四)熟悉租赁的分拆和合并(五)熟悉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点击下载完整版:2022年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说明:本文内容来源于财政部会计司。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大纲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05

  •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第四章筹资管理(上)答疑-融资租赁

    中级会计备考,不仅仅是需要大家学习相关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在这条路上坚持学习下去!即使遇到疑惑遇到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答疑,希望为大家解答疑惑!【提问】融资租赁租金中的租赁手续费内容为什么不包括保险费?【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保险费是包含在设备原价和预计残值里面的。而不是包含在租赁手续费里的,租金是取决于设备原价及预计残值、利息和租赁手续费,如果是租金的话,那么是包含保险费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租赁 财务费用 财务账务处理租赁费

  • 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当你真正渴望一样东西时,日月星辰都会来帮忙!中级会计的学习已经开始,希望大家能好好好把握时间积极备考!【知识点】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1.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2015年简答题)3.不定期租赁(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提示】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4.租赁物的使用(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4)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维修义务(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除外。(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6.改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2015年简答题)7.转租(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8.租金的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则:(1)租赁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2)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9.出租人的解除权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0.承租人的解除权(1)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①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②租赁物权属有争议③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1.买卖不破租赁(2015年简答题)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相关练习题】【单选题】甲公司将一套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下列有关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答案】B【解析】虽然设备的所有权人已经由甲公司变更为丙公司,但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该租赁合同继续约束丙公司,丙公司不能向乙公司主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容忍乙公司承租该设备至租赁期满。【单选题】下列有关租赁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买受人不愿继续出租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B.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C.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答案】BCD【解析】选项A:“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租赁物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物品

  • 房屋租赁合同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天才在于勤奋,成功在于积累,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为助力考生备考中级会计考试,小编整理了中级会计预习阶段的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知识点】房屋租赁合同1.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①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不得优先购买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优先购买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2.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3.房屋租赁合同效力(1)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③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4.“一房多租”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出租人承租人什么意思 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的三角图

  •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_2020年注会《会计》答疑

    一个人的思想不会停滞,就好像不断跳动的脉博。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会计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下列关于融资租入资产折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承租人的担保余值后的的余额B.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C.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D.对于融资租入资产,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正确答案:A,B,C,D【提问】到底是租赁开始日还是租赁期开始日?【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教材表述为租赁开始日。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一个人如果碌碌无为虚度一生,那么即使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呢?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会计》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和承租人会计处理

  •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_2020年注会《会计》答疑

    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会计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相关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的有()。A.采购原材料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费B.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过程中支付的交易费用C.取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D.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正确答案:A,C,D【提问】租赁内含利率不是只与出租人有关吗?不明白为什么选这个。【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本题是对于承租人来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是要计入相关资产初始确认金额中的,即租入资产的成本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会计》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4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和承租人会计处理

  • 融资租赁物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_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

    注会备考的路上荆棘丛生,平庸的人望而却步,只有意志格外坚强的人才能前行。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日受理了破产申请后,指定A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各项中,管理人应当追回的有()。A.甲公司董事长王某利用职权侵占甲公司财产20万元B.2018年6月1日,甲公司为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欠付乙公司的100万元到期债务提供了财产担保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的价值200万元的生产设备D.甲公司与丁公司串通一气,虚构了其欠付丁公司一笔100万元的债务,并清偿完毕正确答案:A,B,D【提问】债务人的融资租赁物属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不属于债务人财产,所以不选C。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山不厌高,水不厌深。骄傲就是失败跌倒的前奏。小奥这里也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经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4

  • 租赁的概述_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注会考试科目多、难度大,备考周期很长,意志力不强的考生,很容易中途放弃。小编建议各位考生不要忘记考证的初心,一定要努力备考哦!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已更新,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租赁的概述【所属章节】第十四章租赁【知识点】租赁的概述租赁的概述一、租赁的识别(一)租赁的定义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一项合同要被分类为租赁,必须要满足三要素:一是存在一定期间;二是存在已识别资产;三是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己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二)已识别资产1.对资产的指定按照《租赁》准则规定,已识别资产通常由合同明确指定,也可以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2.物理可区分如果资产的部分产能在物理上可区分(例如,建筑物的一层),则该部分产能属于已识别资产。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与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例如,光缆的部分容量),则该部分不属于已识别资产,除非其实质上代表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权利。3.实质性替换权即使合同已对资产进行指定,如果资产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表明资产供应方拥有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1)资产供应方拥有在整个使用期间替换资产的实际能力;(2)资产供应方通过行使替换资产的权利将获得经济利益。企业难以确定资产供应方是否拥有实质性替换权的,应视为资产供应方没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三)客户是否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判断租赁准则规定,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1.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在评估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当在约定的客户权利范围内考虑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2.客户是否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客户有权主导对已识别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的使用:(1)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2)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在使用期间前已预先确定,并且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自行或主导他人按照其确定的方式运营该资产,或者客户设计了已识别资产(或资产的特定方面)并在设计时已预先确定了该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四)评估流程综上,合同开始日,企业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括租赁可参考下图。二、租赁的分拆和合并(一)租赁的分拆准则规定,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易于获得的资源是指出租人或其他供应方单独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或服务,或者承租人已从出租人或其他交易中获得的资源。(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例如,若承租人租入资产的决定不会对承租人使用合同中的其他资产的权利产生重大影响,则表明该项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二)租赁的合并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仍然需要区分该一份合同中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三、租赁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承租人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应当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承租人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应当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一)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计算。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协议约定的起租日或租金起付日之前,已获得对租赁资产使用权的控制,则表明租赁期已经开始。租赁协议中对起租日或租金支付时间的约定,并不影响租赁期开始日的判断。(二)不可撤销期间在确定租赁期和评估不可撤销租赁期间时,企业应根据租赁条款约定确定可强制执行合同的期间。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均有权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终止租赁,且罚款金额不重大,则该租赁不再可强制执行。如果只有承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则在确定租赁期时,企业应将该项权利视为承租人可行使的终止租赁选择权予以考虑。如果只有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则不可撤销的租赁期包括终止租赁选择权所涵盖的期间。(三)续租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在租赁期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或购买标的资产的选择权,或者将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在评估时,企业应当考虑对承租人行使续租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四)对租赁期和购买选择权的重新评估租赁准则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结果修改租赁期。(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注会会计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官方教材是注会考试备考的重要资料,因为教材是依据考纲编写的,通读教材可以让考生了解该科目整体的知识框架,有利于把握重要考点。(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会计知识点总结 会计知识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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