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岸美术馆(西岸艺术中心

    西岸美术馆(西岸艺术中心西岸美术馆(西岸艺术中心)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西岸地区,是一座集美术展览、公共教育、艺术收藏、学术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美术馆。美术馆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由法国著名建筑师让·努维尔设计,于2015年11月开馆。美术馆的藏品主要以中国现当代艺术作品为主,包括绘画、雕塑、摄影、装置等多种艺术形式。美术馆还定期举办国内外知名艺术家的展览,并开展各种公共教育活动,如讲座、研讨会、艺术工作坊等,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和欣赏艺术的平台。西岸美术馆是上海重要的文化地标之一,每年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艺术爱好者参观。美术馆也是上海艺术界的中心之一,经常举办各种艺术活动,吸引了众多艺术家和艺术机构的参与。馆藏艺术品西岸美术馆的馆藏艺术品包括绘画、雕塑、摄影、装置等多种形式,以中国现当代艺术作品为主。美术馆的藏品主要来源于捐赠和购买,其中包括一些中国现当代艺术的代表性作品,如:《大地之子》徐冰《红旗飘飘》董希文《江山如此多娇》李可染《春蚕丝》方力钧《无题》周春芽展览活动西岸美术馆定期举办国内外知名艺术家的展览,包括个展、群展和专题展等多种形式。美术馆还经常与国内外艺术家合作,举办各种公共艺术项目。公共教育活动西岸美术馆开展各种公共教育活动,如讲座、研讨会、艺术工作坊等,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和欣赏艺术的平台。美术馆还经常举办各种艺术教育活动,如艺术夏令营、艺术讲堂等,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学习艺术的机会。影响力西岸美术馆是中国现当代艺术的重要展示平台,对中国现当代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术馆也是上海重要的文化地标之一,每年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艺术爱好者参观。美术馆还是上海艺术界的中心之一,经常举办各种艺术活动,吸引了众多艺术家和艺术机构的参与。...

    2023-12-21 西岸艺术中心原来是什么 西岸艺术中心负责人

  • 中注协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答记者问

    2022年12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修订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2年)),拓展并明确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梯队的范围,优化了行业人才胜任能力体系和知识体系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以指导未来一段时间行业全生命周期人才培养工作,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近日,中注协相关负责人就《指南》(2022年)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指南》(2022年)修订的背景是什么?答:2007年,中注协学习借鉴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发布的《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1-6》(2003年),并结合当时我国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07年))。《指南》(2007年)提出了首个适用于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胜任能力总框架,明确了注册会计师需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及实务经历要求,为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提供了指导和理论基础。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行业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指南》(2007年)已不能完全满足为行业人才培养提供系统性、前瞻性、可行性指导的需求。比如说,在指南的系统性建设上,财政部已于2022年6月2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以下简称《人才指导意见》),提出了用“全生命周期”理论指导加强行业人才工作。但《指南》(2007年)仅对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提出了胜任能力框架,未针对处于不同成长阶段人员的针对性的指导,且缺乏对胜任能力的评估考核和监督;仅针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一般的审计鉴证业务建立能力框架,未针对特定环境、特定行业或特定业务对胜任能力的特别要求提出能力建设目标。因此,指南的修订工作需要从行业人才成长“全生命周期”全局角度出发,对行业人才成长各阶段应具备的能力提出全面系统的规划。又比如说,在指南的前瞻性建设上,《指南》(2007年)已发布实施15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出现了云计算、数字化、双碳经济等新技术、新领域,深刻地影响着经济模式的改变和增加了经济复杂性,对行业人才能力建设提出新的需求和挑战,同时,现行的会计审计相关的知识理论体系和方法论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指南》(2007年)设计的能力框架和知识结构已经不能满足或者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式发展对行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因此,指南的修订工作不仅需要与时俱进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更需要有前瞻性的眼光指导未来一段时间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目标。同时,在指南的落地执行上,《指南》(2007年)仅提出了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胜任能力总体要求和基本要素整体框架,未明确每一项胜任能力的具体指标,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规模大小不同,或者所处地域不同,相近工作年限的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有较大区别。因此,指南的修订工作既要考虑全行业人才整体的能力,又要留足一定能力拓展空间,需要在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导双提升上下功夫。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加强调查研究,通过修订《指南》(2007年)逐步解决上述问题,切实发挥指南对行业人才培养的指导作用。问:修订出台《指南》(2022年)的意义是什么?答:《指南》(2007年)的出台解决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标准建设“从无到有”的问题,此次修订出台的《指南》(2022年)则是与时俱进地对行业已有胜任能力要求的一次迭代更新。总的来说,修订出台《指南》(2022年)是中注协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行业人才建设的具体要求,立足国情、保持动态国际趋同,指导行业人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提出新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行业以实际行动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和要求。修订出台《指南》(2022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抓好人才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多次对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加强行业人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专设一章强调人才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要“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持续保持和强化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提升审计质量”,对行业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部印发《人才指导意见》提出要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胜任能力指南,以提升行业人才诚信道德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为此,修订出台《指南》(2022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行业人才建设的具体要求,抓实抓牢行业人才工作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指导行业人才能力建设的方向,为加强行业人才建设、提升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修订出台《指南》(2022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面向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积极回应。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经济增速名列前茅。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行业人才提出了新要求,比如,双循环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开展,要求行业人才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全球化思维;数字化、双碳时代等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要求人才素质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注册制推行和新证券法贯彻实施,资本市场的开放发展对行业人才服务质量、诚信度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上述新领域、新要求,《指南》(2007年)均未涉及,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能力提出的新要求,需要结合当前新形势更新修订。为此,修订出台《指南》(2022),有利于行业加快培养、储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为国家建设提供更高质量专业服务奠定人才基础。修订出台《指南》(2022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立足国情、保持动态国际趋同作出的现实选择。当前,行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由注重规模和速度的外延式扩张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发展转型”的总目标,但我国行业人才工作客观上还不能完全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行业人才质量与经济发展需求不匹配,迫切需要行业人才持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2019年,IFAC发布了新修订的《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1-8号》(《IES1-8》),英国、新加坡、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会计职业组织参照IFAC发布的《IES1-8》也分别提出了本地区职业会计师专业能力标准,这些国际或境外会计职业组织教育准则最新变化,为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胜任能力提供了重要借鉴,需要我们紧跟国际职业能力发展新动向,持续趋同,确保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保持后续发展优势。为此,修订出台《指南》(2022),有利于指导我国教育培训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立足国情、对标国际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为推动行业做强做大、走出去提供持续人才动力。问:《指南》(2022年)修订过程遵循了哪些原则?答:为了有序有效地推动《指南》(2022年)的修订工作,我们制定了下三个工作原则:一是分级分类,整体推进。以行业人才发展“全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立足行业人才各成长阶段能力建设,构建统一的行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框架、能力框架和知识框架。同时,坚持分级分类能力框架设计要求,针对有意愿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助理人员、注册会计师、非管理层级的合伙人以及管理合伙人等各个层级的人才,有针对性地提出能力要求和知识结构要求,指导未来不同层级行业人才的教育或培训工作。二是以人为本,服务实践。以《人才指导意见》为指导,以当前行业人才的能力现状为基础,充分考虑新时代行业面临的新情况、新机遇、新挑战;同时,既要满足国家对行业人才能力提升的要求,又要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培养和使用需求,设计行业人才的能力框架、知识框架,为持续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和工作体系提供理论依据。三是立足国情,对接国际。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为目标,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未来,提出行业人才各成长阶段的政治能力、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实务经历的培养提升方向。同时,兼顾国际和境外会计职业组织关于会计职业专业能力标准的最新变化,兼容并蓄,实现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持续国际趋同。问:《指南》(2022年)的修订经历了哪些过程?答:自2020年以来,我们围绕《指南》(2022年)的修订,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调查研究。邀请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和高等院校的行业高端人才组建指南修订课题组,组织翻译了IFAC新修订发布的《IES1-8》;搜集整理了英国、新加坡、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主要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的人才培养实践和专业能力框架,并分析了上述国家和地区制定出台能力框架的目的和侧重点;以此为基础,组织开展了新时代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分层级能力框架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二是组织修订。2022年4月形成修订初稿,并先后征求中注协相关部室、在训行业高端人才的意见;赴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实地调研,就胜任能力维度、行业人才分层、管理能力要素、胜任能力评估等具体问题,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建议并进一步修改;再次定向征求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行业高端人才意见,共收集87条反馈意见,在充分吸收的基础上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公开征求意见。经中注协党委扩大会和秘书长办公会审议通过,10月21日印发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1月6日,34家单位和个人累计反馈164条意见,剔除重复意见后共111条,我们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分析,以此为基础作进一步完善,形成《指南》(2022年)。从反馈意见整体情况看,财政部相关司局、各地方注协、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部分境外会计职业组织如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等,对《指南》(2022年)的修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指南》(2022年)整体框架设计合理,以“全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对行业人才进行层级划分,并提出相适应的胜任能力和知识结构要求,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是立足国情,把国际和境外会计职业组织关于会计职业专业能力标准的最新变化“本土化”的体现,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对于加强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水平具有积极意义。经过上述调查研究、组织修订、公开征求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在报经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朱忠明同意后,中注协于11月下旬召开中注协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指南》(2022年)。问:《指南》(2022年)的结构布局是什么?答:《指南》(2022年)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谋篇布局: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构建行业人才应当具备的能力架构、知识架构。明确两项标准。即,一方面明确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框架的理论标准,另一方面明确胜任能力评估的实践标准,不仅解决胜任能力“是什么”的问题,更着力解决胜任能力“怎么样”的问题。构建三个体系。即,在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行业职业特点,构建了政治能力、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实务经历和国际化能力为依托的能力体系;构建了包括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商业和组织环境、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为主的行业人才知识体系;构建了包括各级财政部门、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国家会计学院、开设财经类专业的院校在内的工作体系。聚焦四阶段人才。即,抓好有意愿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注册会计师、合伙人等四阶段人才能力建设,形成培养体系完整、人员层级清晰的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框架。对标“五型”人才要求。即,对标行业“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打造“政治型、职业型、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行业人才队伍的要求,具化为政治能力、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实务经历、国际化能力等五种胜任能力要求。其中,政治能力对标政治型,职业道德对标职业型,专业胜任能力对标专业型,国际化能力对标国际型,专业胜任能力和实务经历范围内的管理能力、战略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能力对标复合型,确保“五型”人才要求落地见效。问:《指南》(2022年)在哪些方面作出了修订?修订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根据《人才指导意见》,结合实务需要,我们对《指南》(2007年)进行了重构,由原来的九章62条变为九章59条。相较于《指南》(2007年)增加了四章29条、修改了四章25条,另外将《指南》(2007年)四章共41条合并修改为一章共5条。主要对以下四方面作出修订:一是《指南》(2022年)适用的对象由“注册会计师”扩展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并针对有意愿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注册会计师、合伙人等4个职业发展阶段进行规范。《指南》(2007年)仅针对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建立了胜任能力框架。根据《人才指导意见》对行业人才“全生命周期”培养的要求,考虑到“源头培养”的原则,将胜任能力相关要求前置至有意愿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包括在校大学生),有利于其尽早认识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并形成职业素养;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层级,指导其有针对性地学习知识、积累实务经历,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做前置指导;同时,考虑到普通注册会计师与合伙人在“管理能力”要求上的显著差异,将取得执业资格后的阶段细化为“注册会计师”(涵盖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对经理、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等的能力要求)、“非管理合伙人”和“管理合伙人”三个阶段。二是与时俱进构建胜任能力体系和知识体系。《指南》(2022年)明确了胜任能力体系包括政治能力、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实务经历和国际化能力,知识体系包括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商业和组织环境、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知识等22个专业化知识领域,为各层级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系统有效的指引。同时,将《指南》(2007年)“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的表述精炼为《指南》(2022年)中的“职业道德”,且明确了“职业道德”包括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范、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上述修改在专业术语表述及内容上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一致。三是增加了对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是否达到要求的评判方法。用“全生命周期”理论作指导,不仅规定胜任能力各项指标,同时提出了是否具备相应胜任能力的评估方式,便于各培养主体在实践中更有效地应用本指南。四是丰富完善了对“特定环境、特定行业或特定业务对胜任能力的特别要求”。针对新时代行业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比如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开展,数字化、双碳时代等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等,《指南》(2022年)针对特定环境(如跨境审计业务)、特定行业(如金融行业)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或执行特定业务(如ESG鉴证业务、可持续发展信息鉴证业务、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的情况,丰富和完善了项目组应当具备的胜任能力。修订后的《指南》(2022年)共包括总则、有意愿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的胜任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的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非管理合伙人的胜任能力、管理合伙人的胜任能力、特定环境、特定行业或特定业务对胜任能力的特别要求、职业继续教育、附则等九章,其中:第一章“总则”,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的培养目标、适用范围、培养主体、行业人才梯队、胜任能力体系、知识体系、胜任能力评估、普适性要求等基本概念规范。第二章“有意愿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的胜任能力”,从政治能力、职业道德、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管理能力等维度建立有意愿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的胜任能力体系,并明确采用考试、实务经历等方式对上述胜任能力进行评估。第三章“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的胜任能力”,从政治能力、职业道德、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管理能力等维度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的胜任能力体系,并明确采用考试、研讨、建立职业道德档案、实务经历等方式对上述胜任能力进行评估。第四章“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从政治能力、职业道德、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管理能力等维度建立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体系,并明确采用考试、建立职业道德档案、案例分析报告、行业评选、实务经历等方式对上述胜任能力进行评估。第五章“非管理合伙人的胜任能力”,从政治能力、职业道德、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管理能力等维度建立“不在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担任职务的合伙人”的胜任能力体系,并明确采用内部考评、建立职业道德档案、参加培训、案例分析报告、行业评选、实务经历等方式对上述胜任能力进行评估。第六章“管理合伙人的胜任能力”,从政治能力、职业道德、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管理能力等维度要求管理合伙人应当具备更高水平的胜任能力,并明确采用内部检查、建立职业道德档案、行业评选、实务经历等方式对上述胜任能力进行评估。第七章“特定环境、特定行业或特定业务对胜任能力的特别要求”,明确了在特定环境(如跨境审计业务)、特定行业(如金融行业)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或执行特定业务(如ESG鉴证业务、可持续发展信息鉴证业务、信息系统审计业务)时,项目组应当具备特定的胜任能力。第八章“职业继续教育”,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后通过职业继续教育保持并不断提高胜任能力,以持续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加强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任。第九章“附则”,明确了非执业会员的胜任能力按照相关行业胜任能力要求予以规范,以及指南的解释权归中注协。问:如何抓好《指南》(2022年)的贯彻落实工作?答:修订出台《指南》(2022年)为提升新时代行业人才胜任能力的提供理论指引和实践指引,“落子开新局”,接下来,我们要坚持制度建设的“闭环管理”原则,加强对《指南》(2022年)的宣传解读,推动《指南》(2022年)在全行业以及院校、国家会计学院等行业人才培养相关主体的理解,在推动行业人才能力培养和提升上切实发挥作用。比如,加强与开设财经类专业的院校的沟通,推动其参照《指南》(2022年)持续完善财经类专业的课程体系,强化学生职业道德意识,提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培养沟通、协作、创新等方面的能力素养等,促使行业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与会计师事务所人才需求紧密衔接、相互促进。再比如,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不同层级人才的成长特点、培养目标和使用需求,结合自身规模和发展阶段,对标《指南》(2022年)中助理人员、注册会计师、非管理合伙人以及管理合伙人等各成长阶段人员的胜任能力水平,构建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水平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框架、能力框架和知识框架,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提供理论保障。同时,各级注协应当根据《指南》(2022年)构建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能力体系、知识体系和工作体系,持续改进行业继续教育工作,聚焦多层级行业人才梯队,打造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招牌”课程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方式,同步提升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质量,持续推出“精品高端”课程和人才分层培养项目。链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的通知...

    2022-12-28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

  • 《中国古典诗词欣赏》中国国学文化艺术中心编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中国古典诗词欣赏》【作者】中国国学文化艺术中心编著【页数】68【出版社】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16.01【ISBN号】978-7-219-09476-1【价格】10.00【分类】中华文化-小学-教材-古典诗歌-诗歌欣赏-中国【参考文献】中国国学文化艺术中心编著.中国古典诗词欣赏.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16.01.图书目录:《中国古典诗词欣赏》内容提要:此书为传统文化教育全国中小学实验教材系列,中国古典诗词是我国千百年灿烂文化中的精华,那富有民族性精华的古典诗词,在今天仍然有着无可比拟的美感教育作用。中国向来也有“诗国”之称。中国古诗以唐代诗歌为代表。本书的选篇即以唐代诗歌为主,兼顾其他。上至《诗经》、《楚辞》、汉乐府、魏晋诗,下至宋、元等诗,均有涉及,可使青少年对中国古诗概貌有个粗略的认识。《中国古典诗词欣赏》内容试读第一课鹿mig汉艺术呦焰野鹿鸣鸣鳴餐芝②我觜嚣宾鼗姜吹he笙毁hua簧③che承管翨jiag④将m之好我、我周行⑤嗚鸣鴨坳u鹿鸣9餐聾变篙我宥器笑署ǒzhāo广西山水风光始德视孔昭⑥民不a恌⑧君孚翨局⑨是iào我宥碧指漓江器宾哭無四改敖③纷④漓江是我国第四大河珠江的支流,北起兴安,怕鹿加之西嘉南至梧州,其中以桂林到阳朔一段景色最佳。如诗食我鼓呦野如有题本宾琴如画的漓江美不胜收,孕育着有“甲天下”之誉的的鼓桂林山水。“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漓江就像一鼗瑟翠条青色的罗带缠绕在群山之中,两岸风光秀丽、山乐峰林立,如同一幅美丽的柏和鼓且湛千里画卷,陶醉了古往今来的众多文人墨客。大元我宥旨帅陈毅曾赞誉这里“处处呈奇观,足够一生看”。设無宗筹宾变恕0【译解】广西山水风光①呦呦:鹿鸣声。朱熹《诗集传》:“呦呦,声之和也。”②苹:俗名艾蒿。一说“萍”。③簧:乐器中用以发声的片状振动体。④承筐是将:古代用筐盛币帛送宾客。⑤示我周行:指我路途。周行:大道,引申为大道理。⑥视:示也。⑦民:奴隶。一说自由民。⑧桃:通“佻”,轻薄、轻佻。⑨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⑩旨:甘美。①式:语助词。②燕:通“宴”。③敖:通“遨”,嬉游。④芩:蒿类植物。⑤湛:深厚。红水河第一湾鹿儿呼伴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艾蒿。我有满座好宾客,鼓瑟吹笙真热闹。席间吹笙又鼓簧,赠送礼品满竹筐。宾客对我真友善,指明路途大方向。鹿儿呼伴呦呦叫,在那原野吃青蒿。我有满座好宾客,品德高尚名声好。示人榜样不轻薄,君子贤人纷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嘉宾欢饮任逍遥。红水河是西江水系的一条干流,横跨贵州省和鹿儿呼伴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芩草。我有满座好宾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它因流鼓瑟弹琴真快乐。席间鼓瑟又奏琴,宾主和乐都尽兴。我有美经红色沙坝岩层,所以水酒香而醇,宾客心中更欢畅。色呈红褐色而得名。红水河两岸山高林密、滩多水【导读】急,有着“八十里画廊”此诗选自《诗经·小雅》,是一首君王宴饮群臣时唱的之誉的大化至古河河段更歌,整首诗洋溢着欢快的气氛。本诗语言清新、节奏明快,是山光水色、风景绮丽。生动地展现了周代帝王宴饮的礼仪场景,让读者对当时宾红水河在途经广西东兰县主关系、宴乐概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板文村时,拐了一个大弯,形成了著名的红水河第一湾。这里分布着千奇百怪的岩石,有的像垂帘,有的像蜂窝,还有的如千层饼,每一块岩石都是一处令人惊叹的美景。第二课la「又艺术沧歌浪①缨纓浴浪芝水清②等以zhuo③缨④小篆沧浪我咖水zh浊隶书等以咖之灌我足缨行书纓【译解】广西山水风光①沧浪:水名,约在现在的湖北省。②兮:古诗中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啊”。③濯:洗。④缨:系帽子的带子。沧浪之水清澈啊,可以用来洗涤我的冠缨;沧浪之水混浊啊,可以用来洗我的双脚。【导读】德天瀑布本诗最早见于《孟子·离娄上》。古时,汉江有一条支流流经沔阳,名日沧浪河。战国末期,楚国三间大夫屈原被流放时,游经沧浪河,在张沟处遇渔父,向渔父问渡,颇为伤感。渔父唱了这首《沧浪歌》启发屈原如何面对现实,传为历史佳话。传统文化认为,君子“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屈原认为“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沧浪歌》却说“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对此你有何看法?德天瀑布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归春河上游,距离中越边境53号碑约50米。它是亚洲第一大的跨国瀑布,从60多米高的山崖上跌落,一波三折、水花四溅、气势壮观。河水有时湍急,有时舒缓,在群山密林间素回奔流。德天瀑布与越南境内的板约瀑布相依相连,如一对亲密的姐妹,姿态万千。有诗人曾写下“一瀑连双界,雄浑镇万山。飞烟滋翠谷,秀水润苍田”的诗句来称赞德天瀑布之美。第三课河伯①战曾(楚荡荡鉴昆鉴②望灣心笔霸芬浩荡日將署分cha怅忘归隶书板唯蒲着hu怀行书蕩···试读结束···...

    2022-10-12 编著图书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编著图书里面的文章著作权归谁

  • 中评协关于举办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相关机构):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评估协会)2022年培训计划,我协会将于2022年8月在北京为负责人举办网络直播资产评估机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培训内容(1)评估行业发展中的几个重大问题;(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最新法规政策解读;(三)资本市场资产评估业务监管政策;(4)金融监管思路与案例分析;(5)证券业务手册说明。2、训练对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列表链接htt://www.ca.org.c/xwd/xyyw/4624e9ad14048129e51794e5f32c1d6.htm)高级管​​理人员。III.训练时间2022年8月2-4日。4、费用免培训费。5.其他事项(1)注册注意事项。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两名(含两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登记。26日前,以地方协会为单位,将培训课程报名回执(见附件)提交给中国评估协会考试培训部。(2)训练过程。本次培训采用直播方式,直播过程如下:1.系统测试时间为8月1日下午2:30-4:00。为保证授课质量,请学员使用官方课堂学习设备登录网站(htt://zx.e-ai.c/learer/logi),点击相应的滚动条广告从直播课程区进入直播间,按照提示输入身份验证(手机号用于注册),测试是否能听到声音,观看主会场的视频和讲义,提前下载课程讲义包。为保证高清直播视音频播放质量,请在电脑上下载或升级最新版搜狗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不建议使用IE等旧版本。浏览器。2.课程直播时间为8月2日至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注册学员将在课程直播期间进入网站(htt://zx.e-ai.c/学习者/登录),滚动网页横幅,登录广告处对应的直播课程区,在线收听讲座。3.考试培训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主会场邱老师,电话:010-64505046、(3)课时认证。以学生实际学习时间为准。(4)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中国评协考试培训部:田景元电话:010-88339667E-mail:tiajigyua@ca.org.c北京国家会计学院:4000630318.附件:培训课程注册回执.doc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2年7月18日...

    2022-07-22 证券营业部财务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注协负责人就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一些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具体措施和重点任务。《指导意见》是财政部近年来直接印发的第一份指导改进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文件。《指导意见》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就《指导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A: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行业恢复重建40余年。行业人才建设成效显着:形成了一套基本涵盖行业人才“选、用、管、育、留”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了一支高端人才队伍,培养了一大批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以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高校后备人才为骨干,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者为后备梯队人才队伍;行业服务项目达579个,行业认证功能不断深化,增信功能稳步提升,增值功能形成。大力扩张的基本格局是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国家信用建设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服务人才强国战略。,社会组织在党的建设探索和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成就行业人才工作取得突破,要认识到行业人才队伍不能充分满足服务国家建设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仍然不合理,行业吸引人才。这些问题亟待通过制度创新、制度优化、机制改革来解决。有鉴于此,我们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以“全生命周期”理论指导,完善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和各方面工作体系,推动行业人才整体发展向更高水平、更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出台新时期加强行业人才工作《指导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理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才工作放在治国理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对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很多次。2021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身体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提出将我国建设成为世界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做好我国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新时代。2022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国家“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未来五年人才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的人才工作。领导,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为此,要加强新时代行业人才工作,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完善党的人才管理工作格局,面向主体经济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未来,做好行业人才工作,放好行业“两支”。团队”齐聚一堂,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以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是行业承担的艰巨政治任务,还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计划中人才发展具体行动的时期。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新时代行业人才工作是对新要求的积极响应为产业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经济增长率位居前列。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行业人才提出了新要求。例如,双循环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发展,需要行业人才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思维;数字化、双碳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要求人才素质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注册制的实施和新证券法的实施,资本市场的开放发展,对行业人才的服务质量、诚信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要加强新时代行业人才工作,打造一支市场和社会普遍认可、专业依赖、道德信赖、满足市场需求的行业人才队伍。经济发展。这既是行业更好践行服务国家主题和建设诚信主线的必由之路,也是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对行业发展的新要求的积极响应。制定出台新时代加强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推动高——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行业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由注重规模和速度的外延式扩张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发展转变”的总体目标。但是,与“十四五”时期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相比,我国行业人才工作客观上还不能完全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行业人才素质与行业发展需求不匹配。经济发展,行业人才流失严重。为此,要加强新时代产业人才工作,运用“全生命周期”理论的闭环管理和精准政策思维,完善产业链建设的战略性、系统性规划。行业人才,不断完善和加强人才工作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行业各方面,提升行业人才工作整体水平,弥补行业人才发展短板。这既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行业新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问:《指导意见》的起草和发布过程是怎样的?A:2021年7月以来,我们围绕《指导意见》的研究起草,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特色班。为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全生命周期”理论指导、改进、完善和加强行业人才工作,我们组织开展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全生命周期人才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专项研究方面,2021年7月设立项目研究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协调指导项目研究工作。二是聚焦重点,深入研究。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专班将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案例调查、经验总结等方法进行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初稿。期间将发放7份问卷,深入了解行业人才建设相关情况;组织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等,交流行业人才建设经验,探讨行业人才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研究工作。在各学科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全生命周期人才体系和工作体系的研究报告》。三是反复打磨,精雕细琢。2022年1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总结、思考并提出了新时期加强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对研究报告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判断、提炼、丰富和完善,形成了《指导意见》初稿。2月,我们两次向专班和中注协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本着“尽可能多地获取”的原则,我们对意见和建议一一分析、研究、吸收,形成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3-4月,《指导意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受到业界高度关注。共收到来自55个单位或个人的意见119条。本着能采纳的、能吸收的尽可能吸收、能覆盖的尽可能覆盖的原则,我们对反馈进行了一一研究分析。修订45条具体表述,进一步完善《指导意见》。派对财政部集团高度重视《指导意见》的制定工作。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刘昆,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朱仲明亲自指导,对《指导意见》前期课题进行学习宣传。在征求意见等重点工作环节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和修订。2022年6月22日,财政部正式发布《指导意见》。问:制定《指导意见》的基本思路是什么?A:《指导意见》的制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布局规划。坚持居中。即坚持以党的人才管理为中心,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财政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把把政治标准放在行业人才建设的首位,把政治领导权放在整个行业人才队伍中。总是工作。构建两个系统。即在全面总结和梳理行业人才工作现有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紧跟“选、用、管理、教育和保留”行业人才建设。在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两大体系,推动行业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把握三个立足点。即立足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工作的客观要求,立足于加强对行业人才工作的财务会计监管的根本要求,立足于行业人才工作的内在要求。为行业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诚信创新、优化创新行业人才工作管理和服务内容.聚焦四类人才。即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突出行业人才工作重点,聚焦行业人才“高素质、高端紧缺”,注重行业储备人才、青年骨干人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行业国际化人才等四类人才培养,形成分层的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问:《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A:《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制和制度体系,着力加强行业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持续打造行业人才引领者和新势力、新组织。有六个部分的保护,包括: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新时期加强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和服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问题导向、管理闭环六项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从建立和完善行业人才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制度和行业人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构建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三个方面。第三部分“完善和完善行业人才工作制度和制度体系”,从建立行业前瞻性引导机制人才工作,加强注册学历教育与行业对接机制需要会计师专业方向,稳中求进,深化注册会计师考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行业准入和退出管理,持续推进创新持续优化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行业人才保留体制机制建设持续优化行业人才利用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30项具体工作措施化机制和严格的行业人才监管。第四部分,“加强行业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夯实行业人才工作基础,提出做做好行业党校和行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职业定位等机构。第五部分“持续打造行业人才领军新力量”,聚焦行业人才短板“高素质、高——质量与前沿紧缺”,提出深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行业国际化人才、执业机构党组织书记、行业非党代表、行业青年人才培养项目。第六部分“组织保障”,从三个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服务保障,做好工作在考核评价反馈中,我们对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问:《指导意见》如何落实?A: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点部署,九点落实。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促进注册会计师人才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未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落实《指导意见》的框架。以强大的合力,密切关注《指导意见》部署的各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时代,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财政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和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对统筹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切实履行好宏观管控、政策管控、协调管控、服务管控职责,做好新时代“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两队”建设设计各级行业党委、行业协会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人才党管模式,充分认识加强行业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行业人才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人才工作重大举措的落实。实践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关心支持行业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定期研究行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制度,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加强服务保障。要继续改革和完善行业人才治理结构,强化行业人才工作的组织保障、人力保障、资金保障和制度保障。要重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政治性强、专业性强、视野开阔、技能高的“通才+专才”干部队伍为目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培训培训建立各级干部体系,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促进人力资源优化,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三是做好考核反馈。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跟踪查询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对工作的监督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究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责任。.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考核机制,以考核传递压力,以压力促落实,将本指导意见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财政部门考核行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协会领导班子,并将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情况纳入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22-07-12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财政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智环[2022]53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1.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它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新的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意见》作为建设碳达峰和碳中和的“1+N”政策体系之一,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顶层设计文件。国务院。是碳峰和碳中和的重要保障计划。《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明确财政支持碳峰和碳中和的工作目标,引导各级财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聚焦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明确支持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明确重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的协同效应,形成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部门横向联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有效促进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2.问:《意见》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意见》立足当前发展阶段,重点支持实现碳达峰,提出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整、多元化投资、和政府绿色采购,以确保良好的财务业绩。担保工作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财政支持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支持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基础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活与资源节约利用、碳汇巩固提升能力,健全绿色低碳市场体系。三是财政政策措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机制、发挥税收政策激励和约束作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强气候国际合作等。改变。四是确保具体措施是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预算管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3.Q:碳中和工作的资金支持原则是什么?答:《意见》提出四项原则。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的碳中和目标,加强金融支持政策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抓住“十四五”碳达峰工作的关键期和窗口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提高效率,更加注重精准性和可持续性要求,合理规划对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体系的财政支持。二是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工作基础和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分类施策,制定并落实符合自身实际和总体要求的财政支持措施。加强财力统筹,规范财力落实财政资金直接机制。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调发展,提高财政政策效能。第三,要以结果为导向,赏善罚恶。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中央在推动相关工作方面成绩显着。为地区提供激励和支持;对相关工作推进不积极或成效不明显的地区,适当扣减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加强交流,畅通内外。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个人能力原则,加强多边和双边国际金融对话与合作,协调国内外资源,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和经验,深入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寻求国际资源支持。4.Q:如何保证《意见》的有效性?答:财政部将指导地方财政部门落实《意见》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落实力度。引导地方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理解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财政工作提高学习培训内容,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本地区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措施,落实各级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市、县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负责。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横向联动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好碳达峰和碳中和相关任务。纳入支持范围,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持续跟踪,寻求结果。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峰和碳中和基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绩效考核和日常监督。加强预算约束。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和工作任务相衔接,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5.Q:财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碳中和工作?答: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制度,综合运用各类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整、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措施支持促进碳达峰和碳中和。一是加强金融保障,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中央财政将加强资源规划,优化支出结构,安排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约3500亿元。以资金配置为重点,加强清洁能源推广应用、重点行业低碳转型、技术创新和能力建设保障,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提高资金政策精准度。二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一方面,落实税收政策,支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免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和车船税,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全面实施矿产资源从价税另一方面,优化关税结构,降低柴油机滤清器装置等部分环保产品关税,对资源性产品和初级钢材等产品实行零关税或低关税,引导促进绿色和低关税。碳发展。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通过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运用金融手段加快培育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主体,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经济。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的杠杆作用。四是不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项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只要节能环保产品通过国家相关认证,即可享受政府强制采购和优惠采购政策支持。强化采购人绿色采购责任,推动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在建筑、快递包装、商品包装等领域的应用,落实绿色采购要求。绿色采购政策的目标。五是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金融机制的治理与合作。建设性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融资问题的谈判,捍卫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维护发展中国家的自愿性。资助原则和使用资金创造有利于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目标的外部环境的权利。加强全球环境基金和绿色气候基金的战略引领,积极利用国际多边和双边机构资金,助力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目标。6.问:财政部主要通过哪些渠道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下一步有哪些举措?答:支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是推动实现峰碳、碳中和的重要任务。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提高补贴技术门槛,合理把握补贴标准力度和节奏,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2021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七年位居世界第一。2021年底,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发布通知,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和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明确了2022年12月31日起终止购买新能源汽车。二是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2006年以来,中央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固定电价。补贴政策将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63亿千瓦,其中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3798万千瓦。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达到2.48万亿千瓦时。三是鼓励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自2012年页岩气纳入补贴范围以来,国内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连续9年稳步增长。2019年以来,纳入补贴范围的非常规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气等多种气。按照“多补、多补”的原则,非常规天然气补贴实行增量考核分步奖励办法。以结果为导向,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增加产气量。在政策支持下,2021年非常规天然气实际开发利用量将占中国天然气总产量的1/3以上,成为增产的重要保障。四是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北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分五批将88个城市纳入支持范围。开展既有建筑清洁采暖改造和节能改造,有效降低散煤消耗,促进污染减排协同增效,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7.Q:目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税收政策有哪些?答:“十三五”以来,我国实行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实行“多税共治”。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组合。绿色税收体系框架已经形成。在现行税制中,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政策设计不仅注重生态保护、创新发展。激励,还要加强对生态破坏和粗放式发展的约束,积极推进减税降费,释放政策红利,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一是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规范交通运输能源消费。2009年,中国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此后成品油单位税额多次上调。二是差别设定消费税税率,减免汽车购置税和车船税,引导绿色低碳出行。按照“小排量、少税”的原则,确定乘用车、摩托车消费税的适用税率;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是2018年以来为减少污染物排放而征收的环保税。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种污染物进行征收。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重点能源使用和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成本增加,对鼓励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自2016年7月起全面实施矿产资源从价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五是实施与税收和企业所得税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以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目录(2021年版)》;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lt/gt8.问:财政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如何?下一步是什么?答: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积极采购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一是加大强制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属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的产品,只要通过国家认证,即可享受采购优惠政策。2020年,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规模在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中的比重达到85%,有力促进了相关产业发展,对社会绿色消费发挥了积极引领作用。二是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绍兴等六市推进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使用绿色建材。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造方式,纳入试点项目金额达1025亿元。三是构建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体系。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快递包装需求标准,从绿化、减量化、化学、可回收三个方面,明确包装材料中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引导供应商使用可回收、有机和可再生包装产品。研究制定绿色数据中心、打印复印耗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四是支持重点产品绿色采购。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对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原则上要求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保密沟通和相对固定路线,指导海南省试点强制购买国产清洁能源汽车。在中央预算单位的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定点采购计划中,明确要求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减少大气污染。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应用,提高建筑质量;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政府采购文件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9.Q:财政部如何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基础能力建设?答: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一是通过支持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组织实施,如“十三五”期间的支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科研活动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新型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核安全与先进化”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核能技术”等重点项目,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2021年起,支持布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碳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中央相关科研院所和低碳发展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为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开展自主研究提供稳定支撑。研究。在支持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主要通过有关部门预算支持有关部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管执法、自然资源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碳排放建设。统计核算和监督制度,开展碳排放。开展碳排放监测评估、统计核算和分析试点,同时加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实现路径研究。10.Q:财政部主要用哪些资金来支持碳汇能力的巩固和提升,效果如何?答: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提高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碳汇能力。一是通过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支持发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化工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从历史上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推进生态修复,全面提升祁连山、黄土高原、中下游长江流域等重点生态区核心区的生态系统质量扩大了生态空间。二是通过划转林业和草原支付资金,进一步推进大规模土地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天然林,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加强草原生态修复与管理,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我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达到56.1%,湿地保护率达到52%。土地荒漠化防治已成为全球典范。通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统筹推进“蓝湾”整治行动、红树林保护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提高红树林、海草床、盐藻的固碳能力。四是通过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快转变草牧业发展方式,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利用。东北黑土地和保护性耕作,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2022-06-01 碳中和 财政部 会计准则 碳中和财政部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出台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财政部修订了《金融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23号,以下简称第23号),形成了《金融机构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23号,以下简称第23号)《金融行政处罚听证会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各方理解关于《办法》实施的相关内容,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答:23号令是财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法听证制度的具体规定。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加了行政处罚种类,扩大了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强化了听证记录的效力,增加了电子送达方式。因此,第23号令应作相应修改。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3号令纳入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数额标准明显偏低;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23号令需要相应修改。问:《办法》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在修改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修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整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完善听证规则,确保行政处罚听证依法进行。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需要,着力解决行政处罚听证实践中反映的问题,调整听证相关数额标准,完善授权委托制度,确保修订后的内容实用有效。三是坚持高效便捷。以人为本,优化细化听证程序,增加电子交付方式,保障当事人的便捷性和可达性。问:《办法》对听证范围做了哪些调整?回答:首先,增加一些听力事项。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没收数额较大的违法所得”、“没收数额较大的违法财产”等行政处罚纳入审理范围;《责令会计师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责令资产评估机构停业》、《责令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停止执业》、《禁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采购代政府采购”。将“业务”等行政处罚纳入听证范围。二是删除部分听证事项。根据取消财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应删除“吊销会计资格证书”、“取消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等听证事项。问:《办法》调整听力量标准的主要考虑有哪些?答案:23号令规定,财政部给予罚款行政处罚的,“大额罚款”的标准是对公民处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公民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人民币以上。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中普遍体现出现行法律制度中的罚款标准过低、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不够。为有效发挥行政处罚的震慑作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将规定的罚款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许多法律法规正在制定中。在修订或修订期间,罚款金额的标准也大大提高。因此,应当相应调整行政处罚听证数额的标准。此外,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没收数额较大的违法所得”和“没收数额较大的违法财产”中没有规定“数额较大”和“数额较大”的标准。这也需要澄清。综上所述,《办法》将财政部的“罚款数额较大”提高到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对于没收违法财产等行政处罚,“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标准与罚款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致。同时,延续23号令的​​规定,明确地方财政部门在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等行政处罚时,按照有关听证数额标准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的规定。问:《办法》在优化听证程序方面采取了哪些新措施?答:一是调整当事人提交委托书的时间和内容。提交委托书的时间由听证会前3天顺延至听证会前一天,并规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范围。二是增加第三人参与听证程序的规定。明确第三人在听证会期间有权作出陈述和质证,切实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增加电子投递规定。明确表示经当事人同意并签署确认函后,财务部门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有关文件。另外,对听证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调整、中止、终止,增加了听证期限的计算方法。问:如何做好《办法》的实施?答:为组织实施《办法》,我们将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引导和督促地方金融各部门要及时细化完善相关政策。规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22-04-26 财政部87号令 财政部 号令 招标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 中注协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接受《中国会计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联合采访

    2021年7月30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接受了《中国会计日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联合采访。问:《意见》的发布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有什么重大影响?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喜庆气氛里,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意见》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聚焦审计质量提升,针对财务审计秩序、行业管理、执业环境和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用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为未来一个时期逐步完善行业治理、优化执业环境、提升审计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意见》的引入有利于解决短期突出问题,促进基本长期制度机制问题的解决。针对当前行业更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注册执业、网上销售审计报告、超出执业能力等,明确要求依法整改,认真调查处罚。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和基本制度建设方面,一方面要及时修订《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另一方面要制定和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管理办法等行业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本意见的引入有利于加强行业的日常监督,改善行业的实践环境。本意见明确建立了统一的行业监督信息平台,促进了行业监督信息化的建设,减轻了长期监督和重复监督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负担。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低价恶性竞争、银行信函虚假、效率低、收费过高等问题,明确提出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拔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银行信函业务,优化行业实践环境。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按照同等处罚的原则合理确定,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能力建设。通过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加强对职业道德守则的宣传、培训和实施指导,增强审计独立性,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同时,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围绕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道德与态度等重点,丰富完善教育内容,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培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业内外对《意见》反响热烈,表示《意见》地位高、系统性强、针对性强,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及时雨,也是长效方。可以看出,《意见》的发布将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022-04-04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中注协2022年有关负责人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会考试)的报名简章和考试大纲已经发布,报名工作即将启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有关负责人就广大考试报名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1.请介绍一下2022年注会考试有关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答:2021年,我们首次将考试的报名时间和交费时间予以分开,4月共有188万多名考生报考483万科次,但在6月底仅有141万人完成交费,减少近47万人100万科次。此举措一方面为冲动报名的考生节省了报名费,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合理配置资源,择优选择机位,提升考生应考体验。鉴于此,2022年我们将继续采取报名时间和交费时间分开的方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考试便利化水平,考生可在交费期间且未完成交费的情况下,在不改变考区的前提下,对报考科目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mdah29日(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考试交费时间:2022年6月15日mdah30日(每天8:00-20:00)。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进行报名的,请于2022年8月8日后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caexam.cica.org.c,简称网报系统)查询本人报名状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在北京时间2022年7月25日mdah8月5日(每天8:00-20:00),在网报系统自行补录ldquo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教留服)rdquo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8日mdah23日(每天8:00-20:00)。考试时间:专业阶段考试安排在2022年8月26日mdah28日;综合阶段考试安排在2022年8月27日。鉴于注会考试规模持续增长,试卷量大,且主观题占比比较高,客观导致试卷评阅时间相对较长,同时,为切实保障考生利益,确保试卷评判结果客观公正,试卷评判采取ldquo三评rdquo机制,为此,考试成绩将按规定程序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批后,预计于2022年11月下旬择机发布。请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名简章,并按照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名、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切莫因错过或者未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完成交费、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原因而不能顺利参考。2.考试报名程序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答:每年我们都会对网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此,需要提醒广大考试报名人员注意以下五点。一是考试报名人员今年可以通过网报系统移动端或者PC端两种途径报名参加考试。选择通过移动端报名的人员,可以扫描报名简章或者网报系统首页的二维码,以及通过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名。对于首次报名的人员,由于需要输入较多信息,为避免因输入错误而影响报名进度,建议选择网报系统PC端报名。二是首次报名的人员请务必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的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jg或jeg格式,文件大小2-20K,102像素time126像素)。上传的照片将同步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书。若上传照片格式、大小等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届时将无法按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能顺利参考。老考生以往已经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无需更换。确因照片不清晰、带网格等原因需更换照片的,须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向其提交申请后,再按要求办理。三是首次报名的人员和未绑定手机号的老考生,注册时均须绑定手机号码,主要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网报系统推送的有关提示短信。四是首次报名的人员取得的内地学历的审核,将通过网报系统链接ldquo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rdquo统一进行在线认证,无需本人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境外学历应由考生本人提交ldquo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rdquo认证,如遇审核不通过,请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并按要求办理认证。五是报名人员一定要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参加考试。如果携带的证件不一致,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3.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考生如何合理安排报名?答:为切实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我们将继续提供ldquo一站式rdquo网上报名、ldquo零接触rdquo资格审核服务,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考试报名人员,可在网报系统进行全流程线上审核。请广大考试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发布的报名简章要求,通过网报系统上传、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方便考办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切实保证考试报名人员和考试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另外,经财政部考委会研究决定,涉外考场的安排如下:一是鉴于欧洲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便于考生早作安排,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2022年欧洲考区的考试。原计划报考欧洲考区的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他考区报名考试。二是港澳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相对可控,具备举办考试的条件,因此2022年香港和澳门考区的考试照常举办。三是为保证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能够顺利报考涉外考场考试,我们将继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海口等五地开设涉外考场,以方便有关人员就近报名参考,减少不必要的流动。2022年,我们将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协共同努力,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尽一切可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中注协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会同有关考区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同时,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考,减少不必要的流动。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并积极配合落实报考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已于2018年9月1日施行,对于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有何具体安排?答:为响应国家政策,做好考生服务,我们作出如下安排:(1)允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费需按报名所在地标准执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在港澳台外考区参加考试的,须使用境外发放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2)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境内学历将统一提交ldquo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dquo认证;境外学历应由考生本人提交ldquo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rdquo认证,如遇审核不通过,请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并按要求办理认证。(3)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视同为首次报名人员,如曾使用境外发放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并通过部分科目,有效期内取得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待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合格成绩后,向考试所在地省级注协提供相关证明进行成绩合并,经审验无误后可按要求下载保存专业阶段合格证电子证书。(4)考试系统中,除常规支持的5种输入法,还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了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新注音输入法。5.2021年注会考试报名人数与实际交费人数相差较大,您对今年报名的考生有何建议?答:近几年,考试报名人数不断增加,但有不少考生报了名却因为各种原因放弃参考,既浪费个人的报名费和备考时间,也浪费考试主办方提供的考试资源。因此,请广大报名人员根据职业规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慎重地选择报考地区和报考科目。鉴于报名人数较多,根据往年经验,在报名开始的前3天和临近结束的3天,网报系统比较拥堵,建议广大报名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错峰报名。另外,由于目前采用系统链接进行学历认证,系统繁忙,可能存在认证延时,请耐心等待或者改在其他时间报名。特别提醒首次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在报名截止日的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预留时间不够、学历认证未完成而导致报名不成功。6.对2022年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有哪些提示?答:为更好地指导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复习备考,2022年,我们紧扣国家对注册会计师人才的需求和入行阶段的职业胜任能力要求,对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按照ldquo理论性、科学性、全面性、实践性和可读性rdquo要求,组织编写了2022年考试辅导教材,预计于2月底或者3月初面市,供考生复习备考参用。这套考试辅导教材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指定用书,报名人员可自愿购买。7.机考操作使用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答:注会考试系统提供了8种中文输入法,即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其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体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考试时,考生可选择使用且仅限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8.请问还有哪些需要提醒报名人员留意的事项?答:一是报名和交费期间,中注协开通了考试服务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和考试邮箱cak@cica.org.c,各地注协也设有服务于本地区的咨询电话(可在ldquo网报首页-考区信息rdquo中查询)。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均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咨询。我们注意到,往年报名期间接到的大量咨询电话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实际上已经在报名简章和答记者问中有过明确阐述。因此,请广大考试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报名简章和答记者问全文,了解各项政策规定和报名流程,提高报名效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考生应当准确、如实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其中,居住地地址是合理、就近编排部署考点的重要依据之一。当然,在报名人数较多的考区或者为符合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部分考点的安排仍可能距离考生居住地稍远,也请理解。二是关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动态。中注协将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www.cica.org.c)和ldquo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rdquo上发布,请大家以中注协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考试信息为准。三是每位报名人员每年只能使用一种身份证件报名考试。同时,请报名人员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应按照报名简章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四是关于诚信考试。每位考生诚信应考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请参考人员务必在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避免出现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等违规行为。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严格依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相信每位考生将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交上一份诚信应考的圆满答卷。特别提示: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报考人员在网报系统选择ldquo确认rdquo报名信息后,即表示考生知悉并自愿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考试报名、考试方式、考试系统、考试实施、考试信息披露、成绩复核、合格证管理等考试管理制度及其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同时,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应考人员对试题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试题内容抄录或复制后带出考场,不得传播、扩散试题内容。特别提醒:中注协不举办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中注协还将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以ldquo保过rdquo、ldquo真题rdquo、ldquo查分、改分rdquo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后,我们将全力确保考试公平、考生平安,希望大家能够保持平和心态,自信从容,发挥出最好的知识水平。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在2022年的注会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2022-04-04

  •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BAIDU_CLB_fillSlot("7478064")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关事宜回答记者提问...

    2022-03-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

  •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会考试)的报名简章和考试大纲已经发布,报名工作即将启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有关负责人就广大考试报名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1.请介绍一下2022年注会考试有关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答:2021年,我们首次将考试的报名时间和交费时间予以分开,4月共有188万多名考生报考483万科次,但在6月底仅有141万人完成交费,减少近47万人100万科次。此举措一方面为冲动报名的考生节省了报名费,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合理配置资源,择优选择机位,提升考生应考体验。鉴于此,2022年我们将继续采取报名时间和交费时间分开的方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考试便利化水平,考生可在交费期间且未完成交费的情况下,在不改变考区的前提下,对报考科目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29日(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考试交费时间:2022年6月15日—30日(每天8:00-20:00)。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进行报名的,请于2022年8月8日后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caexam.cica.org.c,简称网报系统)查询本人报名状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在北京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5日(每天8:00-20:00),在网报系统自行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教留服)”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8日—23日(每天8:00-20:00)。考试时间:专业阶段考试安排在2022年8月26日—28日;综合阶段考试安排在2022年8月27日。鉴于注会考试规模持续增长,试卷量大,且主观题占比比较高,客观导致试卷评阅时间相对较长,同时,为切实保障考生利益,确保试卷评判结果客观公正,试卷评判采取“三评”机制,为此,考试成绩将按规定程序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批后,预计于2022年11月下旬择机发布。请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名简章,并按照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名、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切莫因错过或者未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完成交费、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原因而不能顺利参考。2.考试报名程序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答:每年我们都会对网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此,需要提醒广大考试报名人员注意以下五点。一是考试报名人员今年可以通过网报系统移动端或者PC端两种途径报名参加考试。选择通过移动端报名的人员,可以扫描报名简章或者网报系统首页的二维码,以及通过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名。对于首次报名的人员,由于需要输入较多信息,为避免因输入错误而影响报名进度,建议选择网报系统PC端报名。二是首次报名的人员请务必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的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jg或jeg格式,文件大小2-20K,102像素×126像素)。上传的照片将同步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书。若上传照片格式、大小等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届时将无法按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能顺利参考。老考生以往已经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无需更换。确因照片不清晰、带网格等原因需更换照片的,须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向其提交申请后,再按要求办理。三是首次报名的人员和未绑定手机号的老考生,注册时均须绑定手机号码,主要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网报系统推送的有关提示短信。四是首次报名的人员取得的内地学历的审核,将通过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统一进行在线认证,无需本人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境外学历应由考生本人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遇审核不通过,请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并按要求办理认证。五是报名人员一定要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参加考试。如果携带的证件不一致,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3.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考生如何合理安排报名?答:为切实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我们将继续提供“一站式”网上报名、“零接触”资格审核服务,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考试报名人员,可在网报系统进行全流程线上审核。请广大考试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发布的报名简章要求,通过网报系统上传、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方便考办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切实保证考试报名人员和考试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另外,经财政部考委会研究决定,涉外考场的安排如下:一是鉴于欧洲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便于考生早作安排,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2022年欧洲考区的考试。原计划报考欧洲考区的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他考区报名考试。二是港澳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相对可控,具备举办考试的条件,因此2022年香港和澳门考区的考试照常举办。三是为保证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能够顺利报考涉外考场考试,我们将继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海口等五地开设涉外考场,以方便有关人员就近报名参考,减少不必要的流动。2022年,我们将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协共同努力,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尽一切可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中注协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会同有关考区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同时,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考,减少不必要的流动。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并积极配合落实报考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已于2018年9月1日施行,对于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有何具体安排?答:为响应国家政策,做好考生服务,我们作出如下安排:(1)允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费需按报名所在地标准执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在港澳台外考区参加考试的,须使用境外发放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2)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境内学历将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境外学历应由考生本人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遇审核不通过,请联系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并按要求办理认证。(3)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的人员,视同为首次报名人员,如曾使用境外发放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并通过部分科目,有效期内取得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待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合格成绩后,向考试所在地省级注协提供相关证明进行成绩合并,经审验无误后可按要求下载保存专业阶段合格证电子证书。(4)考试系统中,除常规支持的5种输入法,还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了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新注音输入法。5.2021年注会考试报名人数与实际交费人数相差较大,您对今年报名的考生有何建议?答:近几年,考试报名人数不断增加,但有不少考生报了名却因为各种原因放弃参考,既浪费个人的报名费和备考时间,也浪费考试主办方提供的考试资源。因此,请广大报名人员根据职业规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慎重地选择报考地区和报考科目。鉴于报名人数较多,根据往年经验,在报名开始的前3天和临近结束的3天,网报系统比较拥堵,建议广大报名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错峰报名。另外,由于目前采用系统链接进行学历认证,系统繁忙,可能存在认证延时,请耐心等待或者改在其他时间报名。特别提醒首次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在报名截止日的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预留时间不够、学历认证未完成而导致报名不成功。6.对2022年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有哪些提示?答:为更好地指导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复习备考,2022年,我们紧扣国家对注册会计师人才的需求和入行阶段的职业胜任能力要求,对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按照“理论性、科学性、全面性、实践性和可读性”要求,组织编写了2022年考试辅导教材,预计于2月底或者3月初面市,供考生复习备考参用。这套考试辅导教材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指定用书,报名人员可自愿购买。7.机考操作使用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答:注会考试系统提供了8种中文输入法,即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其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体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考试时,考生可选择使用且仅限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8.请问还有哪些需要提醒报名人员留意的事项?答:一是报名和交费期间,中注协开通了考试服务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和考试邮箱cak@cica.org.c,各地注协也设有服务于本地区的咨询电话(可在“网报首页-考区信息”中查询)。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均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咨询。我们注意到,往年报名期间接到的大量咨询电话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实际上已经在报名简章和答记者问中有过明确阐述。因此,请广大考试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报名简章和答记者问全文,了解各项政策规定和报名流程,提高报名效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考生应当准确、如实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其中,居住地地址是合理、就近编排部署考点的重要依据之一。当然,在报名人数较多的考区或者为符合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部分考点的安排仍可能距离考生居住地稍远,也请理解。二是关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动态。中注协将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www.cica.org.c)和“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大家以中注协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考试信息为准。三是每位报名人员每年只能使用一种身份证件报名考试。同时,请报名人员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应按照报名简章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四是关于诚信考试。每位考生诚信应考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请参考人员务必在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避免出现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等违规行为。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严格依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相信每位考生将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交上一份诚信应考的圆满答卷。特别提示: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报考人员在网报系统选择“确认”报名信息后,即表示考生知悉并自愿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考试报名、考试方式、考试系统、考试实施、考试信息披露、成绩复核、合格证管理等考试管理制度及其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同时,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应考人员对试题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试题内容抄录或复制后带出考场,不得传播、扩散试题内容。特别提醒:中注协不举办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中注协还将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后,我们将全力确保考试公平、考生平安,希望大家能够保持平和心态,自信从容,发挥出最好的知识水平。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在2022年的注会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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