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合同法律问答》叶青,马兴发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技术合同法律问答》【作者】叶青,马兴发编【丛书名】上海科技工作者法律知识丛书【页数】311【出版社】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19【ISBN号】978-7-5427-7671-6【价格】58.00【分类】技术合同法-中国-问题解答【参考文献】叶青,马兴发编.技术合同法律问答.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19.图书封面:图书目录:《技术合同法律问答》内容提要:《技术合同法律知识问答》着力凸显技术合同的知识性与实用性、针对性与时效性相结合的编写原则,准确、简洁、实用、有效。同时,编者还意识地将本市颁布的与本书内容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做了一个目录索引,作为附录以便查询之需。《技术合同法律问答》内容试读第一部分《合同法》总则法律知识PartOeLegalKowledgeofGeeralProviioofCotractLaw第一章《合同法》总则的一般规定什么是合同?答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法律联系的最主要方式。就自然人而言,购买商品、旅游观光、接打电话、乘坐各种公共交通工具都需借助合同完成。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而言,采购原料、出售产品、转让技术、租赁房屋、向银行贷款也需借助合同完成。可以说,合同是民事主体践行意思自治的重要手段,是民法精神的集中体现。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规定包含三层含义。第一,该规定将调整对象界定为民事合同,排除了《合同法》对行政合同和劳动合同的适用。这两类合同分别由《行政法》和《劳动法》调整。第二,统一调整民事合同,不区分债权合同与物权合同。在德国及受德国影响的国家和地区,法律行为被分为物权行为3乙经村委会主持达成书面协议如下:(1)乙对甲负责生前扶养、医疗及去世后安葬;(2)甲百年之后,路边平房2间归乙所有。现甲将平房借给邻居丙使用,乙因与丙不和,不同意丙使用,甲坚持借给丙,乙为此不再扶养甲达1个月。甲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协议。【山知识点:《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依此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虽然也属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不属于合同法上规定的合同,合同法不调整身份关系。本案中,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为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内容主要有二:一是扶养人对受扶养人的生前扶养及去世后安葬;二是受扶养人死后财产归扶养人所有。此两项内容不牵涉亲情人伦关系的创设。因此,遗赠扶养协议并非《合同法》第二条意义上的“身份关系的协议”,与离婚、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无关,因而属于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遗赠扶养协议[1]案例改编自郭明瑞、张平华:《合同法学案例教程》,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5应该是“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而不是“准用”《合同法》的规定。至于遗赠扶养协议规定在继承法的理由,则是民法典的立法技术使然,并不意味着遗赠扶养协议为身份关系的协议。合同和协议是一回事吗?答所谓协议,又称合意,指各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关系可分两类。第一,契合关系。表示人只有双方,互为表示对象,且表示的内容相互契合,即须相对方以特定行为配合才能实现,双方均接受相对方的表示,允诺以特定行为配合相对方实现其目的。第二,平行关系。表示人为多方(含双方),组成特定团体,表示内容相同,形成决议、章程。事实上表示人不仅仅是自然人,还可以是法人、社会组织,甚至于政府、国家等。山在性质上,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范围,协议却不受此限。乡政府可与农户签订土地、荒山、鱼塘水域等承包协议,学校[1]李锡鹤:《应区分合同与非合同协议、伪协议》,《东方法学》2012年第2期。6···试读结束···...

    2022-10-02 技术合同 问答怎么写 技术合同中

  • 《世界美术教育经典译丛 教育的目的》(英)阿尔弗莱德·诺斯·怀特海作;马菁汝总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世界美术教育经典译丛教育的目的》【作者】(英)阿尔弗莱德·诺斯·怀特海作;马菁汝总主编【丛书名】世界美术教育经典译丛【页数】85【出版社】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21.06【ISBN号】978-7-5340-8672-4【价格】32.00【分类】教育目的-研究【参考文献】(英)阿尔弗莱德·诺斯·怀特海作;马菁汝总主编.世界美术教育经典译丛教育的目的.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21.06.图书封面:目的》内容提要:怀特海的教育思想对西方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对今日提倡的“素质教育”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教育的目的》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怀特海的教育观念,本书主要围绕六个主题开展研究和讨论:①教育的目的;②教育的节奏;③技能教育及其与科学和文学的关系;④古典著作在教育中的地位;⑤数学课程体系;⑥数学课程体系。《世界美术教育经典译丛教育的目的》内容试读第一章教育的目的第一章教育的日的文化修养是思维活动,是善与美的感悟能力。一知半解无关文化修养,经纶满腹则是天底下最令人生厌、最一无是处的了。我们应该培养的人才既要有文化修养又要精通专业知识。精通专业知识是立身之本,文化修养能让人触及哲学之高深、艺术之高雅。我们要牢记,智育重在自我发展,主要介于16岁到30岁之间。教养形成的关键期在12岁之前,由母亲给予引导。拉格比公学曾有名学童,读书时寂寂无闻,但长大后却取得了不俗的成就。对此有人甚是惊讶,不过坦普尔大主教则回应说:“18岁之前论成败尚早,18岁以后才能看出一个人的价值。”他的这番话充分表达了我的观点。培养儿童敏捷的思维,重中之重是警惕下面要提到的“僵化的思想”。这种思想仅仅被大脑所接收,但却未经运用、验证,也没有同其他思想产生前所未有的碰撞。教育史上有种现象最为突出:一些学校在某个时期会涌现出一大批天赋异禀的人才,而后却沦落为炫耀才学和墨守成规之所。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学校里处处充斥着呆板、僵化的思想。思想一旦僵化,教育则毫无用处;更严重的是,这样的教育贻害无穷。1弗雷德里克·坦普尔(FrederickTemle,1821一l902),英国教育改革家。1857年任拉格比公学校长,1896年任坎特伯雷大主教,著有《宗教与科学的关系》(TheRelatioBetweeReligioadSciece)。世界美术教育经典译丛教育的目的拉丁语警句“高尚遭腐化,最为痛心疾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除了偶尔难得一见的思想上的活跃,以往的教育无一不沾染僵化呆板之气。聪慧的女性即使没有受过教育,只要阅历丰富,到了中年也会成为社会中最有文化修养的人。这是因为她们没有受到僵化思想那令人室息的束缚。激励人类取得伟大成就的每一次思想变革,都是对僵化思想的强烈抗争。然而变革过后令人叹息的是,由于对人的心理缺乏起码的认识,某些教育制度会重蹈覆辙,用其僵化的思想束缚人类。那么,现有的教育体制如何防范思想的陈腐僵化呢?我们提出两条教育准则:一是所授科目不能过多、过杂;二是要教就要教得透彻。科目繁杂,教学则如蜻蜓点水,结果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支离破碎的观念,得不到任何思想火花的启迪。灌输给学生的重要概念应少而精,并且尽可能让他们做到触类旁通。学生应该自己掌握这些概念,也要明白这些概念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如何得以运用。教育初始阶段,学生要能体会到发现的乐趣。他们必须要发现,掌握一般概念有助于理解生活中层出不穷的各类事物。所谓“生活”,就是学生自己的生活;这里的“理解”,包括逻辑分析,但又不仅仅是逻辑分析。我所说的“理解”还可以用一则法国谚语来解释:“理解即宽恕。”卖弄学问的人往往对实用教育嗤之以鼻。但是,如果教育无用,这样的教育算什么?接受教育不为了学以致用,难道是为了弃之不用吗?不论人生目标是什么,教育当然应该有用武之地。教育对圣·奥古斯丁3有用,对拿破仑也有用。教育有用因为理解有用。1拉丁语原文为:Corrutiootimi,eimao2法语原文为:Toutcomredre,c'ettoutexcuer。.此处的“理解”有“参悟”之意。3圣·奥古斯丁(SaitAugutie)可以指两位历史人物。一位是圣·奥勒留·奥古斯丁(SaitAureliuAugutiu,亦作“希坡的奥古斯丁”,[AugutieofHio],354一430),古罗马时期天主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另二位是坎特伯雷的圣·奥古斯丁(SaitAugutieofCateury,?604),他曾奉教皇格列高利一世之命,于597年到英格兰传教,并担任坎特伯雷第一任大主教。本书原著并没有具体指出是哪一位。2第一章教育的目的我不讨论文学教育培养的那种理解能力,也不想被人认为是在大谈特谈古典或现代课程体系各自的优点。我只想说,我们想要的理解,是理解不断复现的当下。以前的知识的唯一用途是赋予我们应对当下的能力。没有什么比忽视当下对年轻人思想的危害更大了。当下之中,无所不有;它是神圣之地,既是过去,又是未来。同时还要明白,200年前的时代和2000年前的时代并无二致,都是过去。也不要被年代的细枝末节引入歧途。莎士比亚和莫里哀'所处的年代与索福克勒斯和维吉尔3生活的年代都是历史。先贤跨越时空界限,精神得以交融,是多么壮丽而激动人心的情境。不过,交汇之地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当下;而他们要穿越怎样的时间长河,才能抵达当下这一相聚之地就无关紧要了。现在谈谈科学教育和逻辑教育。我们知道,在这两个领域中,思想不能得以应用,肯定是有害的。应用思想概念,指的是将思想概念同构成生命的涓涓细流相结合,包括构成我们生活的知觉、情感、希望、欲望及调整思维的心理活动。我想象得出,有些人用被动接受的零碎思想概念来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但是,这样人性就泯灭了一或许某些报纸的编辑是这样训练出来的。在科学训练中,对待概念,首先是要证明它。不过,请允许我扩展一下“证明”的含义:它是指证明概念有无价值。如果体现概念的命题是不正确的,那么这个概念就没有什么价值。同理,证明概念的关键是通过实验或逻辑证明命题是否为真。然而,证明真伪是否要先于概念,并不重要。毕竟,有威信的老师提出的观点完全可以作为充分的证据。面对一组新命题,我们首先要做的是理解其重要性。这也是我们在日后生活中的通常做法。严格地说,如果事物无关宏旨,我们不会去证明或证伪。狭义而言,证明和理解两个1莫里哀(Moliere,1622一1673),本名让·巴狄斯特·波克兰,法国古典主义喜剧作家。代表作有《伪君子》《愤世嫉俗》和《吝啬鬼》等。2索福克勒斯(Sohocle,.约公元前496一公元前406),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一生共创作了123部剧本,传世剧作有《埃阿斯》《安提戈涅》和《俄狄浦斯》等。3雏吉尔(Virgil,公元前70一前19),古罗马诗人。主要作品有《牧歌》《农事诗》和《埃涅阿斯纪》,其诗作对欧洲文艺复兴和古典主义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3世界美术教育经典译丛教育的目的过程无须在时间的先后顺序上进行严格的区分;两者几乎可以同时进行。但如果一定要分出孰先孰后,那应该以实际运用中得到的理解为先。此外,尽量不要孤立地使用命题。注意,我不是说,先用一组精巧的实验阐明命题一,然后予以证明;再用一组精巧的实验阐明命题二,然后予以证明;如此这般,贯穿整本书。这样做简直无聊透顶。相关原理要一并运用,不同命题的采用可以不分先后顺序、不限次数。理论性主题的具体应用要选择那些重要的、有意义的,并和系统的理论论述一同研究。理论论述应简明扼要;太过冗长则不易准确、透彻地理解,还要尽可能严谨。理论知识一知半解,还不断堆砌,后果将不堪设想。此外,理论与实践不应混淆。学生要能区分什么是证明,什么是应用。我是这样的观点,凡是能证明的就应该运用;凡是能应用的、可行的就能够予以证明。但我绝不是说,证明和应用是一回事。说到这里,我可以进一步阐明我的论据,只不过表面看起来有点偏离主题。我们慢慢地意识到,教育是艺术也是科学,需要天赋的智慧和自发的探究;这种天赋和探究远远不只是空洞地了解某一科学或文学分支。对于这一真知灼见,前人的认识是不足的。以前有些私立学校校长,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教师既能左手投掷板球,又要对足球有兴致,却不问教师的学养如何,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教育可不是打板球或踢足球,也不仅仅是知识广博与否。教育是掌握并利用知识的艺术。传授这种艺术实非易事。只要有教育价值的教科书一经问世,就一定会有人评论说该书很难用于教学。教科书当然要有教学难度,否则就没有教育的意义,就应该付之一炬。教育和其他领域一样,安逸、享乐、一路鲜花往往直入歧途。这一歧途体现在,考核出什么题目,书本上或课堂上就教学生背诵这些问题的答案。顺便说一下,考核学生的题目应由学生的任课教师亲自设定或修订,否则教育系统不可能成功。校外评估人员可以对课程体系和学生的表现进行报告;但未经老师细心指导过的问题,或没有得到老师点拨的问题,评估人员不能向学生提问。当然,这一原则也有例外,但例外也往往是在总体原则容许的范畴之内。4第一章教育的目的现在,回到之前我提出的观点:理论概念始终应该在学生的课程体系中得到有价值的应用。推行这一主张并不容易,应该说非常困难。因为应用理论概念不仅包括活用知识,还要防止知识僵化,而知识僵化又是各阶段教育的核心问题。教育的理想过程取决于众多不可忽视的因素,涉及教师的才干、学生的智力类型、学生对生活的期望、学校环境所提供的机会以及此类相关因素。正因如此,统一的校外考核有百害而无一利。抨击校外考核,不是因为我们格格不入,也不是因为我们热衷于抨击惯例。我们没有那么幼稚;而且,这种考核有监督教学是否懈怠的作用。我们批判这一做法的原因非常明确也非常务实,因为它毁掉了教育的精粹。从经验出发分析教育的核心任务,你会发现,教育之所以能取得瞩目的成就,依赖于谨慎、细致地协调众多可变因素。这是由于教育者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的思想,而不是僵死之物。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判断能力,培养掌控复杂混乱局面的能力以及在特殊情况运用理论进行预判的能力一所有这些不是通过考试科目清单中预先设定好的条条框框来实现的。我恳请诸位一线教师注意,只要维持良好的纪律,向整个班级的学生灌输一些僵化的知识向来不是难事。老师照本宣科,学生照单全收,这看上去没什么不妥。如此一来,学生就知道怎样解二次方程了。但是,教会学生解二次方程有什么意义呢?对于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有这样的说法:人脑是一种工具,使用前要先打磨锋利:培养解二次方程的能力,就是这种打磨过程。这种说法尽管有些道理并且经久不衰,但不免片面,其表现出的极端谬误有可能扼杀当今世界涌现出的天才。我不知道是谁将人的头脑比作冰冷的工具,或许是古希腊七贤之一,抑或是他们合议后得出的论断。不论谁是始作俑者,这种说法得到了声名显赫人士的认可,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但是不管它有多权威,认可度有多高,我都会毫不犹豫地予以抨击:将人脑视为工具,这是教育理论有史以来引入的最致命、最荒谬、最危险的一个概念。人的头脑从来都不是被动、消1古希腊七贤,古代希腊七位名人的统称,现代人了解较多的只有立法者梭伦和哲学家泰勒斯两人,剩余五人一般认为是奇伦、毕阿斯、庇塔库斯、佩里安德、克莱俄布卢,但无法确定。5世界美术教育经典译丛教育的目的极的;相反,它始终都充满活力,结构精妙,善于接纳,又反应敏捷。你不能为了打磨而压制其活力。不管讲授的内容能引起多大的兴趣,都要立即予以激发;不管要加强学生的何种能力,都要立即得到训练;不管教学赋予学生什么样的精神生活,都必须立即体现出来。这就是教育的黄金法则,也是很难遵循的法则。困难就困难在,任何语言形式无论调整得多么准确,都无法邀发学生理解一般概念、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和浓厚的学习热情。一线教师都明白,教育要有耐心,需要每一分钟、每一小时、每一天点点滴滴的积累。读书做学问,仅凭大而化之的一般原则是不切实际的,是无法踏上康庄大道的。谚语有云:见树木易,见森林难。这里的“见森林难”恰恰是我着重强调的。教育的问题就是能否培养学生既能见树木,又能见森林的能力。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一直极力主张根除科目之间各行其事这一致命问题,因为它扼杀了现代课程体系的活力。教育只有一个主题内容,那就是在各个方面都要有活力。“活力”这一核心要素我们弃之不顾,反而要学生学代数,但只是学完就完,没有后续扩展。几何如此,科学如此,历史还是如此。还有几门语言课程,熟练掌握的寥寥无几。最枯燥的当属文学课:选几部莎士比亚的戏剧,给出学生要死记硬背的词语注释、情节、人物的简短分析,仅此而已。我们体验过什么是活力,那这样一堆科目能说是体现了教育的活力吗?这充其量也就是某个神灵在思考怎么创造一个世界、怎么将其捏合成型时,头脑中可供参照的一份粗略的目录。二次方程问题尚未定论,我们再来谈谈,为什么要教学生解二次方程式呢?如果二次方程不适合某一相关课程,当然就没有理由教。而且,虽然数学在综合素质培养中所涉及的范围应尽量广泛,能力不同的学生用代数求解二次方程问题,是不是真的不需要专业数学知识呢?对此,我是有些怀疑的。我想提醒诸位,我还没有谈到专业内容及心理因素,两者对于理想的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讨论心理也好、专业内容也罢,都是在回避核心问题;我在此提及只是避免大家对我的回答产生误解。二次方程隶属于代数,而代数是智力工具,其作用是清晰呈现世界上与数量相关的方方面面。所以说,代数教学是无论如何都6···试读结束···...

    2022-08-30 美术教育论文 美术教育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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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3 常见的薪酬管理模式 薪酬体系模式

  • 抵押合同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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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08 抵押合同的内容涉及哪些方面 抵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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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越来越近了,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财务管理》这一科目,东澳会计网上整理了与本课题相关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赶紧收藏这篇文章,快速学习!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学得更快!2022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lt/gt【知识点】<证券投资目的troggttroggttroggt[章节]第六章投资管理-第四节证券投资管理[内容导航]证券投资的目的证券投资目的(1)分散资本投资,降低投资风险;(2)利用闲置资金增加企业收入;(3)稳定客户关系,保障生产经营;(4)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偿付能力。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陈庆杰老师财务管理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7 gta5知识点 gt的定义

  • 担保合同的效力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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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07 知识点 梗 知识点 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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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07 保证人保证能力的描述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PPP项目合同

    如果你面前有阴影,那是因为你身后有阳光!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PPP项目合同[Sectio]第30章政府和非营利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第2节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会计【知识点】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1)PPP项目合同的确认与计量PPP项目合同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按照有关PPP项目合作的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政府取得PPP项目资产时,一般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评估值进行初始计量。(2)主要会计处理PPP项目合同设定“PPP项目资产”和“PPP项目净资产”的标的。1.PPP项目资产取得时的会计处理(1)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形成借款:PPP项目资产(从建设到验收交付的所有必要费用)贷款:PPP项目净资产(2)社会资本方从第三方购买形成借款:PPP项目资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服务费等归属于该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前的费用等)贷款:PPP项目净资产(3)利用社会资本现有资产组建借:PPP项目资产(评估值)贷款:PPP项目净资产(4)利用政府现有资产组建①无需资产评估借:PPP项目资产(账面价值)公共基础设施的累计折旧(摊销)贷方: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余额)②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借:PPP项目资产(评估值)公共基础设施的累计折旧(摊销)其他费用(差异)贷方: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余额)其他收入(余额)提示: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入或其他费用。(5)社会资本方对政府方原有资产进行改造和扩充借:PPP项目资产(改扩建前的账面价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费用,扣除被替换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公共基础设施的累计折旧(摊销)贷方: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余额)PPP项目净资产(初始入账金额与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2、PPP项目资产在项目运营期间的会计处理(1)为维持PPP项目资产的正常使用而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后续费用,不计入PPP项目资产成本。(2)为提高PPP项目资产使用效率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大修、改建、扩建等后续支出借:PPP项目资产(相关费用与被置换部分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贷款:PPP项目净资产(3)PPP项目运营期间,政府对PPP项目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摊销),但PPP项目资产性能由政府永久维护的除外。社会资本的持续良好维护。对于作为PPP项目资产单独核算的土地使用权,政府按照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摊销。①政府初始确认的PPP项目净资产金额与初始计入PPP项目资产的金额相等的,按月计提PPP项目资产折旧(摊销)时gt借:PPP项目净资产贷款:PPP项目资产累计折旧(摊销)②政府初始确认的PPP项目净资产金额小于初始计入PPP项目资产的金额时,按月计提PPP项目资产折旧(摊销),PPP项目的资产折旧(摊销)应按月计提。金额对应比例(即PPP项目净资产初始入账金额占PPP项目资产入账初始金额的比例)借:PPP项目净资产业务活动费用(差异)贷款:PPP项目资产累计折旧(摊销)3、PPP项目合同终止时的会计处理(1)PPP项目合同终止时,PPP项目资产按规定移交政府方①无需资产评估借: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账面价值)PPP项目资产累计折旧(摊销)贷款:PPP项目资产②需要评估借款: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评估价值)PPP项目资产累计折旧(摊销)其他费用(资产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款:PPP项目资产其他收入(资产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将PPP项目未核销的净资产账面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借:PPP项目净资产学分:累积盈余注:本文知识点整理来自东澳张志峰老师-基础强化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试听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试轻一的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新课程计划2023年初开学!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Blakagt时间从8月26日至28日,不经历一次彻骨的寒冬,梅花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12-01 ppp项目净资产是什么意思 ppp项目净资产内容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关于合同成本

    做一个自由自律的人,以一定会实现的决心认真生活。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关于合同费用[章节]第17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1节收入【知识点】关于合同费用关于合同费用(1)合同履约成本企业为履行不属于其他工商企业会计准则范围的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被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1)与当前或预期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客户明确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合同而产生的费用其他费用;(二)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成本有望收回。提示:其他会计准则: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1)库存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开发成本”等科目计算;(2)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计算;(3)无形资产成本通过“研发支出”项目核算。企业应将下列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管理费用;(二)为履行合同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的异常消耗;(三)与履约义务的已履行部分相关的费用;(4)不能以相关费用来区分已履行的履约义务。(2)合同获取成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计能够收回的,作为取得合同的成本确认为资产;但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在没有获得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的成本。企业为获得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签订合同都会发生的差旅费等)预计能够收回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客户明确承担的除外。提示:获取合同的销售佣金是增量成本,企业需要为现有合同续签或合同变更支付的额外佣金也是增量成本。除上述规定外,A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合同变更时,如客户在此基础上向A公司支付额外对价购买额外商品原合同中,A公司需要根据新增合同金额向业务员支付一定的佣金。此时,无论相关合同修改属于本节合同修改的何种情形,A公司均应将应付的佣金视为合同的取得。发生的增量成本(对于变更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3)与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获取成本相关的资产摊销和减值1.摊销对于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主体应当采用与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即在履约义务时)或根据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摊销,计入当期损益。2.处罚如果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获取成本的账面价值大于以下两项的差额,则超出troggt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企业转让与该资产有关的商品预计取得的剩余对价;的代价。提示:减值的处理与存货章节中“需要处理的重大存货”期末减值的会计处理类似。如果上期减值因素后来发生变化,使得前款(1)减去(2)的差额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转回原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在不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转回日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在确定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减值损失时,应先确定其他资产的减值损失;然后,根据本节的要求,确定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购置成本的减值损失。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在上述资产减值后计算新的账面价值。按上述规定确定。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建筑企业会计核算表如下:提示:建筑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已借记“合同资产”科目;他们应该在结算合同价格时记入“合同负债”账户。资产”和“合同负债”可以抵销,所以“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科目改为“合同结算”科目。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用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建议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新课程计划2023年初开学!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年StudetExam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这会有点令人失望。,梅花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哪些应该计入当期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科目

  • 注会知识点: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

    只有一件事让梦想无法实现,那就是对失败的恐惧。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私人-私人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章节]第17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1节收入【知识点】社会资本对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公私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私营方会计(1)PPP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条件PPP项目合同应满足“双重特征”和“双重控制”。1、特点双重功能:(1)社会资本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使用PPP项目资产代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2、条件(同时满足)双重控制:(1)政府控制或规范社会资本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对象和价格;(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2)相关会计处理社会资本向其他方提供建设服务(包括建设、改建、扩建)或承包等,应确定其身份是否为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设服务,又提供竣工后的运营服务和维护服务)的,应在合同中识别出单项履约义务,并设定交易价格根据每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配至各履约义务。1、施工中(1)建筑服务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借贷:合约资产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借:合同履行成本贷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款:合同履约成本(2)对金融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的影响,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借贷:合约资产贷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等(3)资本化借款费用的确认借款:PPP借款费用贷款:短期贷款/长期贷款(4)PPP项目资产可使用时对于无形模式和混合模式借款:无形资产贷款:合约资产PPP借款费用提示: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工程收入金额的差额超过有权取得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混合模型”)。2、运行中(1)确认经营服务收入和成本借:银行存款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借:合同履行成本贷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方:合同履行成本(2)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方:累计摊销(3)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金融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借贷:合约资产贷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等提示:在确定融资成分的影响时计算有效利率。有效利率:使每项履约义务确认的收入现值等于合同开始日各期间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4)在有权收取对价的情况下将合同资产转为应收款(金融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的推移)借:应收帐款贷款:合约资产(5)政府收据(金融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借:银行存款贷方:应收账款3、运行中的维护服务(1)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借贷:合约资产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借:合同履行成本贷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方:合同履行成本(2)不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款:预计负债或者: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贷款:预计负债根据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在运营过程中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的,有权收取社会资本的对价。项目(该权利仅限于取决于时间推移的因素)被确认为应收款,并按照金融工具规则("金融资产模型")入账。社会资本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工程收益金额超过有权取得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可确定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混合模式”)。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向政府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应支付的合同对价的,社会资本应当按照收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得作为政府补贴。为保持PPP项目资产的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政府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如果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预计支出,并按照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用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建议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新课程计划2023年初开学!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年投注考试将于8月26-28日举行,不会有点冷,梅花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合同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思维导图及测试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是中级会计之一考试中难度较低的科目,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本学科知识点较多,容易混淆。考生可以使用思维导图来理清知识框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科目第五章的思维导图。一起来复习知识点吧!2023VIP私教定制已开启gtgt热门推荐:17位名师助阵清仓|购买LightOe9件很棒的礼物|条目/公式/法律★2022年中级经济法第五章思维导图★(点击图片放大)lt/gt★2022年中级经济法第五章练习题★1.[习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撤销offer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不得撤回要约B.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且不可撤销C.如果撤回要约的意思是通过对话作出的,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应当让受要约人知道意思的内容D.以非对话方式作出撤回要约的意图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习题·多选题]根据《民法典》,合同生效后,选址协议的履行情况不明确,双方未达成补充协议,无法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如已支付款项,应在()处办理。A.付款方所在地B.收款方所在地C.签约地点D.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3.[习题·选择题]根据《民法典》,在下列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在第一诉讼中不得行使抗辩权()。A.债务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B.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C.保证人口头放弃第一诉抗辩权D.人民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解答与分析】lt/troggt1.[答案]:B[分析]:选项B: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做好了合理准备的,该要约不可撤销。【知识点】offer2.【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典》,合同生效后,当事人约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约定补充;达成补充协议后,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存在不确定性的,应在收款方所在地支付货币。【知识点】合同履行规则<3、【答案】:A,B,D【解析】:一般担保的担保人不能履行主合同纠纷未审理、仲裁前的债务,依法执行债务人财产。,有权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二)人民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丧失清偿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第一诉抗辩权。【知识点】保证方法★2022《中级经济》法学备考站★学习计划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学习计划!推荐收藏!现在收藏!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学科百日学习计划!频率测试站点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速记法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速记法,打分必备!上一年的问题快速收藏!2019-2021年中级会计考题及分析!重大变化第一个知道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教科书的变化!辅导课购买2022“LightOe”并享受“LightOe”数字版教程书籍17位名师讲授的2022中级会计辅导班更多的努力,更多的成绩。想参加中级会计考试交出满意的答卷,一定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做好冲刺最后阶段的工作!注:以上内容部分选自东奥相关备战资料(本文为东澳会计原创文章在线,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gt...

    2022-06-17 民法典思维导图完整版 民法典思维导图简单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租赁合同

    有抱负的人有自己的路,没有抱负的人只觉得难。想通过考试的学生要努力学习,不拖沓,不怕累。否则,通过考试将是一个很大的困难。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租赁合同[章节]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单元3典型合同【知识点】租赁合同租赁合同1.租期(1)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2)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约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2、注册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3.不定期租约(1)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无限期租赁。(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约定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确定,则视为无限期租约。(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无限期。4.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的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5.维护义务(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财产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租赁财产的除外。(2)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6.租金支付期限(1)承租人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租金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确定且租赁期不足1年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支付。租赁期超过1年的,应当在每年年终支付,剩余期限不足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终了时支付。(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租户的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期内占有和使用租赁财产取得的收入,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属于承租人。(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租赁物的损失。失利。(3)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良或者增加其他物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良或者增加其他物品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4)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租或者不支付租金;为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8.转租(1)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财产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9.买卖不能破坏租约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权属发生变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物在抵押权成立之前已经出租、转让,则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转移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不影响租赁关系,但抵押权人可以证明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合同已经订立。10.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1)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购买的权利;除了把房子卖给近亲。只有房屋租赁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其他标的物,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未在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3)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前5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4)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妨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11.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死亡前与其同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房屋。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理解并记住每一章的知识点,通过考试并不难。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6 承租人租赁合同模板 承租人 租赁合同已经到期 可以诉拆迁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融资租赁合同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你是如何准备考试的?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融资租赁合同[章节]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单元3典型合同【知识点】金融租赁合同金融租赁合同1、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3、索赔权(1)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销售合同义务的,承租人行使索赔权。(2)承租人行使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不影响其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如果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的租金。4、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除非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来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租赁物的选择。5、承租人占用租赁财产期间,租赁财产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6、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期间应当履行维修义务。7、在承租人占用租赁物期间,租赁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8、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全额支付租金;它也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财产。在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买受人不支付到期价款不超过总价款的20%,且买方经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支付到期价款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全价或取消合同。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经出租人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lt/gt(2)因拖欠租金解除合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租超过2期,或金额达到总租金15%以上的。付费;(三)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10。租赁期满后租赁财产的所有权(1)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在租赁期届满时约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对租赁物权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同意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确定合同或交易的有关条款;如果仍不能确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法支付剩余租金。因此,出租人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财产。收回的租赁财产的价值超过承租人的价值。对于所欠的租金和其他费用,承租人可以要求相应的退款。(3)当事人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因租赁物损坏、遗失、附着或者与其他物件混在一起不能归还租赁物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4)当事人约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只需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价款的,在履约履行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所有。约定的租金义务。11.售后回租承租人将自有财产出售给出租人后,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财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是同一人租赁法律关系。12.行政许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困难重重,困难重重,但有抱负并不难;没有决心很容易。只要你坚持学习,通过考试就会很容易。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6 出租人租赁物灭失能否要求承租人 出租人对租赁物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借款合同

    经济法科目的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需要背诵的法律法规很多,对考生的记忆能力非常考验。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贷款合同[章节]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单元3典型合同【知识点】贷款合同贷款合同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贷款人提供贷款时,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即成立。3、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4、贷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支付方式,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视为无息。5、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实际贷款金额偿还贷款并计算利息。6、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支取贷款或者解除合同。7、借款人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确定,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随贷款一并归还。支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在每一年期满时还清;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应与偿还贷款一并支付。8、借款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确定,借款人可随时归还;贷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促借方。内返回。9。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的,应当按照协议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10。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利息。11.禁止高利借贷,借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我相信,如果你按计划继续学习,你会很容易通过考试的。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6 借贷计划书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民间借贷合同

    经济法科目的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它是对考生记忆能力的考验。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私人贷款合同[章节]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单元3典型合同【知识点】民间借贷合同私人贷款合同1.借款期间的利息(1)不同意出借人与出借人未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协议未知自然人之间的利息协议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外,借款人与借款人未就借款利息约定,借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款合同的内容,确定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兴趣。(3)有约定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四倍的除外在合同成立时。<2、逾期率借款人和贷款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逾期利率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1)借款期间利率和逾期利率均未约定,贷款人声称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前一年期贷款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负责,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借款人约定借款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贷款人主张借款人按借款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逾期还款之日,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贷款人和借款人不仅约定了逾期的利率,还约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索赔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索赔,但合计超过一年期贷款当时市场报价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的成立。4.诉讼当事人(1)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只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贷款人只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借款人列为共同被告。(2)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担保。贷款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借款人列为共同被告;贷款人只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5.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立:(1)如果以现金支付,借款人收到贷款时;(2)如果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方式支付,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方式交付的,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4)贷款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控制权授权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取得该账户的实际控制权时;(5)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并实际履行完毕时。6.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1)向金融机构贷款和转贷;(二)以向其他营利性法人借款、向本单位职工募集资金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贷款资格的贷款人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社会对象提供贷款;(4)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的贷款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出借人仍然提供贷款;(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6)违反公序良俗。7.网贷平台(1)借款人和贷款人均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贷平台提供者仅提供中介服务,当事人请求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网贷平台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等媒体表示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贷款提供担保,贷方要求网贷平台提供者承担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8.法定代表人(一)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贷款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该笔借款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自用。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列为共同被告人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贷款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而贷方要求单位和个人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9.签订销售合同作为私人贷款合同的担保(一)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贷款人要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理符合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当事人根据庭审改变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2)根据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货币债务的,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出售标的物偿还债务的合同。借款人或贷款人有权要求返还或赔偿拍卖所得与应偿还本息的差额。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白来的!请注意,准备考试需要每天坚持不懈。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6 贷款人借款人的区别 贷款人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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