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注意事项税法科目每年都有或多或少的变化,这要求考生准备新版本的教科书,并为其中一些变化重在学习。下面为大家总结2022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正在学习土地增值税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满足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按照税法、法规及有关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政策,并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房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清算单位1、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结算,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付款为单位结算。2、开发项目同时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增加值分别计算。(2)清算条件1、纳税人应进行LAT清算的三种情况:(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销售;(2)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竣工、已竣工的整体转让;(3)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2、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四种情况:(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85%以上,或者虽然比例不超过85%,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出租或自用;(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三年仍未售罄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3)结算时间(一)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纳税人应当自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二)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自收到税款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算通知书。(4)非直销和自用房地产收入的确定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开发的产品用于员工福利、激励、对外投资、分红、偿还债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其所有权转让视为房地产销售。按以下方法和顺序确认收入:(1)根据公司在同一地区、同一年销售的同类型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考当年同类房地产当地市场价格或评估值确定。(五)扣除项目规定1、可根据事实扣除的项目(1)住宅、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自来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等公共设施:①竣工后产权归业主所有的,可以扣除成本费用;②建成后上缴政府和公用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用事业,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③项目竣工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益,允许扣除成本费用。(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装修房屋时,装修费用可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三)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代扣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当以质量保证金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中扣除。(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视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从“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5)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拆迁户的补偿费,计入拆迁补偿费;拆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偿金,从项目拆迁补偿费中扣除。(6)货币安置、拆迁的,应当将具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拆迁补偿费。2、准予扣除项目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虚假。[P430(V)2.]3、不可抵扣项目(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费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不予扣除。(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计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三)竣工验收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质量保证金发票的,扣缴的质量保证金不予计算和扣除。(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予扣除。(六)土地增值税的审批和征收税务机关可参照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近的地方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按照征收率确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五种情况不低于预征率:gt(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立但尚未设立的账簿;(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然设立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确定转移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逾期不办理清算手续,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仍不办理清算的限期清算;(5)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核定征收率:为规范鉴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低于5%。各省税务机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核定征收率,区分不同的房地产类型。(7)清算后的不动产转让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尚未转让的不动产在清算后出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扣除的工程量,乘以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清算扣减项目总额÷清算总建筑面积(8)清算后税费和滞纳金纳税人按照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结清缴纳,不再缴纳滞纳金。收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对真理和知识的追求和斗争是人类的最高品质之一。2022年Note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希望大家认真备考,及时克服。很难顺利通过考试。(本文为东澳会计网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28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虽然注意税法没有大的公​​式,还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算术能力。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学习税法,小编整理了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有兴趣的考生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个人所得税范围(1)工资和工资收入(★★★)工资薪金收入,是指个人因职务或受雇取得的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收入。奖金是指所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2)劳动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收入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就业性劳务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绘图、检测、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评论、字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等劳务服务。(3)报酬收入(★★★)个人因出版或以书籍和报纸形式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作者死亡后,财产继承人获得的遗作报酬,也应按本项征收个人所得税。(4)版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许可使用权的收入。(5)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包括四个方面:1、个体工商户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在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取得的收入。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个人依法从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中取得的收入。3、个人因承包、租赁、分包、转租企事业单位取得的收入。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示例:个人从事彩票销售所获得的收入;出租车司机从事个体经营出租车业务的收入。(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是指个人拥有债权和权益的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股东转让取得的股本按照“利息、股利、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7)物业租赁收入(★★★)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房地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等财产取得的收入。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收入”的征税范围。如果财产所有人死亡,在办理产权继承手续前将财产出租并有租金收入的,收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人。(8)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等财产取得的收入。1、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份取得的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2、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个人收购量化资产的税收问题:行为具体处理获取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堂笔记讲义来吧试一试《光一》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 2022-06-24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中的扣除

    注意事项有很多考试科目。熟悉了历年各科高频考点后,备考会更有针对性,让你事半功倍。以下是东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基础薄弱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扣除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规定了三种方法:一是按年征收,如居民个人取得的营业收入、综合所得等;二是按月征收,如非居民个人所赚取的工资薪金;三是按次计征,如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附带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税目获得的评估类型和方法工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版税收入税法应用于结果项预付款或付款规定年终结算规定gt年度征费个体居民获得的综合收入(1)工资和薪水按月预付(2)劳动报酬、稿酬和版税按月或按使用量预扣税如需结算,应在次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之间办理营业收入每月或每季度预付修复次年3月31日前结算每月非居民个人赚取的工资和薪水月付无需年终结算大约。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奖金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附带收入按时间付费非居民个人获得的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每次收入的确定在按时间计费的方法中,如何准确地划分“时间”非常重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的“时间”。“第二”类情况一次一次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注册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大家学习的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学习时间,及时克服困难,多学多练,争取顺利取证。(本文为东澳会计网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24 应纳税所得额 日语 应纳税所得额是退钱还是补钱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学习注意税法的最佳方法是定期整理并总结所学内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不要错过零基础的候选人!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免征个人所得税[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三节税收优惠【知识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免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和国外科、教、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单位颁发(颁发)的奖(学金)。2、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补贴、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指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和补贴、津贴。4、福利费、养老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存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费;救助资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事业。部门发放给个人的困难补助。5、保险赔偿。6、军人转会费和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置补助金、退休补助金、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补助金、退休补助金、退休生活补助金。8、外国驻我国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收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应当免税的收入。9。中国政府签订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的免税收入。10。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经县(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机构、章程的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那些勇敢为正义的人。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11.举报、协助侦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个人所获得的奖金。12.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领取原存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13.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代扣代缴费用。14、个人转让自有房屋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居住房屋的所得。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注册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大家学习的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学习时间,及时克服困难,多学多练,争取顺利取证。(本文为东澳会计网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24 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全文完整版2022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注意事项有很多考试科目。熟悉了历年各科高频考点后,备考会更有针对性,让你事半功倍。以下是东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基础薄弱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年收入6万元扣除费用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想法:收入→收入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第1步:确定收入金额1、工资和工资收入全额计入收入。2、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作为收入。【收入×(1-20%)】3、报酬收入的56%作为收入金额。【收入×(1-20%)×70%】第二步:汇总综合所得金额,计算规定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居民个人四项收入的收入数额,再扣除年收入6万元的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法律,作为应税收入。1.基本扣除费用:每年6万元。<2、专项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1)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标准固定扣除每名儿童每月1000元范围包括:①3岁以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②儿童国内外全日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文凭教育)③具有义务教育地位的特殊教育(如聋校)排除:①3岁以下儿童的教育(从育儿费用中扣除,不包含在教科书中)②儿童国内外非学历教育③在职研究生教育(兼读制)④进入博士后工作站期间扣除者: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具体扣除方式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父母以外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计算时间:(1)学前教育,从孩子满3岁当月到小学入学前一个月(2)学历教育,从孩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当月到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当月数据保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材料备查。(2)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范围包括:①个人接受国内本科及以下(学位)继续教育(教育部认可的夜校、函授课程、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教育)②国内在职(在职)研究生教育③纳税人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如焊工、游泳救生员等)职业资格继续教育④纳税人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如CPA、TA等)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排除:①海外继续教育②海外颁发的技能证书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学历和证书④同一学位(学位)在4年(48个月)扣除期内的继续教育费用提示:同一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可同时享受一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门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能同时享受多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多种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扣除者:①我②个人在本科及以下(学位)接受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根据子女教育程度),也可以选择扣除自己来计算时间: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入学当月起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最长扣除期限)继续教育不得超过48个月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年份数据保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3)特殊附加扣除-大病医疗范围包括:纳税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一个纳税年度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费超过15000元(80000元以内扣除)的部分排除:①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②医保目录中不超过大病医疗费用“扣除线”(15000元)的部分③纳税人父母的医疗费用扣除标准: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累计金额超过15000元。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以内扣除。扣除者: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或其配偶抵扣;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之一扣除。计算时间: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记录的实际医疗费用当年。数据保留:保留与医疗服务费用和医疗保险报销有关的账单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4)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范围包括:我或我的配偶在中国买房,贷款来自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提示:首套房贷是指购买房屋并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排除:①在中国境外买房的抵押贷款利息②父母贷款但产权登记为子女房贷利息③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以外的贷款购房利息④与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不匹配的房贷利息⑤享受扣除首套房贷利息后的二套房按揭利息⑥已享受贷款购买当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当年,按每月1000元的固定利率扣除。提示:纳税人仅有权获得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者:(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选择其中一人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2)婚前分居的夫妻双方发生的首笔住房贷款,贷款利息费用可由购房人按婚后100%的扣除标准扣除,购房人可选择其中一所房子。双方就其所购房屋分别扣除50%的扣除标准,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计算时间:从贷款合同同意开始还款之日起至贷款全部还清或贷款合同终止之日起,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特定时期的特殊附加扣除:(1)学术(学位)继续教育:4年。(2)房贷利息:20年。数据保留:保留住房贷款合同和还贷支出凭证备查。(5)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范围包括: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排除:①在主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购买自有住房时取得自有住房权属证明或契税完税证明)②员工宿舍或租房不交房租③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②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内户籍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内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4.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范围扣减标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精彩内容,>>>点击阅读全文>>>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ltatarget="_lak"gt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注册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大家学习的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学习时间,及时克服困难,多学多练,争取顺利取证。(本文为东澳原创会计在线,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24 应纳税所得额 日语 应纳税所得额是退钱还是补钱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抵免限额与可抵免税额

    万事皆有伏笔,没有​​先见之明就是失败,所以无论你是经验丰富的考生还是注意事项新手在考试中军队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信用额度和信用额度[章节]第5章个人所得税法-第4节海外收入减税【知识点】信用额度和免赔额限制和学分(1)信用额度计算规则说明:在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境外收入抵免额度的计算需要经过三个步骤。第一步:按类别或按项目计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和营业所得按类别计算,境内外合并计算;分类收入在海外单独计算。综合所得——结合国内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营业收入——结合国内营业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其他分类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附带收入)——不与国内收入合并,应单独计算应纳税额第二步:按类别或按国家分项计算信用额度——按国家/地区(项)计算我所在国家海外收入缴纳税款的信用额度。(1)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所得信用额度=境内外综合所得按照第一步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自该国家(地区)的综合所得金额)÷中国境内外综合收益总额(2)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营业收入的信用额度=按照第一步计算的中国境内外营业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自该国家(地区)的应税营业收入÷中国境内及境外营业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其他类别所得的抵免额度=按第一步计算的该国家(地区)其他类别所得的应纳税额第3步:按国家/地区确定信用额度-按国家/地区确定信用额度,无需分类(项目)。一国(地区)收入授信额度=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授信额度+该国(地区)营业收入授信额度+该国(地区)收入授信额度信用额度(2)税收抵免1、可抵扣境外所得税,是指居民个人取得所得的来源国(地区)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和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可抵扣的境外所得税金额不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根据外国所得税法错误缴纳或征收的外国所得税金额。(2)中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和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统称)不应当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作为税收协定)。(3)因少缴或逾期缴纳外国所得税而产生的额外利息、滞纳金或罚款。(4)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已实际向境外征税人退还或补偿境外所得税的。(5)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免税的境外所得应承担的境外所得税。2、居民个人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家(地区)税法的规定享受免税或者减税,免税或者减税的金额分别为税收协定规定不予减税如规定已缴纳的税款视为抵免在中国的应纳税额,免税或减税的金额可以申报为实际缴纳的税收抵免。居民个人作为税收抵免-备用抵免。(3)信用额度申请如果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从一个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低于按照按照有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应当以实际缴纳的税款金额作为抵免金额;超过该纳税年度来自该国家(地区)的抵免额度的,在额度内抵免,超出部分可以在未来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放弃。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年Note考试将于8月26-28日举行,时间过得真快,准备考试的时间不多了。蔡斯,恐怕你会错过成功。小编希望大家珍惜时间,努力学习,用实力证明自己,顺利通过考试!(本文为东澳会计网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24 纳税信用等级 税率的征收额度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税额计算

    在学习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学习策略。注意税法纪律本身的特点非常明显。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国内到国际,知识点众多且零散,不易记忆,易混淆,课文考量并重。以下是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居民综合所得税额的计算[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收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计算1、收入、收入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和年税的计算(★★★)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首先根据规定的标准确定四项收入的收入金额。应纳税所得额为年收入扣除费用6万元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最终税金计算。基本规定一览: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注册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大家学习的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学习时间,及时克服困难,多学多练,争取顺利取证。(本文为东澳会计网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24 扣缴义务人 日语 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分类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注意税法,注意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建立框架很重要。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和学习,小编整理了2022税法的重要知识点,零基础的考生千万不要错过!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分类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分类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分类收入的应纳税额计算1、物业租金收入的应纳税额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月)收入4000元以下: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可抵扣项目-维修费(限800元)-800元每(月)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可抵扣项目-修理费(限800元)]×(1-20%)房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额依次确定。扣除的范围和顺序包括:向出租人支付的税款+租金和增值税(仅限转租物业)+维修费+法定扣除额扣除范围和顺序:①在租赁物业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必须有纳税(缴)证;②转租情况下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和增值税;③能够提供有效、准确的凭证,证明纳税人承担了租赁物维修的实际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如果不能一次性完成抵扣,余额可以结转)并无限期扣除);④最后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上述扣除后,余额不足4000元,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扣除20%.【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转租房屋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解释》(2)适用税率①物业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②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以市场价格出租的房屋,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①每(月)收入低于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月)收入-允许扣除项目-修理费(限800元)-800]×20%(10%)②每(月)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月)收入-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理费(限800元)]×(1-20%)×20%(10%)2、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转让财产所得,转让财产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属性的原值表示:①有价证券是在购买时按照规定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费用。②建筑物是建造成本或购买价格和其他相关成本。③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④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的购置价款、运输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⑤其他性能参照上述方法确定。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证明,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核实财产原值。(2)合理费用是指出售物业时按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2)适用税率20%的比例税率适用于财产转让收入。(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总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财产转让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四)关于财产转让收入计算的一些具体规定1.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房屋转让以实际成交价作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房屋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有权根据有关情况确定转让收入,但必须确保应纳税所得额每种税的价格是一致的。纳税人在计算转让房屋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从转让所得中扣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购房时需出示购房合同原件、发票等有效证件。中支付的部分税费及相关合理费用(1)房屋原值的确定——实际支付、实际发生、实际支付①商品房:购房时实际支付的房价和缴纳的相关税费。②自建住房:在建设和取得产权时实际缴纳的建设成本和相关税费。③保障性住房(包括集资合作建房、住房项目用房):原购房者实际缴纳的房价和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④购置公共住房:原购置公用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算的价格,加上原购置公用住房超出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价格,向财政部门缴纳(或原产权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和相关税费。⑤城市拆迁安置房,原值为:在取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后购买的,按实际支付的房价和购买房屋缴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调换房屋的原价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载明的价格及缴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用产权交换的方式。被拆迁人除获得交换的房屋外,还获得部分货币补偿。扣除货币补偿后的余额;房屋拆迁采取产权交换的方式。被拆迁人取得被置换房屋并支付部分货币的,被置换房屋的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载明的价格,加上支付的货币和缴纳的相关税费。(2)房屋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目前免征二手房交易,不列入教科书)等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费转移房子。(3)合理费用的确定纳税人按规定实际支付的房屋装修费、房屋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①支付的房屋装修费用购买的公共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购买的原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中包含装修费(铺地、卫生洁具、厨具等)的,不计入装修费。又扣了。②支付的房贷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纳税人实际支付给贷款银行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扣除。③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缴纳的手续费和公证费,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扣除。<2、个人转让股票和股权的应纳税额计算(1)股权转让(七类)①卖出股权;②公司回购股权;③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开发售给投资者;④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出让强制转让;⑤以股权或其他非货币性交易进行的外商投资;⑥以权益偿还债务;⑦其他股权转让行为。在上述情况下,股权已实质转让,转让方也已取得报酬或免责。(2)收入的确定股权转让收入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转让股权的纳税人应获得与其相匹配的回报。无论收益是什么形式或名称,无论收益是在当期还是以后期间取得,都应该是股权转让收益的组成部分。转让方取得的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类资金,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资金、资产、权益等,均计入股权转让收益。(3)收入需要核实的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实股权转让所得:①报告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②逾期不报税,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税,逾期仍不报税的;③转让方不能提供或拒绝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相关信息;④其他需要核实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4)转让收益的评估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查股权转让所得时,必须按照优先顺序选择净资产评估法、类比法等合理方法。被投资企业有健全的账目资料或能够对资产进行评估和核算的,采用净资产核定方法进行核定。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难以核实,股东有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股权转让或类似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类比法核实股权转让所得。如果以上方法均不适用,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方法。为减少纳税人的资产评估费用,简化了6个月内多次股权转让的情况。净资产无重大变化的,可参照前期评估。(5)纳税地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6)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3.个人购买、处分债权所得的计税方法个人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购买债权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的所得,在“财产转让所得”项下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上述方式获得“打包”债权,仅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如下:(一)每次处分部分债权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2)其应纳税所得额以个人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之和确定。(3)处置债权的成本(财产原值)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次处置债权的成本=个人购买“资产”的实际支出打包后的债权×本次处分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告的价值)÷“打包后的”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行公告的价值)(4)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拍卖投标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个人购买和处分债权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等合理税费。4.个人拍卖书面作品原件、复印件以外的其他财产的,转让收入扣除该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该项目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5.沪港通、深港通试点税收政策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多次发布通知,在一定范围内为内地个人投资者和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段的时间。投资者项目沪港通/深港通税收政策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imgrc="htt://ic1.58edu.cc/to-c-i-5dcqge47/2142922f82504ece91070a6e51cd951~tlv-5dcqge47-1.we"title="试一试"alt="试一试"uffix="jg"tyle="max-width:100%"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ltatarget="_lak"gt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注册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大家学习的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学习时间,及时克服困难,多学多练,争取顺利取证。(本文为东澳原创会计在线,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24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区别 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准备笔记会议考试需要您的决心和毅力。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努力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节征收管理【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1.自行报税(★★★)自行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和金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计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一种相应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申报纳税:1、为获得综合收益,需要进行最终结算。2、没有获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缴义务人。3、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未扣缴税款。4、获得海外收入。5、因移民取消中国户口。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多处领取工资、薪金。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2、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方法(1)享受扣减和处理时间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1、儿童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是从孩子满3岁当月到小学入学前一个月。学历教育,自孩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之月起,自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之月起。包括因病等非主观原因请假但保留学籍的期间,以及教学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2、继续教育(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入学之日起至中国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当月,最长扣除期限为:具有相同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不得超过48个月。包括因病等非主观原因请假但保留学籍的期间,以及教学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3、房贷利息从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当月至贷款全部还清或贷款合同终止当月,最长扣减期不超过240个月。4、房租租赁合同(协议)规定的从租赁期开始到租赁期结束的月份。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5、赡养老人从受抚养人年满60岁之月起至赡养义务结束当年年底的月份。6.精心治疗医保信息系统记录的当年实际医疗费用。(2)提交信息并保留信息以供将来参考1、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在首次享受时填写并提交《扣除信息表》给扣缴义务人;如有变化,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目,并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报告。纳税人因工作单位变更,需要换一个岗位或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在加入当月填报《扣除信息表》给扣缴义务人。邮政。2、纳税人需要扣缴义务人在次年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每年12月确认次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并报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将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经纳税人确认后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将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3、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写《扣除资料表》,向支付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4、纳税人在《扣除信息表》相应栏目中填写拟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填报要素齐全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填报内容不齐全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纳税人更正或者补报。纳税人未更正或重新填报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暂不办理,待纳税人更正或重新填报后办理。纳税人应对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特殊附加扣除troggt提交信息留作日后参考儿童教育填写配偶的姓名和身份及子女证件种类及编号、子女当前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子女与配偶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lt/tdgt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学生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个人所得税法的知识非常重要。考生一定要拿到,如果你理解透彻,你就可以成功得分。(本文为东澳会计网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24 税法 融资租赁 税法 人民大学出版社 梁文涛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事项税法知识点详实,类似的知识点很多。考生在学习时特别容易混淆。小编整理了2022年税法的重要知识点,帮助大家了解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应付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七节应纳税额计算【知识点】企业应交所得税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计算1、居民企业应纳税额计算(1)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往年允许亏损(2)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税款调整项目金额注意:考题很可能需要使用间接计算公式来计算应税收入。2、海外收入减税计算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减免是避免对同一收入在国际上双重征税的重要措施。我国税法规定,境外缴纳的税款抵扣是有限制的。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是指按照我国境外税法及有关规定应当缴纳和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从2017年1月1日起,您可以选择使用按国家/地区和无项目(也称为“国家特定信用方法”)或按国家/地区和无项目(也称为作为“综合抵免法”)计算可抵免的外国所得税金额和抵免额度。以上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更改。(1)信用申请1、直接抵免-(总部和分支机构之间)海外业务收入的税收抵免(1)居民企业从境外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纳税所得额。2、间接扣除——(亲子或亲子机构之间)外商投资所得税款的扣除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享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利、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中属于该外国企业的部分所得负担可在税法规定的抵免额度内抵免居民企业可抵扣的境外所得税金额。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通过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2)信用额度的计算国外所得税扣除限额公式:按国家/地区计算的信用额度=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国家(地区)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公式可以简化为:信用额度=(税前)某国家(地区)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率不分国家或项目计算的信用额度=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总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公式可以简化为:信用额度=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率(3)信用额度的具体应用1、理论应用——以信用额度与实际境外应纳税额之比,取较小者从境内外应纳税额总额中扣除。(1)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缴纳的税款低于抵免额度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2)超过信用额度的,超出部分不得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作当年费用,但信用额度后的余额以后年度可用于抵扣当年的应纳税额。附加扣除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2、实际应用(申报表的应用)——海外纳税是否需要单独计算。从申报表的顺序来看: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完善、资料不完整等原因,无法准确计算和如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定。对于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在我国负有所得税义务,会计不健全的非居民企业。(1)常用审批方法审批方式适用条件及计算公式1.基于总收入的应税收入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堂笔记讲义快来试试精彩内容of"LightOe",>>">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tyle="text-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年考试时间为8月26-28日。基础阶段的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建议大家尽早开始多轮复习,认真备考,力争通过赌上考试。(本文为东澳原创会计在线,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17 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与会计规定的区别 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与会计准则不一致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注意事项税法知识点比较详细,考生一定要注意区分和分析容易出错的知识点,学习过程中的困惑。小编整理了2022税法重要知识点,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让我们来看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八节征收管理【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1、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基本规定1.纳税地点①居民企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注册地为纳税地;但注册地在境外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②非居民企业:机构所在地和地点(如果符合条件的机构和地点有多个,可以选择汇总计算支付);扣缴义务人所在地。<2、纳税期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按月或按季预缴,年末结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始营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纳税年度实际经营期间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纳税申报表,结清到期应退税款。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完成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清缴.3.纳税申报企业应当自月末或季度末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并预缴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上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材料。2、源头扣缴(1)扣缴义务人-分为两类:“法定”和“指定”1、法定:付款人为扣缴义务人。付款人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或合同约定,直接有义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相关款项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汇款支付、转移支付和换股支付等货币和非货币支付。2、指定:税务机关也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2)扣税时间和收到申报时间扣税时间:扣缴义务人从每次支付或到期的已付或到期金额中扣缴税款。到期应付款项是指付款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国库申报时间:扣缴义务人每次扣缴的税款自扣缴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将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当地税务机关。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年考试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基础阶段的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建议大家尽早开始多轮复习,认真备考,力争通过赌上考试。(本文为东澳会计网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17 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不得扣除项目

    在准备注意事项税法考试时,应注意新版教材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成为这个考试季的考场。2022年更新了税法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不扣分[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节应税收入【知识点】无扣分项不扣分(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2)企业所得税;(3)税收滞纳金;(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5)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包括非公益捐赠和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捐赠);(6)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赞助支出);(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和其他准备);(8)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场所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场所间支付的利息;(9)其他与收入无关的费用。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税法税法繁多,但人的记忆力有限,记不住也很正常。如何避免“放学后遗忘”?那你要学会定期复习和总结,根据元素总结记忆,效果会非常好!(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16 税法知识点总结 会计税法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亏损弥补

    考生不能死记硬背注意税法,但必须了解政策的含义和逻辑,特别是要解决的政策是什么问题,以便我们知道策略的目标点,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以下是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补亏,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挽回损失[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节应税收入【知识点】亏补损失弥补可收回损失是税法口径-​​应税收入的负数。核心规定:五年内继续弥补亏损;1.基本规定企业在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收入弥补。下一年的收入不足补足的,可以逐年补足,但结转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累计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机构的亏损不得从境内机构的利润中扣除。<2、特别规定(1)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当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其前5年发生的未弥补亏损合格年度(指当年合格亏损)前5年尚未弥补亏损的企业,无论是否合格),允许结转弥补随后几年,最长结转期由5年延长至10年。(2)交通、餐饮、住宿、旅游四大难点行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旅游景区管理)2020年亏损最长结转期延长从5年到2020年。8年。(新)3.其他相关规定(1)企业筹建期不计入亏损年度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份是计算企业损益的年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前的筹备活动发生的筹备费用,不计入当期损失。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起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规定处理(不低)。3年),但一经选择,不可更改。(2)税务稽查所得可用于弥补损失税务机关检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情况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弥补。损失。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3)往年遗漏扣除的费用,可在5年内重新确认企业发现实际发生在以前年度的支出,按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未扣除或少扣除的,经企业作出专项申报说明后,允许补至项目发生当年计算扣除,但补确认期不得超过5年。对以前年度费用补充确认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①因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在追溯确认当年的应交企业所得税中扣除。扣除不足的,可以延期或申请以后年度退税。——多缴的税款可抵扣可退②亏损企业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补充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先将当年亏损金额调整为支出属于哪个支出,然后按照弥补损失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追溯扣除导致损失或增加损失的,追溯调整损失并弥补损失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了解税法税种有很多种,如何避免“忘记过去”?那你要学会定期复习总结,根据税种和因素总结记忆,效果会非常好!2022年考试将于8月26-28日举行,抓紧学习!(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16 税法知识点总结 会计税法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资产的税务处理

    很多人把Note税法称为“碎片化法”,内容非常碎片化,但税法有其内部逻辑,这被称为法律和学术的东西。以下是2022年税法的重要知识点——资产的税收处理,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资产的税务处理[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三节资产税收处理【知识点】资产的税务处理资产税务处理测试点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的概念只强调使用时间,不强调使用价值。(1)固定资产的计税依据1、从外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缴纳的相关税费和其他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费用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计税。3、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支付总额的,采用资产的公允价值。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和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有盈余的固定资产,以类似固定资产的全部重置价值为计税基础;5、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缴纳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全额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外,在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费用计入计税基础。(二)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固定资产不能从折旧中扣除——7项(高频测试中心)以下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2)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全额计提折旧仍在使用中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土地作为固定资产单独计价(7)其他不能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企业购买的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文物、艺术品,作为投资性资产进行税收处理,不计提折旧和摊销)持有期间费用)(三)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1、企业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已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其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折旧。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3、允许扣除按直线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对于飞机、火车和轮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5)电子设备,3年。(5)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固定资产折旧计税差异的处理,应坚持从计税入账的原则。1、计税依据的差异企业按照会计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2、折旧期差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按照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税法,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前额。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已届满,会计折旧已全额计提,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未届满,税款折旧未全额扣除。年限继续按规定扣减。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超过税法规定的最短折旧年限的,除税法另有规定外,按会计折旧年限扣除。3、加速折旧差异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实施加速折旧的,采用加速折旧法计算的折旧金额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企业实施加速折旧但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扣除。(6)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P194)1、折旧未足额计提,折旧被下推置换的——置换后的净值计入固定资产的应税成本。2、如未充分提供折旧增强功能增加的面积——改扩建费用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按税收规定的折旧年限中较短的标准重新确定折旧年限规律和剩余使用寿命。3、全额折旧-P196,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年限内摊销。(7)企业所得税改为审计征收后资产的税收处理问题:(新)(1)企业可以提供资产购买发票的,以发票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无法提供资产购买发票的,可以以资产购买合同(协议)、资金支付凭证、会计资料等金额为计税依据。(2)在企业批准的纳税期限内投入使用的资产,在纳税后扣除该资产的使用年限后,再扣除税法规定的折旧和摊销年限。,并在剩余期限内继续计提折旧和摊销。销售额和税前扣除。测试点2: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1)投资资产成本1、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购买价款。2、以非现金支付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已缴纳的相关税费。(2)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外商投资期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投资资产成本。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和降低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为投资损失。企业转让或处置投资性资产时,允许扣除投资性资产的成本。(3)投资公司撤资或减资的税务处理自2011年7月1日起,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与初始投资相当的部分,确认为收回投资;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投资。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扣除实收资本比例后的部分确认为股利收入;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收益。(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相关内容已经说了。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关于税法的学习方法,逻辑思维很重要!面对细化的税法和政策,要把握好政策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正确回答问题,用好政策。(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16 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税法固定资产入账标准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及方法

    在研究注意税法的过程中,把握其逻辑,思考和理解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助于把零散的知识要点整理清楚,记好,用好。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已更新!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企业改制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和方法[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知识点】企业改制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和方法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和方法测试点一: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条件(一)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税收处理规定:一个目的,两个比例,两个连续。1、具有合理的经营目的,不以减税、免税、延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比例。3、重组后资产的原有实质性经营活动在企业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发生变化。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的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5、在公司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大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取得的股权。测试点2:企业重组的特殊税务处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的主要记忆:一般税务处理(快刀斩乱麻)特殊税务处理(断线仍连接)非股权支付,易于实现加价计算收益、收益、纳税公平、互利当事人团败前不能转让公平支付,不易实现涨价不缴税,延税保持原基数,不增加基础分组前的损失,比例结转企业重整符合规定的五项条件的,交易各方可按以下规定对交易中的股权支付进行特殊税务处理:1、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50%以上,可在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股权收购,收购公司购买的股权不得低于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50%,收购公司在股权收购时支付的股权不得低于其85%总交易付款。选择的处理方式如下:(1)被收购公司股东取得被收购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计税基础确定。(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计税基础确定。(3)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原有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3、资产收购,受让企业取得的资产不得低于受让企业总资产的50%,且受让企业在资产收购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得低于85占其总交易付款的百分比,您可以选择如下进行:(一)转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按照转让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2)受让方取得被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所转让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4、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时法人股东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需支付对价,您可以选择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原计税基础确定。(二)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被合并企业继承。(3)被合并企业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本次发行的最长期限政府债券利率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底的状态。(四)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原持有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5、企业分立时,被分立企业的全体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取得被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分立企业均不会改变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分立企业的股东不得在企业分立时改变原有的经营活动。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分立企业接受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确定分立企业的原计税基础。(2)与被分立企业分割的资产有关的所得税事项,由被分立企业继承。(3)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赔偿期限的损失金额,可按照分立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分立企业继续弥补它。(注意这里有计算点)(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获得被分立企业的股权(新股)。需要放弃分立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原有股权(旧股)的,免除“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旧股”的计税基础。即:以旧换新,以旧换新如果不需要放弃“旧股”,获得“新股”的税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定:直接将“新股”的税基确定为零;或使用分立企业分出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先将原持有的“旧股”的税基减少,再将减少后的税基平均分配给“新股”。分享”。即:保留旧的并接收新的、新的零或拆分每个计算6、重组交易各方未按上述1至5在交易中暂时确认股权支付中相关资产的转让收益或损失的,非股权支付仍应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收益或损失在当期交易期间,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重组指定一般税务处理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的转让损益;以公允价值确认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特殊税务处理非股权支付部分税法基础知识精讲课笔记讲义lttyle="white-ace:正常;fot-family:a-erif"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风格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2022”刘英老师:解读税法教材变化及备考2022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年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希望考生好好利用剩余的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完成学习计划,争取顺利通过2022年注意考试。(本文为东澳原创会计在线,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6-16 企业重组的计税基础 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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