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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全套6卷11册电子书PDF下载完整高清版|百度网盘下载

    法律类书籍整理,打包全部99/永久更新,完整目录(点击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是法院学习和贯彻民法典的培训书,也是法律从业人员深入了解和运用民法典的参考书。学习并准确适用民法典。全丛书共6册、11册,共约700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承担该丛书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ldquo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rdquo。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在法律体系中占有基础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部分1260条。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同时废止。百度网盘截图文件目录/k41.et共享/1522615968650493953/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全套6卷11本电子书|├──1卷民法典总则编上.df167.0MB|├──1卷民法典总则编下.df161.0MB|├──2卷民法典物权编上.df197.0MB|├──2卷民法典物权编下.df254.0MB|├──3卷民法典合同编1.df231.0MB|├──3卷民法典合同编2.df219.0MB|├──3卷民法典合同编3.df211.0MB|├──3卷民法典合同编4.df239.0MB|├──4卷民法典人格权编.df136.0MB|├──5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df230.0MB|├──6卷民法典侵权责任编.df254.0MB...

    2023-0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通则民间借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通则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南pdf免费版高清完整版|百度网盘下载

    编者注:由人民法院研究室民庭人员撰写,务实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系列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南df免费版可以帮助您正确适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司法水平,高效权威的民事诉讼制度。图片预览简介本书根据2015年2月4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解释》编写,对司法解释第552条的全部内容一一解读,并修改要点,说明修改原因。从司法实践的角度,为司法解释的适用提供了全面、客观的指引,在适用过程中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解。特别是在修改后的规定中附加了典型案例,采取了旧事新解释的方法。分析。同时,与司法解释规定中涉及的其他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规定相联系。本书特色:★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庭法官主编。★综合。本书文体包括:文章主题、修改要点、修改原因、适用指南、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索引等。★精致。本书以精炼的语言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修改进行了全面解读。主要读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业人员,政法院校师生。上架建议:法律实务、民事诉讼法。作者介绍杜万华,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四川雅安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和Law,法学专业,拥有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法官。目录文章编号前加*表示修改文章,★表示新文章,▲表示文章有典型案例,无符号表示保留文章。1、管辖权*第一条【重大涉外案件】*第二条【专利纠纷和海事海事案件的横向管辖和特殊管辖】*第三条【住所】第四条【公民经常居所】*第五条【针对个人合伙企业和无办事处合伙企业的诉讼】地域管辖]*第六条【注销户籍的地域管辖】*第七条【迁出户口未落户时的地区管辖】*第八条【双方均被监禁或接受强制教育措施】区域管辖]*第九条【追讨赡养费、抚养费、赡养费案件的地区管辖】*第十条【对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案件的地域管辖不服】*第11条【双方为士兵或军事单位的地区管辖】*第十二条【离婚案件中离家的当事人的地域管辖】*第十三条【华侨在中国境内结婚定居国外,对国内离婚有管辖权】*第十四条【华侨在国外结婚定居在中国的离婚地域管辖】*第十五【一方在国外,另一方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离婚区】管辖权]第十六条【当事人在境外未定居的中国公民离婚的地域管辖】★第十七条【双方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后才分家财产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第十八条【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解释】*第十九【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销售合同的履行地】*第21条【保险合同纠纷的地区管辖】★第二十二条【公司纠纷的地域管辖】*第二十三条【支付令申请的地区管辖】*第二十四条【侵权地点的一般规定】★第二十五【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第二十六条【产品和服务质量侵权诉讼的地区管辖】*第二十七条【申请诉前保全造成损失的诉讼的地域管辖】★第二十八条【房地产纠纷的管辖】*第二十九【书面协议】*第三十条【管辖协议的适用】★第三十一条【订立管辖协议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十二条【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变更的地区管辖】★第三十三条【合同转让时管辖协议对受让人的效力】★第34条【同居或者解除婚姻、收养后产生的财产】争议中约定的管辖效力]★第三十五【一审前被认定无管辖权的案件的处理】第36条【两个以上法院有管辖权处理】第三十七条【持续管辖原则涉及当事人住所地和经常居所地】法规变更]*第三十八条【管辖不变原则涉及行政区域变更的规定】★第三十九【管辖不变原则涉及反诉、增加或变更诉求】规定]*第40条【申请指定管辖】*第41条【指定管辖的判断】★第四十二条【上级人民法院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形和程序】第二,避免▲★第四十三条【与法官有特定关系的回避】▲★第四十四条【裁判员回避具体行为的情形】▲★第四十五【法官不得参与同一案件的不同程序和例外]★第四十六条【依职权拒绝】★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撤回权的义务】★第四十八条【法官范围】★第四十九【书记员和执行人由法官回避】3、诉讼当事人*第五十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好的]*第51条【法定代表人变更】*第52条[其他组织的定义]第五十三条【不作为其他组织且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法人】附属条例]*第五十四条【关联人形式的民事活动诉讼主体资格认定】*第五十五【有继承人或者诉讼当事人死亡】*第五十六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对造成他人损害的一方的认定]*第五十七条【劳动关系当事人的确定】▲★第五十八条【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对他人造成伤害】诉讼主体资格认定]*第五十九【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资格】*第六十条【未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主体资格]*第61条【调解协议案双方当事人】*第六十二条【行为人为当事人的几种情形】第六十三条【企业法人合并或者分立后当事人的确定】*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注销当事人的认定】第65条【因借款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等原因发生】诉讼中当事人的确定]*第六十六条【保修合同纠纷当事人】★第六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如发生损害,监护人为共同被告]★第六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各方确认]★第六十九【死者近亲属的主体资格】*第七十条【继承诉讼的共同原告】*第七十一条【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列为共同被告】*第七十二条【共有人为共同诉讼人】*第73条【共同诉讼的其他当事人】*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增加共同原告的程序】*第七十五【“人数众多”的下限】*第76条【代表的选举和未选举代表的处理】*第七十七条【人数不定无法选择时的代表人选】处理]*第七十八条【代表人数及其委托代理人人数】*第七十九【代表诉讼公告】*第80条【再判决的延伸】*第八十一条【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第82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十三条【法定代表人的确定】*第八十四条【诉讼代理人资格】★第八十五【当事人近亲属的姓名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八十六条【党的工作人员可以代理诉讼】▲★第八十七条【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89条[授权书]前言阅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引:三是删除“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回避”的规避方式规定。原因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其规定可直接适用,无需重复司法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除本条第3、4项外,本条不规定其他“利益”情况。三大诉讼法均规定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益,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回避。然而,“其他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法发〔2004〕9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法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果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关系,如亲属、朋友、同学、师生、前同事、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但该规定并非司法解释,决定回避的具体程序和未被回避的责任问题尚未明确,导致实践中应用较少。本案将涉及法官或本案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同学、同学、同事、战友、邻居等的亲密关系,或者仇恨或敌对的关系。、同学、同事、战友、邻居等”和“有仇恨、敌对关系”等概念还比较模糊,而且它们的内涵和外延本身无法明确界定。有遗漏在所难免,否则可能导致利益认定的扩大。考虑到实践中的复杂情况,“其他利益”的认定应逐案分析。最终的《回避规定》并未对“其他利益”作出详细规定。...

    2022-05-06 民事诉讼管辖的司法解释汇总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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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类书籍整理,打包全部99/永久更新,完整目录(点击打开)编者注:司法解释电子版网络阅读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加强司法解释,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开创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解释和适用(在正文和司法实践解释的语境下)由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沉德勇主编。人民法院修订后民事诉讼法实施领导小组对《解释》的权威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及适用电子版预览设置图书亮点2015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公布并实施。《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作出了全面、系统、清晰、具体的规定。它是人民法院历史上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适用于广泛的司法解释。权威著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沉德勇主编。全面性本书对司法解释进行一一解读,清晰阐述规范的目的和内容,使读者能够充分理解和把握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这本实用书高度抽象了文章的要点,易于阅读和使用;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办案实践,深入分析实际问题。影响。书籍介绍2015年2月4日,《人民法院关于申请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公布实施。《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作出了全面、系统、具体的规定。它是人民法院历史上篇幅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应用最广泛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沉德勇主编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释与适用(司法实践的语境理解与正文)》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解释工作领导小组宣读。本书将文章的主题高度抽象化,便于阅读和使用;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办案实践,深入分析实际问题。目录摘录第1条【修改】本文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的ldquo重大涉外案件rdquo第二条【修改】本条规定了专利纠纷案件和海商商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特殊管辖第3条[修改]本文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公民、法人住所地第四条【保留】本文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ldquo公民经常居所rdquo第五条【修改】本文是关于个人合伙和不设办事处的合伙企业对被告案件具有管辖权的规定第六条【修改】本文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第7条[修改]本文讲的是当事人迁出后户籍未落户如何确定住所第8条[修改]本文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第九条【修改】本文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第十条【修改】这篇文章是关于特殊地域管辖的。第十一条【修改】这篇文章是关于特殊管辖情况的第12条[修改]这篇文章是关于离婚案件的一般属地管辖权。第13条[修改]本文是关于离婚案件的属地管辖第14条[修改]这篇文章是关于离婚案件的一般属地管辖权。第15条[修改]本文是关于离婚案件的属地管辖第16条[保留]本文是关于离婚案件的属地管辖第17条[新]本文是关于仅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第十八条[修改]本文是关于合同履行地......541【修改】本条规定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可以对不予执行的裁定提出抗辩第542条[修正案]本文是关于涉外仲裁保全的规定第543条[添加]本文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生效裁决时应提交的材料第544条[修正案]本文是关于外国法院所在国与我国既没有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裁决,也没有互惠关系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但申请承认的当事人除外外国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规定第545条[新]本文是关于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临时仲裁裁决第546条[添加]这篇文章是关于区分承认程序和执行程序第547条[新]本文是关于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裁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限第548条[新]本文是关于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第549条[修正案]这篇文章是关于外国法院的司法协助请求第550条[修正案]本文是关于为海外使用中国法院判决出具证明的文章551[新]本条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涉外程序特别规定的规定。第552条[新]这篇文章是关于这种解释的时间效应...

    2023-02-12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22年最新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学习读本》【作者】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编【页数】468【出版社】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02【ISBN号】978-7-5162-2220-1【价格】66.00【分类】民法-总则-中国-学习参考资料【参考文献】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学习读本.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02.图书封面:民法典总则编学习读本》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作为民法典中的开篇之作,具有框架、纲领的功能。系统回答了什么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享有什么样的权利、以什么样的方式取得权利以及权利如何行使等问题。本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各条内容进行简明又清晰的解释,以“法条文本”“条文主旨”“条文解读”为板块基础,法条文本准确无误,条文主旨精准凝练,释义条文明晰易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学习读本》内容试读第一编总则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5月28日下午,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并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总则编基本保持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同时,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以使法典各编的表述整体统一。总则编共十章、二百零四,规定了民法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制度。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章为总则编的基本规定,共十二条,规定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民法的调整范围,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渊源,民事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以及民法典的效力范围。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001···试读结束···...

    2022-05-05

  • 民法典条文精释与实案全析》电子书pdf全三册|百度网盘下载

    法律类书籍整理,打包全部99/永久更新,完整目录(点击打开)编辑点评:杨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编,文章与真实案例合集(上、中、下)2020年新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文章一一精准解读,对应真实先例分析,案例指导性强,杨立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文章及事实全案解析(上、中、下)df电子版免费下载,需要可自行获取.民法典详解与实案全解析moi图片预览图书特色作者杨立新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民事法学家。他还是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和分编组长。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权威性强作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一一准确解读每篇文章都有对应的真实先例进行评价分析,案例指导性强这本书的特点是简洁明了。对《民法典》逐条进行简明清晰的解释,并辅以真实案例。适合干部群众普法、培训、学习和使用,也适合民法典的教学和使用。本套书由杨立新教授主编。杨立新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民事法学家。他还是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和分编组长。他全程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本书对我国民法典的总则及其分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每条都有相应的真实先例进行评估和分析。属于第一批民法典释与普通法典籍。适合培训和自学。简介本套书由中国著名民事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会长杨立新主编。本书对民法典各条进行解读,对每条的解读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条文进行详细解释;便于读者学习和掌握民法典立法的原则、精神和有关规定。1、上市时间早,民法典颁布15天左右。属于第一批民法典解释普及类书籍。2、作者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和分编组长,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并且具有很强的权威性。3、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适合培训和自学。4、从实际案例的角度解读民法典,前期应属于各出版社的专属作品,避免产品同质化,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关于作者杨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研究会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主席。主席。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参与起草和修改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十余部法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5年起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参与民法典总则和分的起草工作。研究领域为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出版专着、民法教材等民法读物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等刊物发表民法论文500余篇。目录第1部分一般规定第二部分产权第1部分一般原则第二部分所有权第三部分用益物权第四部分担保权益第5部分占有第三部分合同第1部分一般原则第二部分典型合同第三部分准合同第四部分人格权第五部分婚姻与家庭第六篇继承法第七部分侵权责任补充规定免费在线试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了自己的民法典。作为一名参与过民法立法的专家,我觉得民法典的立法经历了五次风风雨雨。《民法典》的诞生结束了我国长期没有一部民法典,正式宣告我国进入民法典编纂时代,意义重大。更重要的是,这部诞生于21世纪的民法典,在世界民法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立足于明确的人文主义立场,积极响应时代需要,在遵循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作出了许多创新性规定。我们相信,这部充满人文关怀、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法典,必将成为21世纪民法典的代表作,为世界民法史增添光彩。立法。《民法典》无论是立法形式还是立法内容,都是完整和完善的。从立法形式上看,分为总则、财产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七部分。其中,人格权的独立编纂是我国民法典的最大亮点,形成了完整的人格权及其保障体系。与其他汇编一起,共同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在立法内容上,各部分增加了新的内容和规则,如产权部分增加了居住地与农村土地三权分离;合同板块新增保理合同、担保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婚姻家庭版块增加了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规则;继承部分增加了新的代位继承和遗嘱管理人;侵权责任部分增加了自愿风险和自助行为等豁免;等等。可见,《民法典》包含了我国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全部范围和基本规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肩负着确定民事主体地位、保护民事主体权利、规范民事法律行为、维护民事流通秩序、使民事生活沿着正常轨道发展的重任。民法典颁布后,民法学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使民法典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充分的调节作用。有幸参与了民法典编纂的全过程,对民法典的内涵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因此,在民法典颁布之际,我组织了调研组,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结合典型案例对其条文进行解读,论述了《民法典》的精髓mdahmdah《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全面剖析。理解与应用这本书解释了民法典的每一条。每篇文章的解读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文章的详细讲解;读。需要说明的是,民法典刚刚颁布,并没有直接对应其规定的案例,所以选取的案例都是现有案例。解释现行民法典的主要目的是解释民法典条文的精神,不影响对本书条文的解释和解释的参考意义。...

    2023-0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杨立新pdf 民法典杨立新简介

  • 民法典让青少年有“力量”》张力|(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民法典让青少年有“力量”》【作者】张力【丛书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丛书【页数】141【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21.01【ISBN号】978-7-5697-0543-0【价格】28.60【分类】民法-法典-中国-青少年读物【参考文献】张力.民法典让青少年有“力量”.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21.01.图书封面:民法典让青少年有“力量”》内容提要:本套读物分为《民法典让青少年有“德”》《民法典让青少年有“智”》《民法典让青少年有“力量》,共3册,系统地介绍了青少年贯彻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的方法、全面总结青少年参与民事生活的权利表现和维权方法。本册为《民法典让青少年有“力量》记载了安身立命的保护策略。书稿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取材生活中的点滴小事,通过简单易懂的法律分析,为青少年如何救济自身合法权利提供指导。书稿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述青少年在《民法典》中的权利束,对权利的内容作出详细阐释;第二部分主要介绍青少年如何在家庭生活中救济自身合法权利,包括隐私权、抚养费请求权、财产处分、收养、继承等各个方面;第三部分主要介绍青少年如何在学校生活中救济自身合法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利、人格尊严、健康权等各个方面;第四部分主要介绍青少年如何在社会生活中救济自身合法权利,包括肖像权、个人信息、合同权利、侵权损害赔偿等各个方面。《民法典让青少年有“力量”》内容试读韬与第一篇少年顺权利求刀···试读结束···...

    2022-05-04 民法典epub 民法典 epub 下载

  • 顿骑士团:一部军事史PDF电子书下载免费版|百度网盘下载

    编辑评论:神谕系列·顿骑士团:军事史是欧洲三大骑士团中最新成立的,但其影响力超过了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他们看起来像僧侣和僧侣,但他们实际上是士兵。他们的武器不是说教,而是战争与和平。简介这是一部中世纪欧洲军事史上的杰出作品,重点关注顿骑士团的行动以及他们与西欧罗马天主教会关系的演变。专门研究波罗的海地区中世纪史和顿骑士团的学者威廉·厄本以详尽的引证和讨论,刺破现代民族主义的迷雾,还原了欧洲中世纪历史上一段精彩却鲜为人知的篇章.这本书追溯了顿骑士团从崛起到衰落的历史,有戏剧性的情况,例如1242年的冰湖之战和骑士团在坦能堡的惨败,但重点仍然是年复一年地维护领土控制,与骚扰和袭击的敌人成群作战,以及对非天主教敌人的圣战。中世纪德国十字军的生活、信条和行动,以及顿骑士团500年的历史,都在这里栩栩如生。关于作者WilliamUra,波罗的海地区中世纪史和顿骑士团专家,1993-1994年任美国《波罗的海研究特刊》主编,现居美国蒙茅斯历史学院教授。关于译者陆大鹏,英德翻译家,相爱久远。代表译本有《地中海史诗三部曲》、《阿拉伯的劳伦斯》、《华丽王朝》、《罗曼诺夫王朝》、《空冠》等。获奖:《北京青年报》2015年译者;《经济观察家书评》2015年译者;2016年单行街书店文学奖2016年文学翻译奖;《新周刊》2018中国年度线人。目录军令状两个顿骑士团的建立三圣地之战四个特兰西瓦尼亚实验普鲁士反对异教的战争利沃尼亚十字军东征与波兰的七场领土竞争立陶宛的八项挑战立陶宛的转变10坦能堡之战十一的长期衰落和波罗的海骑士团的终结十二骑士在利沃尼亚的结局十三小结附录1条顿骑士团历史上的重要人物附录2:1525年以前的大团长(年份为任期)参考书目/翻译表在线阅读原文德国人对第三次十字军东征(1189~1192)寄予厚望,希望基督教势力取得最光荣的胜利。不屈不挠的红胡子皇帝弗里德里希·巴巴罗萨(FriedrichIBararoa)率领军队安全穿越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歼灭了阻挡君士坦丁堡通往西部陆路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突厥军队。爬上危险的西里西亚山口进入叙利亚,从那里您可以轻松进入圣地。按照计划,他将在那里率领神圣罗马帝国、法国和英国的联军,收复地中海沿岸失落的港口,开辟海上通道进行贸易和增援,然后率领基督教军队解放耶路撒冷.然而,皇帝还没能离开学校,就淹死在山涧中。他的诸侯匆匆散去,有的赶回德国,因为他们需要参加弗里德里希一世的继任者,他的儿子亨利六世的选举;其他人估计德国会爆发内战,如果他们不回去失去你的土地。只有少数高阶贵族和高阶神官信守诺言,继续前往阿卡城。此时,法国和英国的十字军正在进攻这座城市。新抵达的德国十字军在心理上遭受的痛苦至少与他们遭受阿克热和流行病的痛苦一样多。狮心王理查德(从1189年到1199年在位)此时因其英勇的战斗功绩而获得了不朽的声誉。他痛恨霍亨斯陶芬王朝的诸侯,几年前,他流放了他的姐夫韦尔夫家族的狮子亨利。所以狮心王理查德抓住一切机会羞辱他的德国盟友。他最终征服了阿卡,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取得多大成就。法国国王菲利普二世奥古斯都(1180年至1223年在位)也多次受到狮心王理查的侮辱,愤怒地回家了。大多数德国人也离开了,决心报复狮心王理查。后来,奥地利公爵真正为德国人报了仇。他俘虏了狮心王理查,并将理查交给霍亨斯陶芬王朝的新皇帝以换取赎金。所有的德国贵族和大祭司都怀着愤恨和失望的心情回忆起十字军东征。回想起他们出门时的沾沾自喜,他们觉得自己被所有人背叛了。英国人、拜占庭人、韦尔夫人都背叛了德意志十字军,各国十字军互相背叛。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德国人遭受了很多苦难,但只有一个成就(或者他们后来认为):顿骑士团的形成。第一年,1190~1198条顿骑士团的创建是一种绝望的行为。这种无奈不是因为缺少战斗人员,而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医疗措施。1190年进攻阿卡的十字军因病损失惨重。北欧士兵不习惯当地的高温,水土不习惯,饮食不习惯,卫生条件极差。他们无法妥善埋葬死者,所以他们将尸体和瓦砾扔进了“诅咒之塔”对面的壕沟中。这就是他们用瓦砾填充的东西。军营里到处都是尸体。一旦感染了发烧,士兵就死了,无数苍蝇在病人或死者周围嗡嗡作响,更加难以忍受。常规医疗单位不堪重负,无法应对如此多的患者。医院骑士团优先考虑他们的法国人和英国人(当时很少有人能区分这两个民族,因为狮心王理查德本人拥有法国的一半并觊觎剩下的一半),患有病态的德国人往往得不到治疗。这种情况令人难以忍受,而且似乎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因为围城并没有很快结束的迹象,也没有德国君主来到东方要求现有的医院治疗他的臣民。结果,一些来自不来梅和吕贝克的中产阶级十字军决定组建自己的医院会众来照顾德国病人。前线最杰出的德国贵族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弗里德里希公爵对这一计划做出了热烈的反应。他写信给他的兄弟亨利六世,并得到了耶路撒冷宗主教、医院骑士团和圣殿骑士团的支持。他们要求教皇塞莱斯廷三世批准新命令,他很快就同意了。该骑士团的成员将从事与医院骑士团相同的医疗工作,并遵守圣殿骑士团的规章制度。新命令的名称是“耶路撒冷圣玛丽医院德国兄弟会骑士团”。它的首字母缩写更熟悉,德国骑士。该首字母缩略词暗示了与当时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的更古老的医疗机构的联系。骑士团的成员后来避免提出这种潜在的联系,以免他们落入对最初的德国医院进行监督的骑士医院的管辖范围内。然而,如果游客和十字军认为顿骑士团与旧机构有联系,那么新骑士团的成员似乎不会反对。所有人都珍惜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许多宗教机构会假装出身比实际更显赫,所以这个新的医院会众这样做是可以原谅的。到1197年下一批德国十字军抵达圣地时,医院已经蓬勃发展,为同胞提供了宝贵的服务。会众不仅照顾病人,还为新来的人提供住宿、金钱和食物,为那些在战斗中被抢劫或失去所有财产的人提供金钱和食物。这些新的十字军中的许多人来自北海沿岸繁荣的港口城市不来梅,后来成为汉萨同盟的创始成员之一。这些公民为他们帮助创建的医院捐赠了金钱和物资。参观者发现骑士团的相当一部分成员接受过骑士训练,但在十字军东征期间过着宗教生活,因此他们提议医院骑士团可以像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一样承担军事职责。圣地的十字军王国位于沿海的狭长地带,由一系列城堡守卫,但这些城堡的守备力量薄弱,因此基督教领袖担心如果土耳其人发动突然袭击,在欧洲增援部队到达之前,城堡将被摧毁。会摔倒。拥有封地的当地骑士太少,无法组织有效的防御,而在海上巡逻的意大利商人反对穆斯林海盗或封锁舰队(圣地中唯一拥有大量支持者的中产阶级居民)西方教会)没有时间。,最多可以帮助保卫港湾。因此,王国的防御主要依靠圣殿骑士和医院骑士团,他们拥有无情的战士和令人毛骨悚然的威望,但在他们于1187年战败(并导致耶路撒冷被穆斯林占领)后,已不足以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而且,两位骑士经常互相打架。1197年来到阿卡的德国人决定他们的医院命令可以驻军一些前城堡,并请求教皇塞莱斯廷三世允许将其改为军事命令。他同意了,并于1198年颁布了新的宪章。后来,英语世界称德国骑士团为顿骑士团。(为什么叫这个不得而知,但可能与传统的英国岛民顽固地无法区分Deutch(德国)和Dutch(荷兰)有关。更有可能是因为现代知识分子的势利,因为“Teutoic”听起来更多比“德国人”还要优雅。在英国人的想象中,德国人是坐在昏暗客栈里抽着长烟斗喝着啤酒的胖老头。——作者注)严格来说,这个新军令的骑士是修士,而不是修士。也就是说,他们生活在俗人中间,而不是与世隔绝的寺院。这只是一个技术细节,在当时很重要,但对今天的人们来说意义不大。重要的是,他们的组织是罗马天主教会得到认可和尊重的一部分,受到教皇的保护,并且很容易与罗马教廷直接沟通。圣座任命受教皇监督的官员,主持所有涉及教会成员的纠纷的听证会,并任命特使前往前线调查重大危机。当然,实际上教皇和教廷都很忙,不可能详细研究各个宗教机构的日常运作。虽然教皇和教廷可以在某个教团不守规矩的消息传到教皇耳中时迅速做出反应,但他们通常只是要求每个教团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

    2022-05-03 条顿骑士团十字军 《条顿骑士团》

  • 财富管理与传承 民法典时代中国家族财富管理新解|百度网盘下载

    编辑评论:财富管理与传承民法时代中国家族财富管理新解决方案云大汇从法律角度分析中国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风险,同时随着国际国内经济新形势和法律法规实施对财富管理的重要影响,特别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新的解读。图书特色1、全球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增加,财富管理与传承面临诸多新挑战。本书从全球视角分析国际国内经济新形势对财富管理的重要影响。2、随着我国《民法典》的颁布,我国财富管理与传承进入了民法典时代。本书将新的法律法规与新的解读相结合,在当时可谓是杰作。3、本书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为六个模块,分析高净值人士及其家庭面临的财富管理和继承风险,帮助他们理解和构建整体的法律体系。有经典案例解读,也有很多作者实际为高净值人士服务的案例。给出的方法是实用和有价值的。简介财富管理与传承正成为高净值人士及其家庭关注的重要话题。不仅涉及金融投资,还包括房产规划、税务筹划、子女教育、法律咨询、艺术品购买等。随着全球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家族在财富管理和传承方面面临诸多新挑战。中国高净值个人和家庭在经济、社会文化、家庭结构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在财富的保护和传承方面也各有特色。要准确识别和化解风险,有效应对复杂现实,规划未来,需要系统的框架、务实的方法和强大的工具。全书共分六大部分:物质财富管理理论、非物质财富管理理论、学科身份规划理论、家族企业管理理论、财富管理传承工具理论、财富管理与传承风险理论,从宏观到微观帮助高净值人士及其家庭了解和构建财富管理与传承的整体法律体系,掌握实施方法,有效运用不同工具,实现更好的财富管理和有序传承。目录简介:从法律角度观察家族财富管理物质财富管理理论您应该了解的有关现金投资的法律风险和试验实践/011房地产配置考虑因素及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对家庭资产布局的影响/024从阿里巴巴域名案例/034看知识产权规划和知识产权证券化带来的财富格局演变高净值人士投资艺术品应注意的法律风险/046艺术品的继承/054艺术信任与艺术财富传承的案例研究/065无形财富管理理论家族治理结构与家族控制权继承/077家庭构成是家庭管理的灵魂和基础/089利用家庭财富——慈善基金和慈善信托/097主要的身份规划理论身份规划对家族资产管理传承的影响/111女企业家的财产保护与继承/117家族企业管理理论家族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诊断与规划安排/127从财富传承角度构建和调整家族企业上市股权结构/138新税法和CRS推出对家庭财富管理的影响/143财富管理遗产工具说遗嘱是否必须经过公证/151民事信托补充和改善遗嘱继承的不足和缺陷/158中国家族信托与离岸家族信托的功能比较/166家庭信托对金融法的挑战/182大额保单的法律属性与财富传承功能/188财富管理理论与继承风险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中容易被忽视的刑事责任风险/199家族财产与家族企业财产的混淆与家族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210婚姻财富风险控制与忠诚协议的有效性/216前言六年前的冬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开始关注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话题。当时我在想,我还能做些什么,才能让我未来的法律服务真正帮助到别人,让别人变得更好。从那时起,我花了很多时间研究、组织、思考和研究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这个话题。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对这个领域的理解就像一个拼图游戏,逐渐变得完整,我的理解也变得更加清晰和全面。这两年来,随着我与超高净值人士和家族企业客户的交流,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服务,我经常被客户、朋友、合作伙伴和同行问到一些问题,我总结一下这些问题随时。总结起来,先后写了10多篇。2019年8月,修订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民商事会议,明确了商法审判的最新精神。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香港经济低迷等国内外经济新形势对家族财富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对原文章进行深入思考后,我对其进行了修改,并对家庭财富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探索和梳理,穿插了一些经典案例和我们承接过的案例,形成了当前的物质财富管理理论,-物质财富管理、主体身份规划理论、家族企业管理理论、财富管理传承工具理论、财富管理与传承风险理论,22篇文章基本涵盖了家族理财规划的各个方面。从文章的描述来看,我采用了法律探讨、法律比较、案例分析等方法,力图让读者对整个家族财富管理和继承的法律制度有一个简单的了解了解宏观和微观方面。本书即将付印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并据此作了相应的补充和修改。在两年的国际商务交流中,我发现与华人世界密切相关的国家和地区都高度关注中国的财富管理和传承问题,但由于文化背景、法律制度和习俗的差异,他们有是中国对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认知的一大误区,所以我将自己写的文章翻译成英文,希望通过这些文章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中国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中的法律问题。看着这些话,我在脑海中看到了我这几年成长的心路历程。能够以这种方式呈现我最喜欢的职业,我感到非常欣慰和感激。感谢我20年的企业法律服务生涯给我带来的经验和积累,尤其是多年来为粤港两地的家族和家族企业服务的经验。更深入地了解文化及其背后的思想。感谢大学的“继承”和“婚姻家庭法”课程让我有机会成为这两个法律领域的奠基人的学生,让我在大学期间打下了最坚实的家庭法基础.感谢母校蒋平校长教授《罗马法》,让我好奇地去了解和研究,从而对信托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一切都为我从事家族财富管理和继承法律服务奠定了基础。带领。而最终让我选择这个领域的是圆桌人生教育课程,它告诉我人们来到这个世界需要做对他人有帮助的事情,并教会我如何在提供专业法律的同时让人们变得更好服务。我希望通过我的专业服务和努力,让中国家族企业与众不同,因为我的用心和专注服务而变得更好,让更多的中国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传承。感谢美国、欧洲国家、新加坡及港澳台地区的合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战略合作伙伴。感谢您的认可、支持与合作,使我们的服务范围得以拓宽。感谢马蔚华先生撰写序言,感谢闫彦春董事长、邓国胜教授,赵立教授、曲向东先生和给予我支持和帮助的朋友们。感谢徐志主编对本书出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我的学生安晶晶为我枯燥的文章画了生动有趣的插图。由于知识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2022-05-03 家族企业资产管理 家族企业的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精释与实案全析电子版上中下全套|百度网盘下载

    法律类书籍整理,打包全部99/永久更新,完整目录(点击打开)编者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版文章及案例分析本书作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条款进行了准确的一一解读。每篇文章都有相应的真实先例进行评价分析,具有较强的案例指导性。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适合培训和自学。有兴趣的请下载学习。简介本套书由中国著名民事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会长杨立新主编。民法典每条在书中都有解释,每条解释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条文进行解释,二是选取与具体条文直接相关的案例,根据案例对条文进行解释,让读者学习和掌握本法的原则、精神和相关条文。民法典立法。1、上市时间较早,将在民法典颁布后15天左右上市。属于第一批民法典解释普及类书籍。2、作者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和分编组长,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并且具有很强的权威性。3、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适合培训和自学。4、从实际案例的角度解读民法典,前期应属于各出版社的专属作品,避免产品同质化,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相关内容部分预览关于作者杨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研究会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主席。主席。他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委员会的立法专家,参与起草和修改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十余部法律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5年起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参与民法典总则和分的起草工作。研究领域为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出版专着、民法教材等民法读物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等刊物发表民法论文500余篇。目录第1部分一般规定第二部分产权第1部分一般原则第二部分所有权第三部分用益物权第四部分担保权益第5部分占有第三部分合同第1部分一般原则第二部分典型合同第三部分准合同第四部分人格权第五部分婚姻与家庭第六篇继承法第七部分侵权责任补充规定《民法典》颁布有哪些创新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布民法典编纂立法任务正式完成,当代中国有了自己的拥有严格意义上的民法典。作为参与民法典编纂全过程的立法专家,为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完成感到由衷的欣慰,为我国民法典的诞生而激动。中国民法典是诞生于21世纪的新民法典,在世界民法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这不仅意味着我国有一部成文的民法典,而且在立法风格和立法内容上,为适应当代社会的历史潮流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虽然也有不足之处,但在世界民法之林中具有重要价值。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是在原有准编纂的宽松民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自1980年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单独的民法。这些单行民法构成了我国准编纂的松散民法。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上编纂民法典具有坚实的立法基础。但是,虽然民法典的编纂是在原有松散的民法基础上进行的,民法典并没有制定新的法律,而是在原有几部独立的民法基础上编纂民法典,不是对原民法规范的简单编纂,而是实际的修改和创新。由此可见,目前民法典1260条中,有613条是对原民法规范的创新和修改,成为民法典新规则。尤其是人格权科实际上正在制定新的法律,其中100%是新规则。因此,我国民法典在具体规范方面有非常大的创新范围。民法典创新性规定应如何理解和适用?学习和研究民法典是一个重要问题。民法典原条文适用多年,比较熟悉。但是,民法典的创新性规定和修改后的规定,需要认真研究和理解,确保其在适用中忠实于民法典并严格遵守。民法典的规定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维护公民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公民主体的尊严和公民权利。借此机会参与民法典的立法,笔者有幸早日接触民法典,并有数十年的研究经验。因此,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和研究经历,与我共同探讨民法典新规。学生,揭示其要点,供读者朋友参考。有腐败在所难免,请各位读者朋友指正。...

    2023-0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调整的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书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丛书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页数】2072【出版社】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04【ISBN号】978-7-5162-0489-4【价格】290.00【分类】法律解释-汇编-中国【参考文献格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04.图书目录:司法解释》内容提要: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法规。本书根据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做了整理,内容分为刑事、刑事诉讼、民事、民事诉讼、国家赔偿、行政、综合等司法性文件。...

    2022-04-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与指导案例商事卷第五版免费版|百度网盘下载

    编者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商事卷第五版为规范司法解释工作,1997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和1996年12月9日。《工作解释暂行规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下载阅读。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书注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程序中的具体法律适用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198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定》是迄今为止法律解释内容的唯一权威法律依据。但是,《关于加强法律解释的决定》并未对司法解释的风格和形式作出具体规定。1997年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大量司法解释,案文繁复,文书编号复杂。司法解释文体包括决定、会议记录、解释、意见、通知、答复、规定等近20种司法解释。有些甚至以电话、传真、电报的形式制作和分发司法解释文件。为规范司法解释工作,1997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和1996年12月9日。口译工作暂行规定。到目前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司法解释统称为“法律解释”。通过并公布的司法解释,使用“高检发布”等文件符号。司法解释文件采用“解释”、“规定”、“意见”、“通知”、“批准”等形式,文号统一排列。2007年3月9日和2006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布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条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有四种类型的“法规”、“批准”和“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文件采取“解释”、“条例”、“规定”、“意见”、“批复”等形式。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例,司法解释和文件大致分为1997年和2007年三个阶段。1997年7月1日之前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在文体和文号上不统一,不能从文体和文号上准确区分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书。其实在1997年7月1日之前,也有不属于司法解释的“批”文件。1997年以后,司法解释文件的数量比较统一,一般以“司法解释(××××)××号”表示。相关内容部分预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1.【释义】如:《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2。【意见】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发法(1988)6号);lt/gt3。【规定】如:《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实(2003)13号);4.【批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财产问题的批复》(法实(2000)23号);5。【废止目录】如:《最高人民法院废止2000年底前公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法实(2002)32号);6。【安排】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取证的安排》(法施(2002)第26号);gt7.【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答复》(发(1993)15号)除司法解释外,最高人民法院出于总结审判经验、规范审判标准的需要,还出台了大量司法文书。司法文书范畴缺乏规范性名称,一般统称为司法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分类为“司法文件”)、司法解释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专着及汇编条款)、司法行政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这些司法文书的文号常以“发(××××)××”、“发(××××)××”的形式出现。最高人民法院经常要求各级法院“从令执行”、“参照执行”或“执行”如下。司法文书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1。【复函】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期制度的若干规定)》(法函(2001)46号);1。/gt2。【批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的批复》(法函(2003)46号):lt/gt2。/gt3。【通知】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通知》(发(2004)33号);4.【批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责令停止侵犯专利、商标和著作权行为及收取案件受理费问题的批复》(法(2004)17号);4.gt5。【答】如:“关于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企业互贷合同贷款人应如何裁定人民法院应予裁定的问题”(发福(1996)第2号);6。【座谈会纪要】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法规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书的分类整理本书各类文件按照以下原则排列: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商事法庭的复函和函件。关于司法解释、司法文书、请示答覆的划分,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条例》中对司法解释的定义外,还按照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类别进行了排列,以便读者了解轻松理解有针对性的查询。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同一类别下,将起主要核心作用的综合性、规范性司法解释放在首位,同类文件按发布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本着便于读者查找的原则,将相关文件整理在一起,如补充、修订文件或系列行动文件,不受文件时间先后顺序的限制。第五版说明在司法实践和法律教学中,对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一角色的日益突出,也对司法解释工具书的编者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通过与读者的不断沟通和交流,我们发现读者在使用司法解释工具书时,经常会遇到以下三个问题:(1)司法解释众多,难以收集。因此,很多司法解释参考书只能集中在一些司法解释上,不能满足专业读者的工作需要。(2)司法解释覆盖面广,很多此类工具书往往由大量司法解释组成,不详实,给检索和使用带来极大不便。(3)司法解释与法律法规之间没有相关联系,导致部分读者无法将司法解释适用于相应的法律法规。基于此,本书具有以下四大核心优势:(1)包括综合权限。在全面吸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成果的基础上,收集各类司法解释文件权威文本539篇,认真收集了大量地方司法文件。(2)分类细化合理。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专家对司法解释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同时考虑到有些文档在分类的时候可能会重叠或者重叠,为了避免文档的重复,便于读者查找,本书在目录中有“押金”,全文收录在原处,押金仅标注文档页码,引导读者检索文档。(3)支持法律法规的链接。对于重要的司法解释,以脚注的形式指出相应的法规。(4)选定的指导性案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布了《案例指导条例》,为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指导提供了规范依据。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文件中规定,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应当参照其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文件中规定,各级检察院在办理类似案件和问题时,可以参照其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本书在综合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编辑的案件及指导性案例共68件。此外,本书以“案例”的形式对整套图书的编辑理念、逻辑关系和使用规范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帮助读者高效地使用这套图书。本书的编辑出版得益于与读者的良好互动。欢迎广大读者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不吝批评指正。...

    2022-04-17 文书公开司法解释 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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