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奇财税金珊老师】你不知道的合规纳税技巧 94节

    课程介绍课程来自于【唐奇财税金珊老师】你不知道的合规纳税技巧1080P94节本课程由财税专家金珊老师主讲,将为您揭示许多纳税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误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您将掌握实用的合规纳税技巧,帮助您合法合规地节省税款,提高企业效益。适用人群:本课程适合所有对财税问题感兴趣的人士,特别是中小企业主、创业者、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你将收获:1.了解纳税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2.掌握合规纳税技巧,降低企业税负;3.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企业运营效率;4.建立财税风险意识,避免潜在的财税问题。文件目录1.“白条”的定义和种类.m42.“白条”入账的使用技巧.m43.大额往来款挂账怎么办(其他应付款)(一).m44.大额往来款挂账怎么办(其他应付款)(二).m45.老板大额借款如何解决(其他应收款)(一).m46.老板大额借款如何解决(其他应收款)(二).m47.老板大额借款如何解决(其他应收款)(三).m48.老板大额借款如何解决(其他应收款)(四).m49.员工社保如何合理优化?(一).m410.员工社保如何合理优化?(二).m411.不需要纳入社保的十七项,你知道吗?(一).m412.不需要纳入社保的十七项,你知道吗?(二).m413.如何给老板发工资?.m414.如何给爸妈发工资.m415.如何给员工发工资.m416.车用公司买还是个人买好(一).m417.车用公司买还是个人买好(二).m418.老板租车给公司有什么好处?(一).m419.老板租车给公司有什么好处?(二).m420.私车公用的风险与规划(一).m421.私车公用的风险与规划(二).m422.哪些支出不需要发票也能报销?(一).m423.哪些支出不需要发票也能报销?(二).m424.研发费用—不是“高新”也能用(一).m425.研发费用—不是“高新”也能用(二).m426.人人都可以用的“加计扣除”(一).m427.人人都可以用的“加计扣除”(二).m428.你也可以是高新技术企业——注册专利(一).m429.你也可以是高新技术企业——注册专利(二).m430.高新企业的加计扣除及使用案例(一).m431.高新企业的加计扣除及使用案例(二).m432.企业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一).m433.企业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二).m434.企业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三).m435.企业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四).m436.与你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一).m437.与你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二).m438.每个人不得不做的个税汇算清缴(一).m439.每个人不得不做的个税汇算清缴(二).m440.每个老板都要知道的“个人经营所得”(一).m441.每个老板都要知道的“个人经营所得”(二).m442.能让你“躺赢”的四项个人收入(一).m443.能让你“躺赢”的四项个人收入(二).m444.个人卡流水过大有什么风险(一).m445.个人卡流水过大有什么风险(二).m446.个人卡流水过大应该怎么解决(一).m447.个人卡流水过大应该怎么解决(二).m448.老板为什么都注册三家公司..m449.老板注册三家公司到底如何使用..m450.租房子没有发票怎么办?(一).m451.租房子没有发票怎么办.(二).m452.租房子没有发票怎么办.(三).m453.销售佣金过高该如何解决?(一).m454.销售佣金过高该如何解决?(二).m455.销售佣金过高该如何解决?(三).m456.如何正确的认知“居间费”.m457.“居间费”到底怎么处理.(一).m458.“居间费”到底怎么处理.(二).m459.公司支出无发票如何合规解决(一).m460.公司支出无发票如何合规解决(二).m461.公司支出无发票如何合规解决(三).m462.如何应对经营中的税务风险.(一).m463.如何应对经营中的税务风险.(二).m464.如何应对税务稽查(一).m465.如何应对税务稽查(二).m466.企业注销有哪些风险.m467.企业注销风险的应对.m468.企业类型那么多,该选哪一种.(一).m469.企业类型那么多,该选哪一种.(二).m470.注册资金写多少合适?如何出资?(一).m471.注册资金写多少合适?如何出资?(二).m472.注册资金写多少合适?如何出资?(三).m473.营业范围“包罗万象”的涉税风险.m474.营业范围“包罗万象”风险防范.m475.代持股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m476.代持股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二).m477.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抉择(一).m478.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抉择(二).m479.个体户和个独有什么区别(一).m480.个体户和个独有什么区别(二).m481.老板为什么要建立家族公司?(一).m482.老板为什么要建立家族公司?(二).m483.老板为什么要建立家族公司?(三).m484.如何建立老板的家族公司(一).m485.如何建立老板的家族公司(二).m486.原有公司如何改造成家族公司(一).m487.原有公司如何改造成家族公司(二).m488.家族公司遇到的热点问题(一).m489.家族公司遇到的热点问题(二).m490.老板如何安全把钱拿回家(一).m491.老板如何安全把钱拿回家(二).m492.老板如何安全把钱拿回家(三).m493.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是一回事吗?(一).m494.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是一回事吗?(二).m4...

    2024-02-19 发票税务风险 发票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 准备纳税TurboTaxHome&Business2023立减44美元

    TuroTaxHomeamBuie2023立减44美元一、活动详情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活动对象:所有用户活动内容:在TuroTaxHomeamBuie2023上报税,即可立减44美元二、活动步骤访问TuroTaxHomeamBuie2023网站选择适合您的报税版本输入您的个人信息和收入信息选择您的报税方式提交您的报税表在结账时输入优惠码即可享受立减44美元的优惠三、活动注意事项优惠码仅限一次性使用优惠码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优惠码仅适用于TuroTaxHomeamBuie2023版本优惠码不可兑换现金或其他物品四、TuroTaxHomeamBuie2023简介TuroTaxHomeamBuie2023是一款全面的报税软件,可以帮助您轻松完成个人和企业的报税。该软件具有以下特点:易于使用:TuroTaxHomeamBuie2023界面友好,操作简单,即使您是首次报税也可以轻松上手。全面支持:TuroTaxHomeamBuie2023支持所有类型的收入和支出,包括工资、投资、生意收入等。准确可靠:TuroTaxHomeamBuie2023经过严格测试,可以确保您的报税表准确无误。安全放心:TuroTaxHomeamBuie2023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可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和财务信息。五、立即行动立即访问TuroTaxHomeamBuie2023网站,享受立减44美元的优惠,轻松完成您的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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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f最晚申报时间(isf申报时间)

    ISF最晚申报时间(ISF申报时间)国际运输安全与便利标准(ISF)是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一项规定,要求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装运到美国之前提交货物清单和其他相关信息。ISF申报必须在货物装运前24小时之内提交,但某些情况下可以获得豁免。ISF申报时间要求:货物装运前24小时之内提交ISF申报。如果货物通过海运或空运运抵美国,则必须在货物离开发货港口或机场前提交ISF申报。如果货物通过陆路运抵美国,则必须在货物进入美国前提交ISF申报。如果货物通过邮政包裹或快递运抵美国,则不需要提交ISF申报。ISF申报豁免:在某些情况下,进口商可以获得ISF申报豁免。豁免的条件包括:货物价值低于2,500美元。货物是用于个人使用的非商业货物。货物是退回给美国出口商的货物。货物是在美国制造的货物并从美国出口到其他国家后又返回美国的货物。货物是在美国保税区内运输的货物。货物是通过邮政包裹或快递运抵美国的货物。ISF申报好处:提交ISF申报可以带来以下好处:减少货物在边境的延误。降低货物被查验的风险。提高货物的通关效率。降低进口商的合规风险。ISF申报处罚:如果进口商未能按时提交ISF申报,可能会受到处罚。处罚的金额取决于进口商的违规情况,最高可达每票货物5,000美元。ISF申报提交方式:进口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ISF申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系统提交。通过CBP的贸易单证自动化系统(ACE)提交。通过CBP认可的ISF服务提供商提交。ISF申报注意事项:ISF申报必须包含准确的信息,包括货物的详细描述、重量、价值、原产国和收货人信息。ISF申报必须使用英语或西班牙语提交。ISF申报必须在CBP指定的期限内提交。如果货物的信息在装运后发生变化,进口商必须及时向CBP提交更正的ISF申报。...

    2023-12-20 isf进口商怎么申报 isf进口商代码必须是收货人的吗

  • 河南省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山东职称评审申报系统打不开)

    1.朋友您好,是因为服务器维护的原因。建议稍后再试。这是由于服务器维护,你可以去培训中心找人帮你登录。...

    2023-05-31

  • 广东省本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广东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

    1.如何填写农业系列的高级农艺师。...

    2023-05-31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 所得税申报营业成本包括哪些内容(所得税申报营业成本包括哪些)

    (一)营业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成本。2.营业成本应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相匹配。3.营业成本进一步划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它们是与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相对应的一组概念。4.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直接相关,已确定归属期间和归属对象的各项直接费用。5、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6.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运营成本由生产和运营成本形成。...

    2023-05-28 主营业务成本 直接费用包括哪些 主营业务的直接成本

  • S11832022最新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风险摸排自查与整改应对暨最优安全筹划方法|百度网盘下载

    目录介绍看图片1980《S11832022最新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风险摸排自查与整改应对暨最优安全筹划方法》],即可获得学习权限...

    2023-01-29 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 重复 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报告

  • 【PDF】合理节税涉税风险防范与纳税筹划案例指导|百度网盘下载

    法律类书籍整理,打包全部99/永久,完整目录(点击打开),客服微信:diqiure010101【PDF】合理节税涉税风险防范与纳税筹划案例指导...

    2023-01-29 合理节税 纳税筹划方案 合理节税 纳税筹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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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名家】《李强:企业纳税筹划与非诉业务开展》...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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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8

  • 《12366热点问答 6》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12366热点问答6》【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页数】100【出版社】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9.12【ISBN号】978-7-5678-0897-3【价格】22.00【分类】税收管理-中国-问题解答【参考文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12366热点问答6.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9.12.图书封面:图书目录:《12366热点问答6》内容提要:本书由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著,汇集了2019年国家推出的减费降税系列政策以来,纳税人在执行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时遇到的疑难问题、热点问题,并配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等的相关权威解答,便于纳税人……《12366热点问答6》内容试读一、增值税政策1.2019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19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2.如何理解增值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①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3.财税〔2019]13号文件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答:该政策不仅针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①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212366热点问答⑥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免征增值税?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政策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代开专用发票需缴税,自开专用发票如何缴税?答: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6.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7.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额23万元,2月和3月办理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答:根据规定,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2019年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以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新的免税标准?保险企业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能否适用免税政策?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9.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是否免税?答: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一、增值税政策3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10.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确定?答: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1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按规定享受技术转让相关免税政策。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计算转让专利技术的销售额?答:根据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因此,计算销售额时应包括转让专利技术等免税销售额。13.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14.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栏次没有变动,但部分栏次填写口径有变化。《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该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412366热点问答⑥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15.可以享受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有什么标准吗?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享受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16.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了一间商铺,剔除商铺的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答: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标准及填报注意事项。17.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怎么计算?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时,取消了60%退税比例的限制。具体公式为: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8.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需要预缴?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19.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分别为:1月11万元、2月9万元、3月9.5万元,那么,第一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当季均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按照该纳税人2019年1一3月收入情况,一季度销售额为29.5万元,未超过30万元,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一、增值税政策20.在预缴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1.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由选择?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22.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须提供资料。23.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24.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答: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25.转登记中的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26.纳税人在2019年3月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答: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须提供资料。如果在2019年3月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的税款所属期生效,第二季度(4一6月)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纳税人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2019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纳税期限。612366热点问答⑥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27.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了一般纳税人,那么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答:纳税人需要在2019年4月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一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28.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劳务派遣公司,此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019年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人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29.2018年9月注册成立的公司,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至2019年4月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答:根据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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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关于开展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请通知,明确个人申请时间为7月11日,2022年7月25日10:00至16:30,具体信息见下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请的通知浙财会[2022]37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做好我省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审查范围、申请条件和审查条件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范围、申请条件及评价条件,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执行《资格评价条件通知》(浙财会[2019]36号)的有关规定。2、资格及申请材料认定截止日期申请人资格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及成果、作品及论文等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3、申报方法和程序(1)个人声明。申请人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请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zc.rlt.zj.gov.c),并完善个人绩效档案。按照《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业资格网上申请材料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申请人在浙江会计之家注册的单位(宁波会计窗口宁波地区申请人)应为当前工作单位。如有变更,需在申报前更新信息,再申报。职称评价原则上按人事关系申报(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一致)。(2)单元审查。申请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履职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在线审核,并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内部网站或主要公共场所公示申请人基本信息、会计​​专业工作总结及业绩资料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允许本单位其他人员查看全部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方式、公示起止日期)在填写评审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申请人所在单位不履行审计职责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者省财政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采取整改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人员责任。(3)财政、人社等部门审核。各市、县(市、区)财政、人保、社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对申报资格、申报方式、申报受理点、申报材料齐全等进行审核。各市、县(市)财政和人社保障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省财政厅。(4)其他事项。申报人、用人单位的账号为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或法人登录账号,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自行注册。财政部门账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拨。申请人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财务部门在线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管理服务平台下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编制人员还需提供该机构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所属单位或中央企业职工在我省进行职称评价,应提供中央部委或中央企业总部出具的委托评价函。以分公司名义申请的,需出具总行出具的委托审核函。港澳台及在浙江工作的外国人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就业证、居住证等。4.申报及提交时间(1)个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10:00至2022年7月25日16:30。(2)单位审核期限以管理服务平台提示为准。(三)各市、县(市)财政、人社保障部门应在2022年8月2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财政、人保、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核完成时间各区自行确定。V.评估前宣传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对公告无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评审团审核。6、评审结果公开确认经评审团评审通过的,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包括已实施高级职称自评的,将由评委会向单位人事部门发出《评估结果通知书》,单位将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7、证书打印除已实施高级职称自评的人员外,其他通过考核的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zjzwfw.gov.c),依次点击“部门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职称审查和专业技术考试”,也可以直接搜索“高级职称审查和专业技术考试”,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8、发票打印付款成功后,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打印发票:(1)通过票据查询平台(网址:htt://dzj.zjzwfw.gov.c/)查询下载电子票据。(2)登录手机软件“浙里办”APP,依次点击“我的-我的账单”,或进入“公共支付”,选择“支付记录查询”,即可查看下载电子账单。(3)通过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ay.zjzwfw.gov.c/),点击“支付凭证查询”,输入支付凭证号码和验证码,查询电子账单信息。九。收费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浙财总字[2007]100号)高级职位280元/人。申请材料已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申请人收到12333短信提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X。加强审核各级财政、人社、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增强责任心,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附件:2022年高级会计师网上申请资格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5月31日(这是公开发布)附件2022年高级会计师岗位资格网上申请材料要求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同时提交反映其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能力、工作业绩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1、个人承诺。申请人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清晰度负责,并承诺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第二,信息验证。申请人应仔细检查其个人信息。如发现学历(或学位)、会计年度等信息不符,应进入浙江会计之家(宁波地区申请人为宁波会计窗口)进行信息变更。3、职称证书。提供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或公示文件),机构申请人还应提供会计师任职文件(或聘书)。4、担任行政职务的文件。行政职务的记者应提供。5、年度评估。提供过去3个年度工作任期的考核材料。6、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缴费成功后,在管理服务平台导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表》,经单位盖章后报受理点财务部门。8、会计专业工作总结。提供自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职业的工作总结(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会计职业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基本情况本人所在单位情况及规模、重点体现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验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就等。9。论文、论文等提供本人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发表的论文、著作等。上传的论文和专着应包括封面、目录、问题页、正文和每篇论文(专着)一份PDF格式的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交所有上传论文的Word电子文档(用于重复率检测)。X。证据材料。提供反映本人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能力、工作业绩和取得的成就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获奖证明文件(或证书)。...

    2022-07-12 浙江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之家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特别纳税调整

    注意事项税法是一门比较全面的科目,理解+记忆+计算可以体现在这个科目出来。2022年CSC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CSC税法的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特别税收调整[章节]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管理实务-第四节国际反避税【知识点】特别税收调整特别税调整(I)转让定价转让定价又称转让定价,即交易双方之间确定的交易价格。通常是指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内部转让交易确定的价格。这种内部交易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价格。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借用的国际避税的重要工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审查、评估、调查和调整遵守独立交易原则。(2)费用分摊协议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或者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可以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成本,达成成本-共享协议。1、成本分摊协议体现收益原则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有权从所开发或转让的无形资产或所参与的劳务活动中受益,并承担相应的活动费用。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取得上述受益权所支付的成本一致。参与者无需为使用成本分摊协议开发或收购的无形资产支付额外的特许权使用费。涉及劳动力的成本分摊协议一般适用于团购和团购营销计划。2、企业应当自与关联方签订(修改)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将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关联业务交易年度报告。3、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1)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3)不遵循成本效益比原则;(4)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的;(5)经营期限自签订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不超过20年。(3)受控外国企业(CFC)受控外国企业是指在实际纳税所在地设立的居民企业,或由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以下统称“中国居民股东”,包括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和中国居民个人股东)控制的企业。负担低于所得税法律规定税率为50%(25%)的国家(地区)不属于为合理经营需要不分配或减少利润分配的外国企业。1、“受控”标准“控制”是指对股份、资本、经营、收购和出售等进行实质性控制。其中,股权控制是指单级直接或多级间接单方持股10%以上。中国居民股东在纳税年度的任何一天持有外国企业有表决权的股份,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的股份。中国居民股东持有的多层间接持股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如果中间层持有50%以上的股份,则按100%计算。2、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视为被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股息分配,其利润中应归属于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部分,应计入居民企业当期收入。3、例外情况如果中国居民企业的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该外国企业未分配或减少的利润可免于分红派息,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当期收益:(1)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国家(地区);(2)主要从积极的经营活动中获取收入;(3)年利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4)资本弱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的利息费用,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扣除利息费用=当年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率/相关负债权益比率)2、相关资产负债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相关债资比例=当年月均相关债权投资之和/当年各月平均股权投资之和其中:月均相关债权投资=(月初相关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每月平均股权投资=(月初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利息费用,包括与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等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的利息费用,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支付给各关联方的利息按关联方总利息的比例计算。关联方之间的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允许扣除;实际直接或间接支付给境外关联方的利息,按股利和利息分别作为分配的股利。征收适用所得税率与企业所得税的差额。如果代扣所得税多于以股利为基础应缴纳的所得税,超出部分不予退还。(5)特殊税收调整程序税务机关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利润水平监测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对企业利润水平的监测,通过专项税促进企业依法纳税调整监控管理和专项税务调查调整。1、特别纳税调整监测管理和特别纳税调查程序的应用行为和使用目的特殊税调整监控管理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

    2022-07-06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 《企业所得税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是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纳税担保和抵押

    学习注意税法最重要的一点是不是直截了当,因为它可以节省大量时间。以下是东澳会计在线为考生整理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税收担保和抵押[章节]第十三章税收征管法-第六节税收担保和抵押【知识点】税务担保和抵押税收保证和抵押基本点主要规定税收保障的概念表示税务机关批准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担保及滞纳金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的纳税担保人和其他向纳税人提供税款的第三方未设置或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的付款担保包括税金、滞纳金和变现税付款和滞纳金。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质押仓储费以及相关费用,例如托管、拍卖和出售担保财产用于税收担保财产、权利的价值不低于应纳税额,逾期费用,并考虑相关成本。纳税担保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继续向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追缴。按照《纳税担保试行办法》规定的抵押、质押方式,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纳税担保人已以其财产向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担保的,不再需要提供新的担保税收保证纳税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纳税和滞纳金行为。批准,保证不成立税收抵押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十五条所列财产不得转让,作为税收和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分财产,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税收承诺纳税和滞纳金的担保。动产或权属证明以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税收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注:本文知识点整理fromDogaoLiuYig先生-2022税法基础精讲课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精彩内容,>>>点击阅读全文>>>1="text-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7-06 税法 人民大学出版社 梁文涛 税法 融资租赁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在穿云的路上,只亲吻登山者的脚步!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经营者集中声明[章节]lt/troggt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制——第四单元经营者集中【知识点】运营商集中声明经营者集中声明1.经营者集中(1)合并经营者的控制权;(2)经营者通过收购股权或者资产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可以对其他经营者产生决定性影响。2、判断经营者是否通过交易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能否对其他经营者产生决定性影响,应考虑以下因素:troggt(1)交易目的及未来计划;(2)交易前后其他经营者的股权结构及变动情况;(3)其他经营者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和表决机制,以及其历史出席率和表决情况;(4)股东大会的构成情况其他经营者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及其表决机制;(5)其他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6)股东关系与其他经营者的董事、是否有行使表决权的代理人、一致行动人等;(7)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大商业关系、合作协议等.3.经营者集中经济效应的两面性决定了《反垄断法》的规制在于“控制”而不是“禁止”。即经营者的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不申报的不实施集中。4.申报标准经营者集中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提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1)国际标准上一财年参与集中的所有运营商全球总营业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两家在中国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上一财政年度。(2)国内标准上一财年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在中国的总营业额超过20亿元,其中至少有两家经营者拥有上一财年在中国的营业额超过4亿人民币。5.豁免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经营者5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或资产;(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拥有5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或资产由不参与集中的同一经营者所有。6.申报文件、资料(1)申报;(2)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影响的说明;(3)集中协议;(4)经参与集中经营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其他文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材料。说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申报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报文件资料不符不完整的,可以要求申报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报人逾期未补缴的,视为未申报。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来吧并尝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不想在世上度过一生,就得学习一辈子!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承诺 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合并举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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