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人才网毕业生登记(成都人才网114)

    背景介绍成都人才网毕业生登记,是由成都人才网主办的一项服务,旨在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求职和就业帮助。毕业生可以通过成都人才网登记自己的求职信息,以便企业可以查询和联系。登记流程毕业生可以通过成都人才网官网或APP进行登记。具体步骤如下:访问成都人才网官网或下载APP。点击“毕业生登记”或“人才登记”。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上传简历。提交登记信息。登记费用成都人才网毕业生登记是免费的。登记截止日期成都人才网毕业生登记没有截止日期。登记注意事项毕业生在登记时要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毕业生在登记后要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企业可以联系到他们。毕业生在收到企业的求职通知后,要及时回复。登记优势成都人才网毕业生登记有以下优势:帮助毕业生快速找到合适的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全面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竞争力。结语成都人才网毕业生登记是为毕业生提供的一项非常有用的服务。毕业生可以通过成都人才网登记自己的求职信息,以便企业可以查询和联系。这可以帮助毕业生快速找到合适的工作,提高就业竞争力。...

    2023-12-20 成都人才网毕业生登记 成都人才网毕业生登记拟入户成都不能选是

  • 怎么把登记证换白底(登记照换白底)

    可以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如Photoho,GIMP等,将登记照片的背景替换成白色。关于怎么把登记证换白底,登记照换白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另附调色一张希望您满意谢谢。...

    2023-02-21 gimp photoshop 比较 gimp photoshop 差距

  • 【PDF】执行异议之诉:原理与实务 202209 司伟|百度网盘下载

    法律类书籍整理,打包全部99/永久,完整目录(点击打开),客服微信:diqiure010101【PDF】执行异议之诉:原理与实务202209司伟...

    2023-01-28

  • 【期报商学院】7节课搞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课程介绍课程来自于【期报商学院】7节课搞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资料介绍】10大模块体系化学习登记备案实操核心要义33个知识点让你从容应对各类退回补正意见200+实操案例分享一线实操经验适合人群·预备私募管理人,学习私募基金全系列课入门课程·私募登记经办人,了解管理人登记实操要点·拟入私募行业的职业律师,了解管理人登记全流程讲师团简介积募登记备案组长期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产品发行的一线实操团队,拥有丰富的私募基金服务经验及成功案例。深谙私募管理人登记备案及基金产品设计发行实务,长期持续服务众多国资、上市公司等背景的大型私募机构及其他中小型私募机构并担任咨询顾问。文件目录01.【必看】课件下载1大纲课(终稿).df2私募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df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申请机构主体要求.df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终版).df5股东出资能力证明.df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应当如何认定.df7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架构及制度(终版).df8私募基金管理团队.df9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商业计划书.df10私募管理人的合规运营:入会、信息更新与变更、监管检查.df02.【2021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及股权架构搭建.m403.【2021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工商注册流程.m404.【2021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出资能力.m405.【2021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之员工要求.m406.【2021更新】合规风控及基金经理要求.m407.【2021更新】历史经营情况.m408.【2021更新】私募管理人设立的11项和6项红线.m409.【2021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m410.【第一讲】7节课搞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m311.【第二讲】私募管理人登记须知.m312.【第三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申请机构主体要求.m313.【第四讲】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m314.【第五讲】股东出资能力证明.m315.【第六讲】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应当如何认定.m316.【第七讲】私募管理人的内部架构及制度.m317.【第八讲】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团队.m318.【第九讲】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商业计划书.m3...

    2023-01-18 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区别 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谁

  • 【PDF】执行异议复议典型案例评析 201504 张爱云|百度网盘下载

    整理法律书籍,打包所有99/ermaet,完整目录(点击打开),客服微信:diqiure010101[PDF]执行异议复议典型案例分析201504张爱云...

    2022-12-07

  • 9527 销售一气呵成 处理客户异议的销售技巧

    资源介绍:资源大小:219MB一口气销售,销售处理客户异议的技巧无法快速将产品推送给客户,长期合作的客户被竞争对手抢走,客户销量长期无法提升……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销售技巧来处理客户的异议,以上问题无法解决避免。本课程将分析处理异议的常见问题,并给出处理异议的七步法,让学生掌握处理异议的流程和艺术,高效解决客户异议,让销售自然而然。教学大纲:1、异议处理中常见的问题2、争议处理原因3、异议处理的艺术1、发现反对意见2、停止声明3、积极倾听4、总结原因5、给重量6、确认7、回答问题...

    2022-10-28 客户异议 销售技巧分析 客户异议 销售技巧有哪些

  • 《不动产登记实务问答》刘守君|(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不动产登记实务问答》【作者】刘守君【页数】236【出版社】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21.09【ISBN号】978-7-5643-8246-9【分类】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国-问题解答【参考文献】刘守君.不动产登记实务问答.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21.09.图书封面:图书目录:《不动产登记实务问答》内容提要:《不动产登记实务问答》内容试读合第一部分首次登记第一部分首次登记第1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始期未到的土地出让合同,登记机构可否用作登记的证据材料土地出让合同载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是A1①年3月13日一A70年3月12日。A1年1月16日,受让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等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对受让人申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可否办理?笔者认为,对受让人申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按《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规定,有明确使用期限的,填写批准文件或者合同等确定的使用起止日期。如××××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宗地、宗海内有多用途、多种使用期限的,可以分用途填写使用期限。据此可知,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机构在法定时限内(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记载于登记簿上时起设立,且出让合同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期限是登记簿①为了让读者阅读起来不感到老旧,也为了减少修订的频率或次数,书中的年份尽量用A1等模糊方式表述。·1合不动产登记实务问答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申言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时间不得早于土地出让合同载明的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的始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据此可知,本问中,土地出让合同载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是A1年3月13日一A70年3月12日,表明:受让人受让的是A1年3月13日一A70年3月12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受让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始期A1年3月13日前不能基于该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言之,登记机构在法定的登记时限的终期(A1年2月15日)前不能将当事人尚未依法享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记载在登记簿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据此可知,本问中,A1年1月16日,受让人申请登记时提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能使其基于该合同取得申请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申请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有效的权属证明支撑,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形,登记机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待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的始期届至时再申请。因此,对受让人申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第2问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上的金额与土地出让合同上的金额不对应的,登记机构可否为当事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某企业应当缴纳土地出让金1900万元,但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提交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上载明的金额是900万元,同时提交的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登记机构先行为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剩余的土地出让金今后补交。·2食第一部分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可否为该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笔者认为,登记机构不能为该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该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申请人申请基于出让产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据此可知,当事人依照《民法典》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其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领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前提。当事人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与土地出让合同上载明的土地出让金金额相对应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情形下,申请人申请的基于出让产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登记机构才可以办理。本问中,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登记机构先行为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剩余的土地出让金今后补交,违反前述《民法典》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应当无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因此,对该企业申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应当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不予受理处理,同时,告知申请人,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清凭证等材料申请登记。.3今不动产登记实务问答第3问公司注销前取得的土地,可否首次登记在重新设立的同名公司名下甲公司(股东为乙、丙两人)A5年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但一直未办理首次登记。A7年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中未涉及该宗国有建设用地的处置。A9年,乙、丙两人再次注册成立了甲公司。现甲公司持A9年颁发的营业执照、A5年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等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可否为现时的甲公司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笔者认为,登记机构不得为现时的甲公司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民法典》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按《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该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据此可知,作为法人的公司,自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但是,自其完成注销登记时起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享有民事权利,也不能履行民事义务。本问中,曾经的甲公司于A7年注销而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其于存续期间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再登记到其名下。现时的甲公司则是于A9年重新登记成立的,虽然曾经的甲公司与现时的甲公司同名、同股东,但在法律意义上,此甲公司非彼甲公司,即此甲公司与彼甲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属于彼甲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直接登记到此甲公司名下。那么,彼甲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怎样才4个第一部分首次登记登记到此甲公司名下呢?按《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据此可知,公司进行清算的,其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公司须由其清算义务人清算结束后,才可以办理注销登记。本问中,曾经的甲公司的股东是乙、丙,该公司进行清算时,乙、丙是当然的清算义务人,也对该公司进行了清算,但清算中对公司存续期间取得的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作处置,即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曾经的甲公司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公司解散,股东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①,即从公司法原理上讲,公司是属于股东的,那么公司注销后的剩余财产也是属于股东的,因此,乙、丙应当先行申请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在其名下后,再与现时的甲公司申请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转让、赠与产生的转移登记,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到现时的甲公司名下。第4问总公司持以分公司名义办理的用地、规划和竣工验收等材料申请的房屋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可否办理分公司已经注销,总公司持以分公司名义办理的载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验收备案手续等材料申请房屋首次登记。对总公司申请的房屋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可否办理?笔者认为,对总公司申请的房屋首次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办理。①赵旭东:《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4页。5介不动产登记实务问答《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笔者据此认为:第一,分公司是参加与其营业执照核准范围内的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分公司是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成立的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属于民事主体中的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但其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得突破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即分公司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与其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概言之,分公司只是公司法人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第二,分公司是不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民事主体。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据此可知,民事主体以其依法享有权利的财产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民事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就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法人承担。据此可知,分公司可以参加与其营业执照核准范围内的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但违反民事义务时,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即分公司不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申言之,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用以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权利。概言之,分公司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资格。质言之,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权利本身,是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2。如前所述,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范围内参加与其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公司法人内部的组织关系,获得公司法人的授权所为③。换言之,是分公司代理公司法人(总公司)参与法律关系,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公司法人(总公司)。申言之,分公司参与法律关系取得的财产权利也归公司法人(总①王利明:《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页。②佟柔、周大伟:《佟柔中国民法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9页。③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页。6···试读结束···...

    2022-10-02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

    学习环境并不完美。消极的人受环境影响,而积极的人控制环境。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内容[Chater]第10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2单元国家财产登记-企业自有资产[知识点]产权内容企业国有资产登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内容lt/gt1.财产登记的内容(1)出资人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法定代表人;(2)企业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3)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4)企业实收资本和国有资本;(5)企业投资;(6)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2.变更产权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登记。财产变更登记通过被投资企业办理:(1)公司名称变更;(2)企业组织形式和层次发生变更;(3)企业国有资本增加或减少;(4)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化。3.注销产权登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注销产权登记:(一)企业解散、撤销(二)企业转让国有资产全部产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立国有股权的。4.产权登记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登记机关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级机构。例如,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同级财政部门。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提问的人只会傻五分钟,羞于提问的人,是一辈子的傻瓜。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经济法2022年变化大吗 经济法2022年教材

  • 江苏关于暂停2022年度初级会计考试退费、延考登记的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暂停2022年度初级会计考试退费、延考登记的公告,请江苏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考前冲刺,不过退费,了解东奥VIP尊享快冲班gtgt本着考生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考试时间更改后对考生的影响,我们拟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的退费、延考及调转政策。现暂停原有退费、延考登记,待全国统一的新政策公布后,再安排需要退费、延考和调转的考生重新登记。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7月1日点击查看政策原文gtgtgt...

    2022-07-04 2022江苏省财政厅公务员报名 2022江苏省财政厅遗属调资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注意,《经济法则》主要是以记忆为主,但并不意味着死记硬背就能打开答题的路。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反对股东回购请求[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单元2股东权利【知识点】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反对股东回购主张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购买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5年盈利,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得以存续.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未能达成股权购买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2、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只有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的,才有权要求回购股份。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思路清晰可以帮助你在复习时不分心,更有利于在答题时做出正确判断。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5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不动产登记制度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如果你放弃得太早,你永远不知道你会错过什么。距离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还有一段时间,大家一定要心情好,安心备考!轻易放弃是弱者的表现,希望大家能坚持到底,为自己的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请考生自行检查!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不动产登记系统troggttroggt强gt【章节】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不动产第二单元的物权变动lttroggt[内容导航]1.首次注册2.更正登记异议登记3.通知注册不动产登记制度1.首次登记房地产首次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的首次登记。首次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办理其他种类的不动产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更正异议登记(一)更正登记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有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二)异议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关已将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无效。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异议登记一经完成,不动产登记权的推定效力和公信力将被中止。因此,第三人不得基于登记的公信力,善意主张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申请人自提出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异议登记有效期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为止。申请人胜诉后,人民法院决定确认其为该不动产的物权人,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更正登记。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或者登记在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撤销异议登记权利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申请人赔偿损失。3.提前登记(1)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其他不动产权利协议。为保证日后物权的实现,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物权不发生效力。(二)预告登记后,自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债权消灭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未经事先登记的债权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成立的,应当认定其不具有物权效力。房地产买卖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或者预告登记权利人放弃债权的,视为“债权熄灭”。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22 异议登记权利人处分权 异议登记权利人是谁

  • 对初级会计成绩公布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我不同意初级会计的结果怎么办?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我如何申请分数审查?不知道的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果我不同意主要会计结果的结果,我该怎么办如果考生对系统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问卷的范围仅限于问卷上的缺失项目、综合分数和分数。因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都是客观题,没有主观题,所以部分领域不开放评分审核。考生应注意所报考地的政策。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审核流程1、申请查分:考生对初级会计考试的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查分。(1)受理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具体时间范围由地方财政局或审查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规定。(2)受理部门:到人事考试部门或财政局办理试卷登记和审核(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财政或考试部门)。(3)携带材料: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2、资料上报:各局级单位向考点提交报考申请,统一汇总后附上考生详细名单(包括考号、姓名、语言、水平、考分理由)。3、试卷审核:考点安排专人对相关试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各单位职改办。4、成绩通知:复试成绩将在录取日期后1个月左右通知考生。(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财务或人事部门)。注意:以上是评分审核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以当地政策为准。2021年初级会计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6月15日前,会计资格初级考试成绩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示。...

    2022-06-02 会计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会计初级会计职称

  • 2021年湖北初级会计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2021湖北初级会计成绩已经公布了一段时间。如果对查询结果有异议怎么办?能不能申请评分审核是现在小伙伴们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小编整理了评分审核的相关内容,一起去看看吧!1.2021年湖北省初级会计结果查询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如果考生对系统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问卷的范围仅限于问卷上的缺失项目、综合分数和分数。因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都是客观题,没有主观题,所以部分领域不开放评分审核。考生应注意所报考地的政策。不过,湖北官方尚未发布评分审核相关公告。小伙伴们可以收藏下方链接,关注湖北省开考成绩。...

    2022-06-02

  • 对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如果我不同意2021年的初级会计师头衔怎么办?每年都有很多考生通过一门学科只用一两分!往往是这类应聘者在有遗憾的时候对绩效考核产生怀疑。也许有什么不对劲!有这些问题的考生可以尝试申请分数审核,还是有一线希望的。1、对2021初级会计职称有异议怎么办?考生如对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但并非每个地区都有成绩复核,需要考生留意当地相关官方公告。注意,考生也可以收藏下方链接,第一时间获取各地区评分审核相关通知。...

    2022-06-02 初级会计不是职称吗 会计初级职称与会计初级一样吗

  •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吗?

    如果我不同意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结果,我可以申请分数审核吗?只要您申请本地支持分数审查,您就可以申请。考生必须按时提交复习材料,以免耽误成绩复习。1、如果我对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吗?如果考生对系统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问卷的范围仅限于问卷上的缺失项目、综合分数和分数。因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都是客观题,没有主观题,所以部分领域不开放评分审核。考生应注意所报考地的政策。<2、建议哪些考生复习初级会计考试成绩1分接近及格线,差点通过2实际分数远低于个人评估3想知道自己在主观和客观问题上的分数的人3、2021初级会计考试分数审核流程1、申请打分:对会计初级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打分。(1)受理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具体时间范围由地方财政局或审查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规定。(2)受理部门:到人事考试部门或财政局办理试卷登记和审核(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财政或考试部门)。(3)携带材料: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2、资料上报:各局级单位向考点提交报考申请,统一汇总后附上考生详细名单(包括考号、姓名、语言、水平、考分理由)。3、试卷审核:考点安排专人对相关试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各单位职改办。4、成绩通知:复试成绩将在录取日期后1个月左右通知考生。(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财务或人事部门)。...

    2022-06-02 2021年有异形电影吗 2021年有异地搬迁没有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