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最新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从什么时候开始)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最新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从什么时候开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摊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91号)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按照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确定。具体如下: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的,摊销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为40年的,摊销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为30年的,摊销年限为3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年的,摊销年限为20年。例1:某企业在2006年1月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价款为100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为1000万元÷50年=20万元/年。例2:某企业在2010年1月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为40年,土地使用权价款为120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为1200万元÷40年=30万元/年。注意事项:土地使用权摊销费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土地使用权摊销费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土地使用权摊销费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使用年限进行摊销,不得提前或延后摊销。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后发生变更的(例如,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或缩短),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调整摊销年限。...

    2023-12-21 土地使用权摊销费计入哪里 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 土地承包延长30年没地的怎么办(土地承包延长30年)

    土地承包延长30年202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再次延长30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52年12月31日止。这意味着,农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将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30年。土地承包延长30年没地的怎么办对于没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获取土地:申请土地确权。如果农民原有的土地被征收、占用等导致失去承包权,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土地确权,以恢复自己的土地承包权。承包闲置土地。一些地区存在着闲置土地的情况,农民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承包闲置土地,以获得新的土地承包权。参加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给其他农民或者农业企业,以获取租金或其他收益。农民可以通过参加土地流转,来获得新的土地承包权。购买土地。在一些地区,农民可以购买土地,以获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途径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农民需要向当地政府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土地承包延长30年的意义土地承包延长30年,对于农民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土地承包延长30年,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使其能够长期稳定地使用土地,发展农业生产。促进乡村振兴。土地承包延长30年,有利于稳定农村社会,促进乡村振兴。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安心发展农业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土地承包延长30年,有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安心种植粮食作物,为国家提供稳定的粮食来源。...

    2023-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及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 土地闲置费税务征收(土地闲置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1.可与财务票据一并入账。2.但不能税前扣除。3、支付的土地闲置费应当计入无形资产对土地的价值。...

    2023-05-28 土地闲置费税前扣除 土地闲置费 税前扣除标准

  • 艾青 我爱这土地 原文(艾青 我爱这土地

    我爱这土地,艾青。1、你应该自己写(我是打酱油的)。点评:这句话有点讽刺,但不能让人感到沮丧。你可以尝试更有力的表达,如“我只是在帮忙”或“我可以做的更多”等,来表明你的决心和努力,展示你的责任心。...

    2023-02-22

  • 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 “党员先锋行,关爱暖人心”主题党日

    1月17日,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办公室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以“党员创业、关爱群众、温暖人心”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支部书记陈安元带领部分党员一行为义仓社区、逍遥津街道、社区群众送去慰问米、食用油等。近年来,支部多次主动深入社区,开展送服务、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参与建设,服务群众,增强联系,营造扶贫取暖的良好氛围。...

    2023-01-31 逍遥津街道党工委书记 逍遥津街道办

  • 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党支部联合古城社区党委开展春节走访慰问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安徽正诚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党支部与古城社区党委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党员志愿者走进困难群众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送来新年慰问物资,组织关怀,鼓励他们乐观面对生活。...

    2023-01-18 古城社区 土地评估公告 古城地块规划

  • 于欣《土地规划与利用》最具价值的土地知识类课程|百度云网盘

    土地规划课程,本课程共5.23GB,VIP会员可通过百度网盘转存下载或者在线播放。此“于欣《土地规划与利用》最具价值的土地知识类课程”。课程目录├──课件|├──1、如何系统了解土地规划、生态规划,认识拿地痛点,服务拿地全程-于欣3.df7.36M|├──第二课;如何系统了解城市规划,规避拿地风险、解决拿地工作-于欣-课件.df3.43M|├──第三课:如何解决勾地疑点,快速精准拿地课件-于欣111.df5.77M|├──第四课:如何办理农转用、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助力一级开发-于欣.df4.19M|└──第五课:土地征收流程与要点--于欣.df6.93M├──【第二讲】城市规划、建设指标、指标调整..m41.15G├──【第三讲】土地分类与利用机会,助力勾地..m4915.51M├──【第四讲】如何办理农转用,助力一级开发..m41.20G├──【第五讲】土地征收流程与要点..m4461.05M└──【第一讲】土地规划、生态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m41.51G...

    2022-12-10

  • 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安徽建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有员工约60人,安徽建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安徽建盈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2017年9月1日更名)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71138315N,注册地址:1828号总商会大厦1202、1204室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1828号总商会大厦1202、1204室,总面积491.84平方米。是我省综合实力30强的资产评估机构,安徽省房地产评估机构前3名,全国土地评估机构准A级机构。目前公司业务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测绘、工程测绘、工程造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现在公司正准备发展证券从业资格,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士加入我们的团队。我公司将为您提供良好的薪酬福利、和谐的工作氛围、完善的培训机制和广阔的发展空间。I.评估项目经理5姓名强gt1、评估师或通过评估师考试的合格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3年以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承担大型项目评估工作的能力。2、评估ProjectAitat5姓名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评估、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优先。2、思路清晰,沟通能力强,学习能力强。3、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4、工作一丝不苟,责任心强,为人诚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5、有资产评估经验者优先。三如何注册将简历发送至您的邮箱(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名称和邮箱标题请注明“姓名+职位”)。联系人:徐主任地址:合肥市市政务区怀宁路1828号总商会大厦1202、1204室邮政编码:230071邮箱:1181761668@qq.com电话:13385620547...

    2022-11-04 房地产评估与土地评估 土地评估和房产评估

  • 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为员工送温暖活动

    近日,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体员工送上各类生活物资,鼓励大家树立信心、战胜疫情、共度时艰。为确保将物资送到每名员工手上,该公司董事长丁毅还带领团队将新鲜蔬菜、速食食品、泡面饼干等物资送到部分正处居家隔离的员工小区指定地点,为他们送上鼓励与关心,并要求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2022-10-28

  • 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青春心向党”红色教育活动

    9月29日,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赴肥东县白龙镇中国共产党合肥历史馆开展以“喜迎二十大青春心向党”为主题的红色教育活动,追忆往昔峥嵘岁月,深切缅怀革命先烈。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章俊带领党员在党史馆前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合肥历史馆、新四军第四支队东进抗日纪念馆,认真聆听历史讲解,细心浏览档案文献、图文展板,用心感受老一辈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奋斗精神。当看到由该公司承接的“骆岗公园”“中国声谷”等项目展出时,大家都深感振奋、倍感荣耀。通过开展此次红色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和全体员工铭记历史、砥砺前行,在本职岗位上拼搏奋进,坚守奋斗初心,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9-30 总参第一测绘大队运输队 总参第三测绘大队概况

  • 土地承包经营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态度决定一切。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未来!希望各位备考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心态积极,保持初心,在考试中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下是2022年《经济法》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ltrgt[知识点]gtlttroggt土地合同管理权强gtgtlt/trogg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业经营者,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耕地、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不动产。2.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3.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成立。4.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交换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5.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自主决定以租赁、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注册,他们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方。6.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以租赁、入股、抵押等方式转让土地经营权。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4 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点总结 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有哪些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环节越薄弱​​,大家越要专注于学习,胜利的关键是面对困难。2022注意事项考试准备工作仍在继续。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1、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个人等。2、征税范围(掌握)1.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买卖存量不动产。<2、特殊税收范围(主)具体问题可分为申请、不申请和豁免三个方面。以下是房地产多发的几种具体情况的征免规定总结:(一)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适用):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③存量房地产销售;④除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事业以外的捐赠;⑤抵押期届满时用房地产偿还债务(过户);⑥单位之间的不动产交换(有实际收入);⑦合作住房竣工后转让;⑧房地产投资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动、企业改制、合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立。(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不征收或暂不征收)范围的情况: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不动产捐赠(对象有限:直系亲属和承担直接赡养义务者为公益捐赠,无收入);③房地产租赁(所有权不变);④抵押期内的不动产(所有权不变);⑤房地产中介建房行为(所有权不变);⑥房地产估价升值(所有权不变);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关的改制投资、企业改制、兼并、分立。房地产所有权的变化。(3)免征或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①个人之间的自有住宅房地产交易须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住房建成后,按比例分配自用;③国家建设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设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加值不超过扣除工程量的20%;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将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转让,其增加值不超过项目扣除额的20%;⑥个人出售房屋。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

    在学习注意税法的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总结和总结重要的知识点。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2022年税法的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额[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地价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及扣除项目LAT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额1、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特级累进税率。该税的累进基础是增加值与扣除额之间的比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累进税率,是我国唯一采用超累进税率的税种。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表是需要熟记的,考试中有时没有。系列加减法金额比例税率(%)快速扣除系数(%)1不超过50%部分3002超过50%~100%部分4053超过100%~200%的一部分50154超过200%的部分60352、应税收入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相关经济利益。从形式上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实物收入在收到收入时按市场价格折算成货币。3、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于新房转让和现有房地产转让)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地价和相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视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从“已缴纳的金额”中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于新建转让)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费、耕地占用税等)、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含开发项目排污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等等。3.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于新建转让)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的销售、管理和财务费用。具体扣除规则:(1)如果纳税人能够按照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费用,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可抵扣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5%以内(2)纳税人不能根据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和分摊利息费用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全部使用不计利息的情况):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10%以内(3)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借款,在计算和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和(2)两种方法。4、不动产转让相关税费(适用于新房转让和现有不动产转让)包括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建税和印花税。教育附​​加费被视为税收减免。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开发房地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20%6、旧房、旧楼评估价(适用于存量不动产转让)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应当按照房屋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国家统一规定,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款(不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扣除项目金额征收。鉴定价格=重置成本×新品折现率例如,某公司转让使用多年的办公楼,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重置成本为1.2亿元,新旧折现率为70%,则该办公楼的评估价为写字楼=12000×70%=8400(万元)。纳税人转让旧房、建筑物无法取得评估价,但可以提供购买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后,发票所列金额自当年起每年最多可累加5购买到转让的年份。%计算为扣除额。计算扣减项目时,“每年”是从采购发票日期到销售发票日期计算,每12个月算一年;,可视为一年。对于纳税人在购房时缴纳的契税,谁能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允许作为“与房地产转让相关的税费”扣除,但不能作为加征的依据5%。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税法土地增值税ppt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摘要是学习注意税法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下面为大家总结2022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正在学习土地增值税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应交土地增值税计算1.LAT的计算步骤和公式第一步,计算总收入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第三步,从免税总收入中扣除可抵扣项目的金额,计算增值额升值金额=转让房地产收入(不含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第四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值,确定适用的税率等级和对应的速算扣除系数第五步,应用公式计算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土地增值税计算提案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命题发生了从传统的“阶梯式”到“比例式”的转变。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注意事项税法科目每年都有或多或少的变化,这要求考生准备新版本的教科书,并为其中一些变化重在学习。下面为大家总结2022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正在学习土地增值税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满足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按照税法、法规及有关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政策,并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房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清算单位1、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结算,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付款为单位结算。2、开发项目同时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增加值分别计算。(2)清算条件1、纳税人应进行LAT清算的三种情况:(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销售;(2)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竣工、已竣工的整体转让;(3)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2、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四种情况:(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85%以上,或者虽然比例不超过85%,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出租或自用;(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三年仍未售罄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3)结算时间(一)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纳税人应当自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二)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自收到税款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算通知书。(4)非直销和自用房地产收入的确定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开发的产品用于员工福利、激励、对外投资、分红、偿还债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其所有权转让视为房地产销售。按以下方法和顺序确认收入:(1)根据公司在同一地区、同一年销售的同类型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考当年同类房地产当地市场价格或评估值确定。(五)扣除项目规定1、可根据事实扣除的项目(1)住宅、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自来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等公共设施:①竣工后产权归业主所有的,可以扣除成本费用;②建成后上缴政府和公用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用事业,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③项目竣工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益,允许扣除成本费用。(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装修房屋时,装修费用可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三)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代扣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当以质量保证金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中扣除。(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视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从“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5)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拆迁户的补偿费,计入拆迁补偿费;拆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偿金,从项目拆迁补偿费中扣除。(6)货币安置、拆迁的,应当将具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拆迁补偿费。2、准予扣除项目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虚假。[P430(V)2.]3、不可抵扣项目(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费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不予扣除。(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计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三)竣工验收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质量保证金发票的,扣缴的质量保证金不予计算和扣除。(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予扣除。(六)土地增值税的审批和征收税务机关可参照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近的地方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按照征收率确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五种情况不低于预征率:gt(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立但尚未设立的账簿;(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然设立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确定转移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逾期不办理清算手续,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仍不办理清算的限期清算;(5)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核定征收率:为规范鉴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低于5%。各省税务机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核定征收率,区分不同的房地产类型。(7)清算后的不动产转让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尚未转让的不动产在清算后出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扣除的工程量,乘以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清算扣减项目总额÷清算总建筑面积(8)清算后税费和滞纳金纳税人按照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结清缴纳,不再缴纳滞纳金。收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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