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内容概要:石家庄市印发关于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具体如下:石家庄市关于2022年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22]20号),相关继续教育我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现已相关。通知如下:我。继续教育的对象本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采集我省会计人员信息(已完成信息采集者无需重复操作)。第二,继续教育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务、税务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会计工作。2022年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贯彻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会计法制教育和会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十四五”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改革发展年度规划》(财会[2021]27号)、《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会计信息化省财政厅印发的《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6号)和《河北省会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济财会[2021]第27号)是e关键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学科指导方针及时调整。各单位可根据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全国范围内有效,不得结转。4.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可累积不同形式继续教育的学分。(1)面授教育。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会计专业和技术人员的情况和需要,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单位技术人员。举办面授教育的单位应当在开课前20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rygl.hecz.c/jxjy/)填写计划。开始继续教育,并通知所属财务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上传学员、现场情况、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由下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事宜。(2)在线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在线教育,按需选课。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rygl.hecz.c),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教学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获得的学分可以累积。系统会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3)其他形式。除面授、在线教育外,还可以通过考试、会议、竞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出书等形式满足相关文件要求。如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应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事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册继续教育很重要。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在线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人士参与在线教育。各单位确需开展面授继续教育的,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人员健康安全。V.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应于2023年6月下旬完成。六。工作要求继续教育是建设高素质专业会计人才队伍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是会计从业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和素质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引导本地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推动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帮助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教育机构、有关单位和行业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内容和质量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审核确认各单位申报的面授学分等形式个人申请的学分。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突出重点,提高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从业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支持和保障会计师参与继续教育,会计师要积极适应岗位需求和职业发展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满足要求高质量发展。对创新型、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的要求。石家庄市财政局2022年4月19日...

    2022-04-24 会计学分怎么修 会计学分类

  • 关于开展2022吉林省会计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总结:报名时间:省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研究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吉林省2022年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gt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服务中心:根据《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师”)继续教育。通知如下:I.范围和内容(一)在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有会计人员吉林省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的人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本省会计师继续教育。按照国家规定。(二)会计师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结合实际需要确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课程包括会计学、金融学、金融学、审计学、税务学、大数据、数字经济、商财一体化等课程,分为专业课程和大众需求课程两大类。II.报名时间及方式(1)注册时间。省内会计师继续教育报名期限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学习期限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2)注册方式。注册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cztkj.jl.gov.c)。会计师进入网站首页“会计师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注册”按钮。你可以报名学习。详见《吉林省会计师继续教育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三、学习方法及信用管理2022年会计师继续教育采用在线教育和视作结业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不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至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1)在线教育。会计师在“学习方式”中选择“在线教育”,从“吉林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机构名单”(附)中选择机构进行在线报名、在线支付、在线课程选择和在线学习。选课后,必须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随意中断或重选,否则无法记录重选课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完成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师继续教育在线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即可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2)视为已完成教育。会计师符合《吉林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为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中选择“视为完成教育”方法》,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3)信用计算。如果选择在线教育,按1学分等于3学分(1学分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累计学分每年不少于30学分(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20学分。学分(60学分);选择视为完成教育的,经审核通过后,当年获得的总学分按90学分计算。四。收费2022年继续教育在线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伸至全省2020年标准,即:有一个子高级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180元/人/年,其他会计师45元/人/年。继续教育在线培训机构直接收费并开具发票。V.其他要求(1)自2022年起,会计师必须在缴费年度完成继续教育。补上上一年度继续教育或上一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师,必须在本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内完成报告年度学习,不得补将在截止日期后授予。(2)对于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师,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不得参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务(职称)晋升、高级会计工作者和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三)各级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和省级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了解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并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展,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高学习效果。附件:《吉林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4月17日附件:吉林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机构名单包括:北京东大正宝科技有限公司(正宝会计网校)注: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的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信息由正宝会计网校提供仅供参考。,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8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 吉林省中级会计师

  • 河北张家口发布做好2022年会计专业继续教育的通知

    内容概要:河北省张家口市印发关于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具体如下: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22]第20)、做好2022年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继续教育的对象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工作(以下简称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采集我省会计人员信息(已完成信息采集者无需重复操作)。二、继续教育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应掌握从事会计工作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2022年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新时代,加强会计法制教育和会计诚信。教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和“十四五”规划财政部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意见》(财会[2021]27号)、《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会计信息化发展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会计改革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6号)和《河北省会计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财会[2021]27号)金融为重点内容。专业学科继续教育内容将根据财政部出台的学科指导方针及时调整。各单位可根据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主修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全国范围内有效,不得结转。4.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学分可以积累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1)面对面教育。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会计专业和技术人员的情况和需要,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单位技术人员。组织面授的单位应当在开课前20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rygl.hecz.c/jxjy/)填写计划。开始继续教育,并通知所属财务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上传学员、现场情况、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由下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事宜。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在线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从业人员在线参与教育。各单位确需开展面授继续教育的,必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人员健康安全。(2)在线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在线教育,按需选课。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rygl.hecz.c),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教学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获得的学分可以累积。系统会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3)其他形式。除面授、在线教育外,还可以通过考试、会议、竞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出书等形式满足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事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申请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向会计信息所属财务部门申请继续教育项目登记。V.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张家口财政局2022年4月7日注: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的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信息由正宝会计网校提供,仅供参考。!...

    2022-04-1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在全国

  • 大专学历会计专业可以考哪些证书?

    会计专业的小伙伴如果要从事会计工作肯定是离不开专业类证书的,那大专学历会计专业可以考哪些证书呢?财会类的证书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高级会计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这些证书报考都是有一定学历要求的。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果你是大专学历,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这两个证书报考是没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如果你具备一定工作年限,可以选择报考中级会计职称,继而报考高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小伙伴们都了解了吗?如果你是零基础或者没有以上这些证书的话,小编建议从初级会计职称开始考起,因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门槛较低,内容相对比较基础,基础打好之后,再一步一步考取其他证书。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扬帆起航,各位小伙伴,赶快行动起来,杜绝拖延症,早开始早准备。中华会计网校2022年初级会计辅导课程已经上线啦,购买2022初级新课,立听2021年课程。点击查看详情gtgt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保存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

  • 关于2022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浙江宁波市发布了关于2022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关于2022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为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每年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22年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会计专业课程培训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月31日。在2022年报名参加网上培训没有按期完成的,允许在2023年6月底前继续培训,逾期需要重新报名缴费;参加面授培训的,必须在当年度内完成。二、培训途径(一)会计专业课程培训1.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般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登录宁波市财政局官网(htt://czj.igo.gov.c),进入“宁波会计之窗”专栏,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流程图操作即可。先选择培训方式,再选择培训机构。面授培训机构由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分别确认(见附件1)。2.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会计师)专业课程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面授培训方式。可以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面授培训班次、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各类专业课程面授培训或市财政局认定的其他形式。其中参加宁波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通过“宁波会计之窗”专栏中的“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3.会计人员可以参加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自行组织的培训,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内的会计人员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组织的培训,其继续教育学分不予确认。会计人员参加未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其继续教育学时不予确认。(二)一般公需课程培训一般公需课程培训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网址为:htt://zj.chiahrt.com,在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中有相关链接。除《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lt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gt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35号)中一次性取得90学分的继续教育形式和情形外,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都需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一般公需课程网络培训,且不少于18学时。完成一般公需课程培训的人员,登录“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xgl.rcx.et/)进行查询。三、其他重要事项(一)2022年起,对于面授培训(含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逐步推行现场实名认证签到制度(每半天至少签到1次),并按照实际签到次数确认学分。(二)按照《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甬财政发〔2019〕529号)和《关于开展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45号)规定,在宁波市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要自2019年7月15日起重新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并按要求参加相应形式的继续教育。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的,在此之前参加的培训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分。按规定需要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而未参加或未达到规定培训学分的,自2020年起将扣减相应分值的会计人员信用分。(三)继续教育相关具体问题详见《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附件:1.各区县(市)继续教育面授机构名单2.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宁波市财政局2022年1月27日附件1各区县(市)继续教育面授机构名单区、县(市)面授机构名称海曙区宁波市海曙区会计珠算学会宁波天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宁波工程学院经管学院培训中心(宁波市会计人员服务基地)宁波甬江财经学校宁波市正源职业培训学校宁波高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江北区宁波市江北区会计珠算学会宁波甬江财经学校宁波工程学院经管学院培训中心(宁波市会计人员服务基地)宁波江北文墨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镇海区宁波甬江财经学校北仑区宁波市北仑区东方培训学校宁波北仑联合以心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宁波甬江财经学校鄞州区宁波市鄞州区会计学会宁波市正源职业培训学校宁波市鄞州区正平财经教育培训学校宁波市鄞州区海跃财务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宁波市华裕培训学校宁波甬江财经学校宁波工程学院经管学院培训中心(宁波市会计人员服务基地)奉化区宁波市奉化区城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慈溪市慈溪市会计学会慈溪市永敬会计进修学校余姚市余姚市会计珠算学会宁海县宁海县会计学会保税区宁波甬江财经学校大榭开发区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大榭分公司宁波甬江财经学校宁波市北仑区东海培训学校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市鄞州区正源财经培训学校宁波市鄞州海悦财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正平财经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宁波市正源职业培训学校宁波甬江财经学校杭州湾新区慈溪市永敬会计进修学校附件2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2022年继续教育新增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培训过程中会随机向学员在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验证不通过的将不能正常培训并停止学分记录。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将实行分段计分模式。对在培训期间确认达到规定总学分(含其他方式取得的学分)的学员,允许提前申请结束培训并确认实际已获取学分。申请提前结束培训后,学员不得再继续原所选课程培训并不记录学分,如需继续培训的,需要重新缴费报名。(务请慎重申请)参加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含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将启动现场实名认证签到制度(每半天至少签到1次),并按照签到次数确认培训学分。1.哪些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哪些人员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答: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市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已从事会计工作尚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从事会计工作(以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且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可自愿参加。2.如果未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有什么影响?答:按照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信用计分的依据之一。自2020年起,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每年将扣计2个信用分,参加培训但学分未达到72学分的扣计1个信用分;累计不完成的将加倍扣分。3.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完成多少学分?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学分结算,其中会计专业课程要求60学分以上(宁波市统一为72学分)、一般公需课程市人社局要求18学分以上,合计要求不低于90学分。4.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哪里报名?答:宁波市一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中级、会计初级以及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统称为一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通过宁波市财政局官网中“宁波会计之窗”——“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中自行选择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选择网络培训的,可以在指定的四家网络培训机构中任选一家,缴费成功后即可进行在线培训;选择面授培训的,可以在当地培训机构推出的培训时间段自行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并参加集中面授。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如参加宁波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通过宁波市财政局官网中“宁波会计之窗”——“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宁波市财政局官网发布的高级会计人员培训通知。一般公需课程培训报名,通过宁波市人社局“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zj.chiahrt.com)”在线进行;完成一般公需课程培训后,建议登录“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xgl.rcx.et/)查询一般公需课程学分登记情况。5.在校大中专学生需要继续教育吗?答:已办理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如果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如果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6.哪些专业的在校学生,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可以抵免继续教育?答: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的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可以抵免继续教育。7.参加哪些培训可以一次性确认90学分(含会计专业课程学分和一般公需课程学分)?答: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一次性确认90学分:(1)参加浙江省财政厅或宁波市财政局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人员面授培训的;(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有科目合格的;(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的;(4)参加财政部全国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培训或浙江省、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班的;(5)其他有特殊规定的培训。8.上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可以补培训吗?答:以前年度会计专业课程未按时完成的,可以通过网络培训补完成继续教育;一般公需课程,原则上要求当年度完成,如当年度没有完成的,在第二年上半年可以补培训,逾期不能再补。9.报名当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来不及完成的,第二年还可以继续培训吗?答:报名当年度会计专业课程网络培训,未在报名年度完成的,可以在第二年的6月底前继续培训,第二年6月底前仍未完成的,需要重新报名缴费参加补培训。10.如何确认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答:继续教育学分确认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由财政部门统一确认学分,二是本人通过“宁波会计之窗”——“继续教育抵免网上申报”系统在线申请。(1)以下情况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手续:A.参加宁波市及各区县(市)财政局(含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课程培训;B.参加财政部全国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培训、浙江省或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培训;C.在宁波市报名并参加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有科目合格;D.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由宁波市注协统一提交办理;E.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培训。(2)以下情况需要本人通过“宁波会计之窗”——“继续教育抵免网上申报”系统在线申请:A.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的B.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C.在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过资产评估师或税务师信息的人员,参加市级以上注册评估师协会或注册税务师协会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D.自行参加三大国家会计学院3天以上会计类专题培训的;E.其他形式(如在外地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的、省外转入重新登记信息前原信息管理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等)。11.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如何确认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答:原持有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人员,进入“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系统,在“基本信息”页底显示有“确认采集”按钮的,说明还没有完成信息采集,需要点击确认并进行信息变更登记。12.会计人员信用计分信息中涉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是什么?答:宁波市会计人员信用计分中涉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以2020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专业课程学分为基数,应参加而未参加的,扣计2个信用分值;已参加但少于72学分的,扣计1个信用分值。扣计的信用分值,在补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自动清除。13.参加会计专业课程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如何取得培训发票?答:在选择进入网络培训机构后,应在线申请开具培训发票。如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申请的,可以直接与网络培训机构客服联系。14.在完成一般公需课程培训后,为什么在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不到一般公需课程培训学分?答:因一般公需课程培训网络由人社部统一管理,培训结果信息不能及时反馈我市,导致在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无法及时登记。正常情况下一般30天后会显示。如“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xgl.rcx.et/)可以查询到学分,30天后仍不能在宁波会计人员信息系统显示学分的,可以向所在地区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反映联系解决。15.有关继续教育的主要文件依据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lt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gt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35号)。...

    2022-04-11 浙江宁波财政局 宁波财政局官方网站

  • 天津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摘要:天津市财政局公布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2〕1号各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会计人才发展,提高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lt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gt的通知》(津财会〔2018〕27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一、继续教育对象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要求如下:(一)公需科目。应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2022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ahrt.com)查看并学习。(二)专业科目。应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见附件1)执行。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另外,对于财政部近期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等要予以重点关注。三、继续教育方式及学分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附件2)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c)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完成信息采集。未采集的应通过“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由各区财政局审核确认。我市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9至2021三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四、继续教育保障措施(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二)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继续教育,促进我市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各单位在开展面授培训过程中,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参训人员健康安全。(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市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质量的指导、考核、监督,并对各培训单位统一申报的学分进行审核确认;各区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会计诚信平台”系统中本区所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个人学分进行审核确认。(四)各涉农区财政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推动、指导、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增强农村基层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技能,提升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附件3: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机构名称咨询电话和平区财政局022-23197220河东区财政局022-24136026河北区财政局022-26296175南开区财政局022-27271881河西区财政局022-23278226红桥区财政局022-86516622东丽区财政局022-84375573津南区财政局022-28392385西青区财政局022-27390061北辰区财政局022-26392998武清区财政局022-22173398静海区财政局022-28914402宁河区财政局022-69593852宝坻区财政局022-29241341蓟州区财政局022-82877386滨海新区财政(负责原塘沽、汉沽、大港会计人员管理事项)022-25856309滨海开发区财政022-25202612滨海保税区财政022-24896055滨海高新区财政022-83715916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负责参加继续教育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管理事项)022-23399412附件1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附件2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为你推荐:2022年天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电脑端网上学习流程...

    2022-04-11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网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 河北省财政厅发布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二、继续教育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2022年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冀战略,加强会计法治教育、会计诚信教育,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6号)和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冀财会〔2021〕27号)作为重点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科目指南适时调整。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三、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四、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一)面授教育。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教育开始前20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rygl.hecz.c/jxjy/)填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人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二)网络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rygl.hecz.c),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三)其他形式。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面授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员健康安全。五、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六、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是实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引导本地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关单位和行业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内容和质量的指导和监管,并对各单位申报的面授教育学分和个人申请其他形式学分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支持和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应主动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满足高质量发展对创新型、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的要求。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3月24日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1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在全国

  •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沧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财会〔2022〕20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二、继续教育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2022年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会计法治教育、会计诚信教育,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6号)和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冀财会〔2021〕27号)作为重点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科目指南适时调整。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三、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四、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一)面授教育。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教育开始前20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rygl.hecz.c/jxjy/)填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人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二)网络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rygl.hecz.c),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三)其他形式。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面授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员健康安全。五、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六、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是实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县(市、区)财政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财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引导本地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关单位和行业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内容和质量的指导和监管,并对各单位申报的面授教育学分和个人申请其他形式学分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支持和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应主动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满足高质量发展对创新型、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的要求。沧州市财政局2022年3月29日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1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在全国

  • 重庆市发布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说明

    内容摘要:重庆市发布关于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说明,具体详情如下:关于2022年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说明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初级、中级及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会计人员须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因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资格已于2021年底到期,市财政局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虑机构服务报价、培训师资、网站功能和技术要求等因素,已经确定了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为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目前正在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业务及平台服务需求,将尽快完成后续工作。关于2022年继续教育的具体安排,市财政局会及时下发通知,并在“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czj.cq.gov.c)首页—重庆会计之家”栏目公告,敬请留意!重庆财政2022年4月8日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1 重庆市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

  • 新疆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新疆初级资格证领取通知哈密初级资格证领取通知摘要:新疆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及登记表已可以领取,地址已更新,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考试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资格证书。具体内容如下: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证书及登记表已可以领取,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考试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资格证书。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序号地区座机号详细地址1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会计科0991-2811135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座613室2喀什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98-2596700喀什市解放北路64号喀什地区财政局会计科3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97-2130089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地区综合办公区地区财政局内控监督科(会计科)4阿勒泰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06-2165178阿勒泰市南区建业街86号阿勒泰地区财政局会计科5克州财政局会计科0908-42106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天山路东延38号6伊犁州财政局会计处0999-8075671伊宁市海棠路3号7奎屯市财政局会计科0992-3243845奎屯市北京南路18号8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会计科0994-2521778昌吉市建国路39号昌吉州财政局综合科9克拉玛依市财政局会计科0990-6223640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政府1号楼10博州财政局会计科0909-2317027博乐市五台路州直机关综合楼博州财政局4号楼三楼11塔城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01-6249400塔城市文化路15号12和田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03-2021866-6701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和田地区财政局会计科13吐鲁番市财政局会计科0995-8523252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路678号吐鲁番市财政局会计科14哈密市财政局会计科0902-2233494哈密市伊州区文化东路5号哈密市财政局会计科15巴州财政局会计科0996-2032962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6号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更多推荐:考生必看: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am备考常见问题解答汇总:2022初级会计各地区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2022-04-11

  • 新疆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摘要:新疆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及登记表已可以领取,领取地址已更新,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考试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资格证书。具体内容如下: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合格证书及登记表已可以领取,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考试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取要求以各地为准,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序号地区座机号详细地址1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会计科0991-2811135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B座613室2喀什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98-2596700喀什市解放北路64号喀什地区财政局会计科3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97-2130089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地区综合办公区地区财政局内控监督科(会计科)4阿勒泰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06-2165178阿勒泰市南区建业街86号阿勒泰地区财政局会计科5克州财政局会计科0908-42106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天山路东延38号6伊犁州财政局会计处0999-8075671伊宁市海棠路3号7奎屯市财政局会计科0992-3243845奎屯市北京南路18号8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会计科0994-2521778昌吉市建国路39号昌吉州财政局综合科9克拉玛依市财政局会计科0990-6223640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政府1号楼10博州财政局会计科0909-2317027博乐市五台路州直机关综合楼博州财政局4号楼三楼11塔城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01-6249400塔城市文化路15号12和田地区财政局会计科0903-2021866-6701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和田地区财政局会计科13吐鲁番市财政局会计科0995-8523252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路678号吐鲁番市财政局会计科14哈密市财政局会计科0902-2233494哈密市伊州区文化东路5号哈密市财政局会计科15巴州财政局会计科0996-2032962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6号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更多推荐:收藏!2022初级会计基础阶段各章学习时长am重要考点...

    2022-04-11

  • 朱永新《未来学校》pdf电子书下载

    《未来学校》:新教育实验发起人朱永新对未来教育趋势做出了预判:今天的学校会被未来的学习中心取代。主动迎接、主动介入通往未来的教育趋势。梁晓声、俞敏洪、艾伦·麦克法兰、严文藩、牧野笃、兹德拉夫科·伊蒂莫娃联袂推荐!书名:未来学校作者:朱永新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副标题:重新定义教育出版年:2019-6-1页数:264类别:素质教育格式:df/eu/moiISBN:9787521703177《未来学校》作者简介:朱永新,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委员。叶圣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等兼职教授。新教育实验发起人,中国教育30人论坛和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共同发起人。他曾多次主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基金项目并多次获奖;在美国、英国、日本和国内发表教育论文600余篇;出版了《我的教育理想》《我的阅读观》《致教师》等40余种著作,其中《朱永新教育作品》(16卷)等20余种专著被译为英、日、韩、法、蒙、俄、阿拉伯、哈萨克语等15个语种,是中国当代教育家的个人教育理论著作输往海外第一人。他对教育理想的不懈追寻与执着行动,感动着千千万万人,被评选为“当代教育名家”、“全民阅读形象代言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中国教育60年60人、中国十大教育英才、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中华十大财智人物、改革开放40年教育40人等。他于2000年发起的新教育实验,以“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为宗旨,吸引了全国各地4200余所学校加盟实验,践行着新教育理念与行动,深刻改变了近500万师生,正在积极影响着中国教育。《未来学校》内容简介:我们今天觉得天经地义的学校生活,因为互联网,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会在润物无声的改变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传统的学校不再是唯一的学习场所。说到学习,大家马上想到的不是“学校”,而是“学习中心”。针对当下诸多教育痛点,朱永新对未来教育趋势做出了预判:今天的学校会被未来的学习中心取代。同时,他系统整理了关于未来学习中心的八个问题。学习中心,长什么模样?学习中心,谁来学?学习中心,谁来教?学习中心,学什么?学习中心,怎么学?学习中心,怎么评价学得好不好?学习中心,父母应该做什么?学习中心,需要政府干什么?朱永新认为,教育变革,虽然不像社会革命那样,有强烈的人为干预的色彩,但是我们可以主动迎接、主动介入通往未来的教育趋势,这个趋势就可能会向着我们期待的方向发展。我们已经来到了教育大变革的前夜,已经站在了未来学习中心的门前。推开这扇门,就是一个新的教育世界。...

    2022-04-08 新未来实验学校简介 新未来实验小学

  • 《上岸:一个海淀妈妈的重点学校闯关记》

    书名:上岸作者:安柏副标题:海淀妈妈重点学校闯关记出版年:2020-10页数:348类别:亲子家教格式:df/eu/moiISBN:9787521721508作者简介:安柏: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曾在世界500强中央企业和外国企业担任多年的管理工作,现在她是教育领域的我们媒体,生产了几篇10000爆炸性文章,许多文章由读者、光明日报教育家、浙江教育等纸质媒体发表,有不完美,更快乐——跳出家庭和职业平衡的陷阱。与此同时,她也是海淀区黄庄的母亲,儿子花生在海淀区六强学习。她的作品来自生活,真正反映了当前社会的教育现状,并有自己独特的思维。《上岸》内容简介:上岸是家长小组中流行的入学暗语,代表着孩子冲刺重点学校的成功。这本书的作者安柏曾经只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她突然意识到孩子小学四年级时时时时间和情况的紧迫性,开始全力以赴为孩子的入学做准备。她利用多年的职业经验进行教育,两年后成功上岸。她的个人经历反映了父母普遍的教育焦虑:怎样的教育方式才是最好的?择校择的是什么?公立学校好还是私立学校好?好学校喜欢什么样的孩子?是毫不犹豫地投入激烈竞争还是保持淡定心态佛系育儿?在众说纷纭的观念中,父母如何理性抉择,又如何维系健康的亲子关系?本书试图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2022-04-06

  • 朱永新《未来学校:重新定义教育》

    因为链接经常和谐,需要本书电子版的朋友可以关注微信官方账号:【三无书舍】(awuook),首页回复数字128,下载地址自动弹出。书名:未来学校作者:朱永新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副标题:重新定义教育:出版年:2019-6-1页数:264类别:素质教育格式:dfISBN:9787521703177作者简介:朱永新,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等兼职教授。新教育实验的发起人,中国教育30人论坛和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所的联合发起人。他曾多次主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的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基金项目,并多次获奖;在美国、英国、日本和中国发表了600多篇教育论文;出版了《我的教育理想》、《我的阅读观》、《致教师》等40多种作品,其中《朱永新教育作品》(16卷)等20多种被翻译为英语、日本、韩国、法国、蒙古、俄罗斯、俄罗斯、阿拉伯、哈萨克语等15种语言。他是中国当代教育家个人教育理论的第一人。他对教育理想的不懈追求和执着行动,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人,被选为当代教育大师、国家阅读形象发言人、为公共利益年度人物、60年60人、中国十大教育人才、中国十大改革新闻人物、中国十大智慧人物、40年改革开放教育等。2000年发起的新教育实验,以过上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为宗旨,吸引了全国4200多所学校加入实验,践行了新的教育理念和行动,深刻改变了近500万师生,积极影响了中国的教育。内容简介:今天,由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认为自然的学校生活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校不再是唯一的学习场所。说到学习,我们立刻想到的不是学校,而是学习中心。针对当前教育的诸多痛点,朱永新预测了未来的教育趋势:今天的学校将被未来的学习中心所取代。同时,他系统地解决了未来学习中心的八个问题。学习中心长什么样?谁来学习学习中心?谁来教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学什么?如何学习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如何评价学得好不好?家长应该在学习中心做什么?政府需要在学习中心做什么?朱永新认为,虽然教育改革不像社会革命那样具有强烈的人为干预色彩,但我们可以积极迎接和干预未来的教育趋势,这可能会朝着我们预期的方向发展。我们来到了教育变革的前夕,站在未来学习中心的前面。打开这扇门是一个新的教育世界。下载地址:移动高速下载联通高速下载高速下载电信...

    2022-04-05

  • 2021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合肥考区安徽新华学校考点改变入口通知

    接到相关通知后,由于安徽新华学校秋季返校时间与考试时间重叠,安徽新华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求校外考生不要使用与返校学生相同的入学通道。考点入学通道调整如下:安徽新华学院南门(海棠路300号,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斜对面),并设置专门隔离通道进出考场。特此通知。安徽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8月20日原标题:关于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合肥考区安徽新华学校考点变更入口的通知文章来源:htt://www.aica.org.c/ahzx/wjtz/xgtz/kx/1629417091479908.htm...

    2022-04-05 注册会计师 合肥 待遇 注册会计师 合肥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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