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企业产权转让

    备考的学习环境非常重要。如果你不能改变环境,那就改变你的心态。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企业产权转让[Chater]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四单元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分类【知识点】转让企业财产y权利企业产权转让lt/gt1.审核批准履行投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对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进行审核。其中,国家因转让而不再对被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产权转让,须报同级人民政府履行投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2、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宜的,移民安置计划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3.确定受让方(1)产权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转让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采取信息预披露与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分阶段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向受让方公开征集。正式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如因产权转让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转让方应在转让获准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二)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对受让方设定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方向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资质条件设定的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披露前报同级执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机构备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未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即表示同意。(3)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批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信息披露期限届满且未收回拟受让方的,可以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转让条件后延期或重新披露信息披露。降低转让底价或变更转让条件后重新披露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当新的转让底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由转让审批单位书面批准。(4)转让项目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收到合格受让方的,其财产转让的审计、资产评估、信息披露等程序应再次执行。(5)产权交易机构负责拟受让方的登记,对拟受让方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向转让方反馈。产权交易机构与转让方不同意的,由批准转让的单位决定拟受让方是否符合转让条件。(六)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限届满,有符合条件的拟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招标方式组织招标。(7)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双方不得以经营损益为由调整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在交易期间。4.成交价款的结算(1)成交价款原则上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2)如果金额较大,一次性支付困难,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不低于总价款的3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有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支付。利率在延期支付期间支付利息,支付期限不超过1年。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生活的乐趣在于每个人都说你做不到,但你做到了!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公司产权转让 企业产权转让和资产转让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生活的乐趣在于每个人都说你做不到,但你做到了!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troggt[内容导航]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章节]章节er10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五单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管理【知识点】】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转让lt/gt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履行投资者职责的机构审批:1.国有控股股东(1)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在1年内累计净转让总股本5%以上(2)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家控股股东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受让5000万股以上年。2.国有股东国有股东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最合适的才是真正的最好的。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学习是有意识的行动,需要适当的训练才能实现。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Chater]Chater10Legal企业国有资产制度-第五单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管理【知识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lt/gt1.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行为,该公司债券可以与一家公司的股份进行交换。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定条件持有的特定上市公司。2.确定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和利率(1)国有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不低于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的价格换取上市公司每股的价格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平均股价最高。(2)国有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利率、银行票据利率、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利率计算。同行业,以及标的公司股票的每股交易价格、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前提下,通过市场询价合理确定。3.审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须经国家出资企业或履行投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成功=努力+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在最后的时间,学生应该集中精力准备考试。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2022年知识点 2022年知识点解读

  • 注会强化阶段应该怎样学?一文理清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命题思路

    注意经济法科目考试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主观题以案例分析题的形式呈现。众所周知,客观题比主观题更容易评分,考生也更喜欢做主观题。但是经济法考试的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分数比是1:1、考生要想通过考试,不能忽视主观题!以下是经济法精读阶段的学习指南,包括对主观题命题的分析,一起来看看吧!■2023CPA听力课是新的!多班轮班聆听你的心声>>>■2022年小班冲刺训练营,>>"tyle="fot-family:a-erifwhite-ace:ormal">名师领衔学习,课题突破gtgtgt密集阶段的准备时间划分目前,大部分名师经济法基础课程已经更新,修读东奥名师课程的考生可以为强化阶段做好准备。还有很多考生准备进度不理想,还没有完成基础阶段的准备工作。对于所有类型的考生,什么时候进入强化阶段比较合适?我应该什么时候进入冲刺阶段?东澳名师有以下建议,一起来看看吧!项目大小和建议分数问题大小:问题类型问题大小和分数注意事项客观题多选1.0分/题×26题=26分多选1.5分/题×16题=24分主题问题(案例研究问题)破产法10个点5个小问题发票法10分(+5分)4个问题民法(民法体系、产权、合同)15个点6个小问题商法(公司法、证券法)15个点6个小问题总计100分(+5分)60分合格每种问题类型的建议目标分数:主题满分目标点多选1.0点×26=26.0点20.0~22.0分多选1.5点×16=24.0点12.0~15.0分案例研究问题破产法10.0点(4Q)50.0点8.0~10.0分35.0点发票法10.0点(4Q)8.0~10.0分民法15.0点(6Q)~10.0个点商法15.0点(6Q)~10.0个点案例分析题的特点和思路案例分析题的特点:破产法命题思路:评论票据法命题的思路:民法命题思路一:典型合同主线+物权法(所有权/抵押权)民法命题思路2:一般规则分为主线+典型合同/物权法民法命题3:物权+典型合同结合证券法和公司法命题的思路●●●东澳一直致力于创新升级,从未间断。2023年,无忧课堂迎来新变化!2023年,为充分利用空窗时间,东澳D班将再次升级创新发展“零基础入门班”+“恒考中心基础班”22期考试季结束后,2022年9月开学,开学半年前!立即购买2023年免费听力课程并免费获得所有2022年课程,买的时候听课,买的时候学!gtgtgt2022CPA考试日期是8月26日-28、理解命题的思想,总结习题中的答题技巧。相信只要有充分的准备,所有考生在考场都会有更好的表现!注:以上内容来自东奥名师陈晓秋的强化阶段解析指导课程(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民法命题人 法考民法命题人

  • 得分秘籍!2022年CPA经济法答题技巧干货分享

    2022CPA考试备考仍在进行中,CPA经济法科目不难,但有很多法律法规需要熟记,对考生的记忆力和理解力很有挑战性。东澳会计在线分享分数秘籍!以下是2022年CPA经济法答题技巧干货分享,千万不要错过!■2023NoteClu听力课是新的!多班轮班聆听你的心声>>>■20231v1私教,从入门到考场,1v1全程守护>>>/《近三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三重大变化”/试题库扩展gt自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改革以来,机考以来,内地考区考试由一批(2套试卷)改为两批(3套试卷),并从2021年分两批至四批(4套试卷),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仍将在部分考区实行两试。受多批次考试、多套试卷影响,试题库容量和考点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基于客观问题gt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案例式客观题的数量逐渐减少,客观题明显过多,无法考查基本概念和基本系统。以2021年第一批试卷为例,全卷有42道客观题,只有5道题体现在案例中,2021年第二批试卷中只有4道题体现在案例中。相信基本客观题的趋势在2022年考试中还会延续。主观题很实用gt与10年前的虚构案例不同,近年来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案例分析题常常能看到实际案例的影子。例如,2021年证券法案例研究题似乎与“美国制药业”的虚假陈述案密切相关,2019年公司破产法案例研究题似乎与共享单车破产密切相关。案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主观题实践化的趋势都是值得肯定的,而且这种趋势有望延续到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CPA经济法答题技巧干货分享/CPA经济法客观问答技巧●●●■基础阶段的关键章节和案例客观题做得好,只意味着你掌握了单核考点和应用考点,并不代表你能理解复杂的案例,并能清楚地解释原因。因此,实践和突破主观问题至关重要。仅通过刷客观题通过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具有较强阅读理解能力的考生。■在冲刺阶段,次要章节的客观题和重要章节的客观题都要复习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基本分类等,提高客观题的分数在论文集中。速度。CPA经济法主观问答技巧●●●●CPA经济法不涉及对客观问题的回答技巧,排除法和比较法都可以。真正具备答题技巧的是主观题,而规律的“逻辑美”在主观题的复习和回答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按照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考试要求,考点把握清晰准确。考生在学习完重要章节后,应在脑海中形成知识的逻辑框架,以便在对考点逻辑框架有清晰认识的基础上,理解案例。■清楚回答问题并解释原因,而不是引用法律原文。考生需要做的是专业而准确地表达支持其“构成”或“不构成”结论的逻辑点。/客观题和主观题选择“Light2”/2022东奥“易通®II-名师好题-大题小题专攻”全新升级!本书分两册,第一册为客观题书,可作为基础阶段复习的同步练习,也可用于客观题的强化训练;第二册为主观题书,可用于主观题的专题。突破。点击下图了解“光二”↓↓↓强gt同时,很多小伙伴都在准备2023年的CPA考试。为充分利用空窗时间,东澳D班再次升级创新,开发了“零基础”入门班+“常设考点基础班”两个班.第22期考试季结束后,2022年9月开课,学校提前半年开课!扫描下方二维码领取课程优惠!距离2022年的CPA考试时间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希望东澳会计在线整理的CPA经济法答题技巧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各种问题。题型,祝大家考试顺利!注:以上部分内容来自《轻松过关》编辑y东澳郭守杰®II"(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gt...

    2022-07-05 注册会计师都是客观题吗 注册会计师考试选择题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原告与被告

    没有播种,就没有收获;没有努力,就没有成功!要想顺利考取中级会计师证书,备考时一定要全力以赴!相信努力会带来你想要的结果!诉讼请求原告被告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无效或不正确股东、董事、监事等公司请求取消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股东要求解散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分配利润股东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7-05 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吗 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决议无效VS撤销

    中级会计师职称正在进行考试准备。调整心态,要有信心和勇气,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能在中级会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分辨率无效股东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决议撤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gt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会议召开程序或表决方式仅存在轻微缺陷。如果该决议没有实质性影响,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以上ItermediateAccoutigExam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如有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gt...

    2022-07-05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公司组织机构

    犁,收获;要想收获好,就必须好好耕耘。2022年ItermediateAccoutigTitle考试准备进行中,想考好,终于抓紧时间学习!股东(大会)会议板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省略可以省略国有独资公司tdgt×√√LLC(常规)lt/tdgt√小公司不能成立小公司不能成立合并tdgt√√√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7-05 TDG团队 TDGTHELIVE舞台剧

  • 宅基地使用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经济法是中级会计考试中相对简单的一门科目,很多考生在备考时往往会忽略这门科目。学习方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东澳会计在线特整理了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帮助考生高效备考,同时提醒考生不要忽视学科的学习。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lttroggt宅基地使用权lt/troggtgtl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1.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设施的免费、永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坚持“一房一房”的原则。2.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即不得出售、赠与、投资、抵押。作为例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着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继承和转让。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5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 居住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吧!来吧!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来了!同学们快来看看吧!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东澳会计在线特整理了《经济法》知识点。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哦!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lttroggt住宅troggttrogg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住宅住宅1.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为满足居住、生活需要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排除房屋所有人干扰的用益物权。2.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可以以遗嘱形式确立居住权。但是,居住权不能转让或继承。3.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在登记时确立。4.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留权是免费设立的。5.设立居住权的住所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5 葡萄牙攫取在澳门的居住权知识点 居住权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行政垄断行为

    人的活动如果没有理想的激励,就会变得空虚和渺小!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行政垄断[Sectio]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单元5行政垄断【知识点】行政垄断行为行政垄断行为1.行政强制交易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由其指定的经营者(以下统称“商品”):(1)通过明示要求、暗示、拒绝或拖延行政审批、反复检查、拒绝接入平台或网络等方式,限制或变相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2)通过限制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权、组织机构等,限制或变相经营、购买、使用特定投标人提供的商品;(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设立项目库、目录库等方式,限制或变相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行为。<2、区域封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阻碍商品区域间的自由流通:(一)对国外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规定歧视性价格,实行歧视性补贴政策;(二)对国外产品采取不同于本地同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或者对国外产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措施,阻碍、限制国外产品进入本地市场;(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专门对外国商品采取行政许可备案,或者在对外国商品实施行政许可备案时,设定不同的许可或备案条件、程序、期限,阻碍、限制外国商品进入当地市场;(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关卡,通过软件或互联网设置封锁等手段,阻碍或限制外国商品进入当地市场或将当地商品运往其他市场(五)其他阻碍商品区域间自由流通的行为。3.排除或限制外国运营商参与当地招标活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排除、限制外国经营者参与当地招标活动:(一)不依法发布信息;(2)明确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具体的本地招标活动;(三)对境外经营者设置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评价标准;(四)通过设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技术和经营条件,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活动;(五)其他排除、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当地招投标活动的行为。4.排除或限制外国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排除、限制外国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1)拒绝境外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限制外国经营者在当地投资的规模和方式,以及分支机构的地址和经营模式;(三)本地经营者投资或外国经营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投资、经营规模、经营模式、缴纳税费等方面应与本地经营者有不同的要求。标准等方面的歧视性待遇;(四)排除、限制境外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的其他行为。5.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或者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6.抽象行政垄断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法规、措施、决定、公告、通知、意见、和会议纪要。、政府采购、商业行为准则、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萤火虫的光芒微弱,却是对黑暗的挑战!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经营者垄断行为包括哪些 经营者垄断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

    只要是更好的,不是最好的!奋斗是成功之父!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直接投资下的外汇管理[章节]lttyle="white-ace:ormalfot-family:a-erif"gt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点】直接投资管理下的外汇直接投资下的外汇管理1.外国直接投资无论直接投资汇入或汇出,外国投资者应先到外汇局登记。<2、外国直接投资(一)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合规境内外汇贷款、购买人民币外汇或外汇局批准的实物、无形资产等外汇资产来源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境外直接投资。(二)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取消原外汇资金来源核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3)境内机构将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境内的,可将其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每一个闪闪发光的人都在幕后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黑夜!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外汇的知识点 外汇的基本知识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

    现实很近很冷,梦想很远但是很温暖!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gt[内容导航]间接投资下的外汇管理[章节]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点】间接投资管理下的外汇间接投资下的外汇管理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一)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9月25日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2021年11月1日《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将原QFII制度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合二为一,统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鼓励其使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证券和期货。(二)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2、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是指经监管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在一定额度内,通过专户投资境外证券市场。(2)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分别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及相关风险管理。(3)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和资金汇兑的管理。(4)所谓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制度,是指取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许可,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人民币资金的境内金融机构。以及个人在金融市场投资境外人民币计价产品。RQDII进行境外投资时,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只要是更好的,不是最好的!奋斗是成功之父!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外汇的知识点 外汇的基本知识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

    了解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在冲刺阶段复习时有针对性地从头复习,可以提高学习效率。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lttrogtyle="fot-family:iheritwhite-ace:ormalcolor:rg(255,0,0)"gt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关联企业的重大兼并和破产[章节]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制-单元15联营企业合并与破产【知识点】关联企业实质性兼并破产lt/troggt关联公司大量合并破产1、实质合并是关联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合并,即将多个关联企业视为一个企业,在统一分配财产和清偿债务的基础上进行破产程序。同样的原则决定了每个企业的法人资格在破产程序中不再独立。2、人民法院决定采用实体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各成员的财产视为合并后的统一破产财产。,各成员的债权人应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律秩序公平补偿。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无论天赋和知识多么出色,如果你缺乏做事的热情,你永远不会成功。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关联企业指什么 关联企业百科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人民币汇率与特别提款权

    被自己打败是最悲惨的失败,被自己打败才是最珍贵的胜利!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人民币汇率和SDR[Sectio]lttyle="fot-family:a-erifwhite-ace:ormal"gt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点】人民币汇率和SDR权利人民币和SDR1.人民币汇率制度(1)自1994年1月1日起,“官方汇率”和“调整后市场汇率”两种汇率合并。(2)自2005年7月21日起,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照一揽子货币进行调整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说明:我国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属于单一汇率制度,但不是固定汇率,而是参照一“篮子”货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有管理的浮动汇率。<2、外汇市场(1)外汇市场根据参与者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外汇零售市场和外汇批发市场。(2)外汇批发市场是指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导,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为辅的机构间外汇交易市场,又称银行间外汇市场。(3)零售外汇市场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通过场外外汇交易形成的市场。3.特别提款权(1)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特殊的国际储备和支付方式。当一个成员国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成员国交换特别提款权,以换取某些类型的外汇。此外,特别提款权还可以像黄金等外汇资产一样用作国际储备。SDR本身不是货币,但具有价值,其价值是通过构成货币篮子的货币各自的权重计算和汇总的。(2)2015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正式批准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人民币成为继美元、欧元、日元、英镑之后的第五个可自由使用货币。(3)可自由使用货币的确定涉及相关货币在世界范围内的实际使用和交易,这与该货币是否可自由兑换是不同的概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可自由使用货币的原因。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现实近而冷,梦远而暖!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特别提款权国际经济法 关于特别提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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